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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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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 (征求意见稿) —1— 目 录 言 ................................................................................................3 前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6 (三)总体目标 ............................................................................7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8 (一)儿童与健康 ........................................................................8 (二)儿童与安全 ......................................................................15 (三)儿童与教育 ......................................................................20 (四)儿童与福利 ......................................................................27 (五)儿童与家庭 ......................................................................34 (六)儿童与环境 ......................................................................38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44 三、组织实施 ..................................................................................51 —2— 四、监测评估 ..................................................................................54 前 言 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提高儿童生命 质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具有重要 战略意义,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 必然要求,是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来,海南区委和区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 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自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先 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海南区儿童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儿童生 存发展环境,为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培 养好少年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儿童工作 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和儿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 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规划》提出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 —3— 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未成年人 关爱服务水平”等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对儿童及家庭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做好新时期 儿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儿童和儿童工作以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 进儿童发展为落脚点,以解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不 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儿工委) 协调、成员单位等多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促进全区儿童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儿童健康水平 明显提高、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儿童福利体制不断完善、生活 环境不断改善、法律保护机制逐步健全。截至 2020 年底,我区 婴儿、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 2010 年 2020 年 ‰、 ‰、 ‰下降至 ‰,公办幼儿园较 2010 年增加 所,学前三 年毛入园率居自治区前列,儿童活动场所覆盖率超过 %,基 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突破。 当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 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着力做好重 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 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在新征 程上奋力谱写海南区高质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新篇章 —4— 的关键时期,这为更高水平促进儿童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海 南区儿童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同时,科技进步和生活 方式变革对做好儿童工作也带来新挑战。面对未来的机遇和挑战,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凸 出,如:儿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 优先意识以及儿童优先原则贯彻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保障 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城区和农区、区域、群体之 间儿童发展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要进一 步健全。机遇与挑战并存,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全面促进 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使命光荣。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 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广大儿童在 新时代新征程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确保儿童事业与海南高质 量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同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 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海 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规划》,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 —5— 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 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 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设置儿童与健康、 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 境、儿童与法律保护 7 个领域,是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统领性文 件和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九 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中国儿童发展规 划 ( 2021—2030 年 ) 》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儿 童 发 展 规 划 (2021—2030 年)》《乌海市儿童发展规划》,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将儿童事业发展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南区高质量发 展,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 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满 足儿童及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培养造就时代新人,推动海 —6— 南区儿童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南新篇章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 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区 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儿童事业发 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儿童事业发展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正确 政治方向前进。 2. 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制定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置公 共资源、安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发展需求,处理与 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3. 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 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培育时代 新人,引导儿童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培 育他们从小形成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保障 儿童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4. 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统筹推进城区和农区、区域、 群体之间儿童均衡发展,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 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尤其是特殊困难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 利和机会。 5. 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 —7— 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畅通儿童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 注重听取儿童意见,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三)总体目标 将儿童发展融入海南区发展整体战略,“儿童优先”理念和“儿 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深入人心并成为社会共识,保障儿童权利的 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城 区和农区、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 康、教育、安全、福利、家庭、环境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 儿童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儿童享有更加均等 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更加和谐 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展望 2035 年,海南区儿童发展更加均衡、全面、优质,与海南 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 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更好成长为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3 岁以下儿童系统 管理率和 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 90%以上。 2.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 新生儿、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保持在 3.0‰、 —8— 5.0‰和 6.0‰以下,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4. 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 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 到有效防治。 6.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保持 在 90%以上。 7. 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 知识、方法和技能。 8. 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 10%和 5% 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 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6 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 50%以上。 10. 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 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 25%以内, 提高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 11.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 38%以下, 初中生近视率降至 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 70%以 下。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12. 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 格率稳定在 85%以上,优良率达到 60%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 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 100%。 13. 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4.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 —9— 提高。 策略措施: 1. 优先保障儿童健康。推进“健康乌海”行动,将儿童健康 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 责任考核。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 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 投入力度,支持农区脱贫家庭儿童健康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妇幼 健康服务均等化。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 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 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妇幼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互联共享, 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2.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增强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加 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儿童医院为主体,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民营医疗机构 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体 系。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每千名儿童拥有 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 1.12 名、床位增至 3.17 张。建立完 善以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 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卫生院、 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1 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 医生,至少配备 2 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 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及儿童保健专 业技能,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 10 — 3. 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儿童健康素养, 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发挥健康 科普知识资源库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 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 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 儿、合理膳食、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心 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 准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云计 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儿童养成健 康行为习惯。