1.南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doc
附件 1 南县 2018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和防 范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态势,从源头上防止 非法集资现象蔓延,按照市处非办《关于开展 2018 年防范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益处非办字〔2018〕3 号)要 求,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在 全县集中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 融工作会议和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 和全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要求,谋划打好防范非法集资风 险攻坚战,主动发声,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 教育活动,提示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维护正常经济 金融秩序,营造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宣传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 年 6 月至 12 月,其中 6 至 7 月为集中宣传活动月。 三、任务分工 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统一部 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一)播放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南县电 视台、南县人民广播电台、生态南县手机客户端、南县政府 网、南县新闻网、南县发布公众号、掌上南县公众号等宣传 媒体,持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或专题警示教育片, 南县电视台在开机广告中每周要适当插播防范非法集资公 益广告。 (二)开辟宣传专栏。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人民银行南 县支行、县处非办配合,组织南县政府网、南县新闻网等新 闻媒介开辟宣传专栏,刊发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及非法集资典 型案例剖析,及时发布县处非办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各乡 镇处非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学校、医 院、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板报的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 识宣传;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作专题板报在行业系 统内进行宣传,或在单位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防范非法集 资宣传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 (三)发送公益短信。由县处非办牵头,协调组织中国 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南县分公司,每月向广大市民集 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手机短信。 (四)开展流动宣传。各乡镇要积极部署,组织流动宣 传车或设立流动宣传点进村组、进社区进行宣传。 (五)设置集中宣传或咨询点。县处非办、各乡镇要在 群众集散地设立宣传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 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六)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宣传。人民银行南县支行、 县保险协会要组织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发挥自身点多 面广、联系城乡的行业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范打击非 法集资宣传活动。 (七)开展广告清理。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 局牵头,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专项行动,坚决取 缔非法集(融)资广告,对违规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工作重点 (一)认真部署宣传活动。各乡镇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 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综合调度,认真按照 市、县政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责任 落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纳入 行业政策、业务和法制宣传重要内容,立足行业领域非法集 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 服务,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司法、维 稳、信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和已有工作平台, 贴近一线、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 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注重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教 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工作保障。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 根据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及时安排专项经费,加大投入保障力 度,同时,适当增加参加宣传活动工作的人力资源,在宣传 车辆、宣传工具上尽可能多提供便利条件,增加宣传次数、 延长宣传时间、拓展宣传区域,确保宣传教育实际效率。 (三)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 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 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 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 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 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 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 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 以“军民融合”、“物联网” 、“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 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 普及。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 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 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 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 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四)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 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经济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 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 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 少于 2 次)。二要注重加大偏远地区宣传力度。对偏远乡镇、 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 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 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 (五)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 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 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进行宣传。宣传队伍由处非 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 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新 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 同宣传渠道和方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 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 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根据《湖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 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5 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开展好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 集资工作相结合,常抓不懈,强化日常持续宣传,推进宣传 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本系统和本行 业特点,尽快认真统筹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宣传教育工作。 (二)请各乡镇处非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宣传教育工作的 督促指导,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处 非办将结合 2018 年综治考评工作适时开展督查。 (三)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