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目 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沅江市物价局概况 1 一、主要职能 补 充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物价局部门决算包括:沅江市物 价局部门决算。不包括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部门决 算表 公开 01 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Z01 公开 02 表:收入决算表 Z03 公开 03 表:支出决算表 Z04 公开 04 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Z01-1 公开 05 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Z08 公开 06 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Z08-1 公开 07 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CS05 公开 08 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Z09 公开 09 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CS06 表中无数据说明。 表 8 无数据,沅江市物价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 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 表 9 无数据,沅江市物价局本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第三部分 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收入总计 387.84 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加 21.36 万元,增长 5.8%;支出总计 363.5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6.68 万元,增长 1.9%。主要原因:人员增 加,工资增加。 二、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收入合计 387.8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0.24 万元,占 98%。 三、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支出合计 363.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5.14 万元,占 81.2%;项目支出 68.44 万元,占 18.8%。 四、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算总体情况说明 3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387.84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加 21.36 万元,增长 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363.5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68 万元,增长 1.9%。主要原因人 员增加,工资增加。 五、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380.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361.5 万元,增长 5.17%;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总计 364.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7 万元,增 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六、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4.6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10.7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 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106.3 万元。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3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等其他支出。 七、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4 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8.89 万 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4 万元。 八、关于沅江市物价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决算为 5.47 万元,比同口径预算 安排的 5.5 万元,减少 0.03 万元,为预算数的 99%,较 2014 年 12.49 万元,下降 128%;其中:公务接待费 5.47 万元(国 内接待费 5.47 万元,共接待 150 批次、1000 人次;较 2014 年 12.49 万元下降 128%;公务用车费万元, 2015 年度“三 公”经费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