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 童远离毒品。 4. 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 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 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0%以上。 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 保健专科建设,推广早产儿袋鼠式护理等适宜技术。依托现有机 构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5.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 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落实 19 项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 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 缺陷防控咨询,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 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 — 11 — 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 监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 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健全出 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 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6.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 管理工作。推进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 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学 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 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开展流 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 化。 7. 强化儿童疾病防治。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 发展,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以早 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肺炎、肥胖、腹泻、心理行为发育异常、 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 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保健。 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 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开发治疗恶性肿瘤等疾病的 特效药。加强罕见病管理。推广应用中医(蒙医)儿科适宜技术。 — 12 — 8. 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继续实施扩大 国家免疫规划,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对疫 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检 查。完善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相关规定,动态调整补偿目录范围,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9. 全面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 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 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加 强对家庭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支持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 力。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区、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 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应农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重视家庭环境对儿童早期发展的 重要影响,传播儿童早期发展理念知识,帮助家长及照护者树立 正确的儿童早期发展理念。 10. 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儿童生命早期 1000 天营养, 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 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普 及 6 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 监测和评价,加强个性化营养指导,保障儿童充足营养。加强食 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 胖。加强对家长儿童科学膳食知识的宣传培训,普及膳食营养知 识,根据膳食指南指导合理安排膳食,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 进健康饮食文化。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 — 13 — 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实施校园 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营养膳食管理。 开展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大碘缺 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标签体系。 11. 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 查工作,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监督 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学校、幼儿园、托 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和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家 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并引导儿童科学用眼护眼,教育儿童按 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时 间。注重学生良好健康生活方式的培养,实现青少年学生身心健 康全面发展。 12. 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以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 本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 检和体质监测制度。落实自治区《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 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学校每天 1 节体育课、 每周 1 节特色课, 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稳定在 85%以上。建 设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鼓励公共体育场馆 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 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 买课后体育服务。打造足球特色学校,足球场地全覆盖。合理安 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达 — 14 — 到 9 小时、高中生达到 8 小时。 13.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中小学校 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 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试能力。关注和满足孤儿、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提高教师、 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异常的能力,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儿 童心理咨询服务能力。推进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 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加 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需求开设相应心理辅导课。 14. 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 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 育体系,严格课时安排,提高教学效果。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 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 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依托未成年人保护 热线提供儿童性健康保护服务。加强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 传教育和干预。 15. 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的科研创新和用药管理。围绕儿童重 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开展基础研究和应 用研究。鼓励儿童用药研发生产及申报。严格遵守儿童临床用药 规范,药品说明书明确表述儿童用药信息。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 度,健全和整合信息资源,保障儿童安全用药和及时供应。 — 15 —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 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 2020 年数据为基数下降 20%。 2. 排查消除溺水隐患,降低儿童溺水死亡率。 3. 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 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死亡。 4. 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 残和死亡。 5. 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 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7. 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 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 欺凌。 9. 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 私等问题。 10. 建立完善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 策略措施: 1. 创建儿童安全无障碍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 等策略,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开 展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的安全意识,帮助其掌握 安全知识技能,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落实学校、幼儿园、托 — 16 — 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 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 过程,相关企业及组织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儿童集中 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全社会 营造儿童安全环境。 2. 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构建完善包含教育、 公安、应急、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 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加大儿童伤害防控领域 执法力度。制定实施地方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 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流动儿童、留 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大力推动智能安 防设施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立体防控、快速处置、精准打击和便 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儿童安全感,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海南区。 3. 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加强看护,保证儿童远离危险水 体。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区地区相关 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 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预防溺 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儿童 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培训,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 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4. 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在学前及中小学教育中 增设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 使用中小学生反光校服、儿童安全座椅和安全头盔。完善儿童道 — 17 — 路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生产销售监管。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 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 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5. 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消 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使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用品, 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 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家用电器,预 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 药物、日用化学品等识别及保管能力,避免儿童中毒。预防婴幼 儿窒息,提升看护人对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规范犬类管理及宠 物饲养,预防动物咬伤。加强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提高儿童及其 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的防灾避险技能。储备面向儿童 需求的重要应急物资。 6. 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 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完 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 品安全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 罚力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 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失信企业的联 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加大舆论 宣传力度,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探索智慧监管、信用 监管新模式。 — 18 — 7. 预防和减少儿童用品引发的伤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严格落实儿童用品、儿童玩具强制 性国家标准,加强儿童用品行业自律。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 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 产品安全问题。加强对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 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严厉查处“毒跑道”“毒校服”,加强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游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 安全,引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学校、 幼儿园、社区普遍开展儿童用品安全、产品安全使用等主题教育 活动。 8. 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 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安全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 建立针对防控儿童暴力伤害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区级未 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发现、报告、干 预机制。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的强制报告责任。 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依 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9. 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 理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 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 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 — 19 — 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欺凌的预防和处 置能力。