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办事指南.docx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事项编码:430139018W00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条件: 1、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 2、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3、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 30 年; 4、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 号)第五百零 二二条: 附件一:“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审批权限委托 下放至县级电影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1〕第 342 号)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 21 号)全文。《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国家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8〕第 18 号)全文。《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 54 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 1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2、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 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定。根据 需要进行现场勘验;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 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 作和发放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申请书 2、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审批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经营场所材料(房产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表和租赁合同) 5、消防安全合格证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和任命书复印件 7、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 8、放映场地平面图 9、公司章程 10、申请人承诺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2 承诺时限:12 个工作日 业务咨询电话:沅江市文旅广体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0737-272170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