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强 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工作。 10.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升网络 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预警能力。搭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 平台,逐步建立安全态势感知和预警监测体系。落实政府、企业、 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 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 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网 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 和应用,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 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 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庸俗暴戾 网络语言传播。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 系统,完善游戏产品分类、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加强儿 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11. 提高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 医疗救治、 康复服务水平。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 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 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落实国家紧急 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儿童伤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 — 20 — 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 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2. 完善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 监测体系,通过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司 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立多部 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和利用工作机制。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 价值观塑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 率达到并保持在 90%以上。 3.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 育巩固率提高到 96%以上。 4. 全面压减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 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5.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 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 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6. 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 力不断提高。 7.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 21 — 8.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 关系和同学关系。 9.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 机构和指导者的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 策略措施: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 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 教育体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 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对伟大祖 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 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发展学生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 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 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 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 劳动习惯,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2.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 依法由国家举办的总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 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 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 法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财政补助政策。规范 民办义务教育,使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儿童。 3. 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深 — 22 — 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加强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 育、劳动教育,养成良好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 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性别 平等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 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 课一体化建设,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 4. 落实课程标准,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落 实教材建设国家事权,完善地方教材编写、修订、审查、选用、 退出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 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探索具 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 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 区薄弱学校,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 足个性化发展需求。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深化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5. 逐步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多渠道增加优质学前教育 资源供给,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实施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补齐人口集中流入地、农区以及城市薄 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基本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 盖。加强学前幼儿普通话教育,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鼓励国有 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健全普惠性学前教 — 23 — 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非营 利民办园收费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注重科学保教,坚决克 服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6.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 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解决城镇大班额问 题。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 步改善农区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区义 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 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 7.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 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完善学校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 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科学利用课余时间,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 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坚持校外教育公益性,加大宣传推 广使用免费线上学习资源的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资 源。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从事学科类培训。 8. 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行动, 探索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的发展机制。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 制,推进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坚 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 上门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 24 — 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工 作。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加 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积极开展公益帮扶活动,加大希 望工程资助力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治教育、安全 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在特殊教育 学校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9. 提高儿童科学素质。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 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 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 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科技 馆、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教育 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 辅导员队伍建设。 10. 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 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 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创新课堂教学模式,狠 抓教学常规,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结果分析及成果应 用。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 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克服唯分数、 唯升学倾向。落实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选拔、培养和引进一批名校 长、名师,采取“引、用、育、管、留”等措施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 25 — 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准入制度,着力解 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加强教师培训,提高 教学基本功和专业能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 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师德师风建设 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 德修养,坚守教书育人职责。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培养造 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 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2. 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环境友好型学校建设。 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构建尊师爱生 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 习、生活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安 全饮用水、卫生厕所和适合身高的课桌椅,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 寄宿条件。培育和丰富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保障学 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 13. 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家园、 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 教育经验。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发挥校 外教育体验性、实践性、多样性、趣味性优势,丰富校外教育内 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 实践活动,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专题调查、研学旅行、 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 26 — 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 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 学生课外培训负担。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 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2.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 区域和不同群体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3. 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4. 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 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 增加。 6.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 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 加健全。 8. 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 续提升。 9. 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 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区人民政府开通并有效运行统一 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10. 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 27 — 11.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为儿童服务,为儿童服 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 策略措施: 1.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儿童福利 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相关福 利制度相衔接、与儿童需要相匹配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 系。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合 理确定低保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儿童福利政策,扩大 儿童福利覆盖面,增加儿童福利项目,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 2. 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 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完善面向儿童 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 环节、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 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推进采 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3. 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 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 险和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 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做好 儿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儿童参保工作。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 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支持商业 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 — 28 — 保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 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 有效性,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困有所助”。支持医疗互 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 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稳妥 推进农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膳食费用分摊机制, 根据各地区物价水平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加强 3-5 岁学龄前儿童 营养改善工作,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构建从婴儿期到 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居民营 养监测制度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实 施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促进等专项行动。改善儿童的 营养状况。 5.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 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托育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 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 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设一批 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 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 与区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 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培育托育服务、 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品牌。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 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 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 2 至 3 岁幼儿。扩大公 — 29 — 益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 加强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职业教育机构和社会 培训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 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6. 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合理提高 保障标准。畅通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 安置渠道。落实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因 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导致儿童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 人所在地的社区(村)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 生活照料措施。完善儿童收养相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国内家庭 收养病残儿童。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 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收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7.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完 善残疾儿童社会保障,加强残疾儿童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 理。推动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以基本型、大众化辅助 器具为主,探索建立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 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 能力,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完善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 查、诊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开展 残疾儿童替代照料、养育教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引导社会 — 30 — 力量开展助残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主体多元化,为残疾人 提供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8.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做好流浪儿童街面巡查和 转介处置工作。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询、接送 返回等服务。区人民政府建立流出地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 落实流浪儿童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儿童父 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健全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 体系。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关爱和 帮助孤儿、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困难儿童群体,着力解决流浪 儿童、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问题,优先保 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9.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依法严惩有 恶意弃养等情形的监护人,探索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强化 区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寒 暑假特别关爱行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 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 护的指导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加强与 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实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就 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10. 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保障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 — 31 — 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区。 11. 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 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多元参与, 共同建设儿童活动场所的工作格局。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加 大在城乡社区建立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 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完善儿童之家 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社 区“儿童之家”负责人和妇联执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 保证儿童之家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安全,通过购 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 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 保护中的作用。 12. 完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区、镇(街道)、村(社 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 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村(社区)等主体 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 务。开通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及时受理儿童生活困难求助 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提供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 询和帮扶转介等服务,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 化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打造“一站式” 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服务平台,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 机制。 13. 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 — 32 — 工作队伍服务能力。推进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 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整合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职能,为临时监 护情形未成年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提供服 务。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 护机构工作标准。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督导 员、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 童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 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 14.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 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 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与 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 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 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建议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 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儿童社会工作者。引导社会资 源向农区倾斜,扶持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 好品行、好习惯。 2.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 的权利,提升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 33 — 3. 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 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 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 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 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 能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 90%的社区(村)建立家长 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 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 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 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将立德树人作为家 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开 拓视野、认识社会,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重视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健康思想、良好品行和适当方法教育影 响儿童。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厚植 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养成爱国爱家、诚实守信、尊老爱 幼、勤俭节约、团结友爱、自尊自信等优良品德、健全人格、劳 动精神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学会做人 做事,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儿 童为本,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 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体育锻炼、 — 34 — 劳动实践、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 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途径开展亲子交流互动等, 提升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主体地位的意识,提升他们帮助 和引导儿童参与家庭事务的能力。 在处理儿童自身和家庭事务时, 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 倡导推广家庭会议等家庭民主参与方式。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 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 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依托未 成年人保护体系畅通儿童诉求表达渠道,促进儿童利益诉求表达。 3. 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安全、 适宜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体、心理、情感、社会性发展需要, 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 护能力。禁止对儿童实施殴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暴力。加强多 样化、多渠道家庭教育宣传培训和咨询,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提升其家庭教育的理念和能力,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成 才观,掌握现代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 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为家庭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提升 社会对离异家庭儿童的保护意识。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应 谨慎考虑子女问题,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消除儿童的消极心理 和负面情绪。 4. 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 35 — 富有教育意义的好家风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儿童传承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 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 风尚。家长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身体力行科学、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引导儿童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文 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引导儿童主动 践行和传承良好家风,养成良好习惯。 5. 培育良好和谐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 方式,增进感情,提升互信。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 高陪伴质量。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 亲子出游等活动。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 化解亲子矛盾。鼓励支持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 公益性设施和场所以及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 供条件。扎实推进“草原书屋”“鸿雁悦读”等公共文化工程。加强 亲子阅读指导,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分年龄段推荐优秀儿童 书目,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 阅读区。 6. 构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供线上线下相互 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 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中心,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社 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站点。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小 — 36 — 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 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 传,鼓励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充分利用多 种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 7. 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家庭教 育工作规划,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纳入政府购买服 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 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教育服 务行业自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 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建立家庭、学校、 社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多发联动机制。 8. 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推进实施三孩 生育政策,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增加优质普 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降低家庭生育养育 负担,落实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提高家政服 务水平,逐步创建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 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 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 友好措施。 9. 加强家庭领域理论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家庭教 育专业和课程。在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领域开展研 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建 — 37 — 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 平。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 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3. 增加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的儿童校 外活动场所,并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4. 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5. 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 养。 6. 充分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事务的权利。 7. 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 惯。 8. 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 少,提升饮用水水质,农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稳步提高农 区卫生厕所普及率。 9.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 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 广泛开展儿童事务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 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 38 — 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 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推动出台法规政策、规划编制、资源 配置、工作部署时优先满足儿童需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 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在城镇建 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促进城市、农区儿童生活环境平衡发展,提升儿童在不同区域间 享受普惠型托育服务、教育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平等性 2. 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各界制作 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书、影视、歌曲、 游戏、广播电视节目等精神文化产品,支持儿童参与传统文化的 保护、传承与发展,增强儿童文化自信。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 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 性。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 指导和场地支持。培育儿童科学兴趣,激发儿童对科学的探索精 神。鼓励图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社区(村)未成年人阅览 室等公共文化场馆延时开放或优化开放时间。 3. 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儿 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清除淫秽 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保障儿童文化市 场健康有序。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 童文化用品、玩具。严格网络出版、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 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危 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 — 39 — 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加强互 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 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落实互联网企业 主体责任,在产品开发、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保护措施、举报 处置等环节完善治理手段。 4. 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规范与儿童有关 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 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 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 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 他食品广告。加强对电视等媒体广告中儿童性别歧视的审查监管, 促进性别平等。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和 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展演活动,依法保障儿童在商业活动中 的安全和各项权益。 5. 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 育。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增强儿童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 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 量。通过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等多种渠道,提升儿童及其 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 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学习交流能力,增 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用网习惯,防止沉迷 网络。为农区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 条件。提升应对涉及儿童舆情的管控和应对能力,保护儿童不受 — 40 — 网络暴力影响。 6. 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创建 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 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共同 服务儿童工作,引领儿童工作科学发展。鼓励各类公共设施、营 业性场所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儿童友好的公共空间。 7. 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儿童活动场 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党性教育实践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 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建设。加大对农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 和运行的扶持力度,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规范 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 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 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品牌。 8. 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 事务的权利,重视寓教于乐,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畅通儿 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渠道,涉及儿童的法规政策制定、实 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 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妇联 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 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 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鼓励儿童、家长与学校共同参与解决校园冲突问题。 — 41 — 9. 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文 明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 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六五环境日”“全国 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依 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儿童自然教育保护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 鼓励家长和儿童共同参加校外环保志愿活动,培养家长和儿童生 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的观念,自觉 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10. 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抓好海南区及周边地区等重点 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统筹推 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 河湖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矿山整治、防风固沙,全面提升黄河 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能耗 双控,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做好 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实施农区 供水保障工程,巩固农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 率和供水保证率。加强铅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测。深入开展爱 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分类有序推进“厕 所革命”,统筹农区厕所改造、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因地 — 42 — 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城市,让 绿色成为普遍形态。 11. 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在制定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加强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以适应海南区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为目标,打造 具有专业处置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团队,提升粮食采购、 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 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应急处置优先保证儿童食品、药品、 用品供给。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开展 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 护人识别灾害事故风险和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 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 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 12. 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与“一 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的友好往来,扩大促进儿童发展的交流与 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和文件,落 实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在儿童 相关领域的发展经验,讲好儿童发展故事。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 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2. 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 3. 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 — 43 — 殊需要。 4. 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 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 依法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 6. 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 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 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8. 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 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 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络环境。 10.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 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 完善落实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保障儿童生存权、 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 政府、网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加强法 治宣传教育,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 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力度。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 查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加 强儿童保护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2. 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全面落实保障儿童权益的主体 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 — 44 — 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探索建立保障 儿童权益多部门综合执法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强 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 3.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 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专业培训。 探索法律援助部门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岗,执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加强 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 人民团体、社会工作者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 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强化协调联动。强化未成 年人司法工作宣传报道,培树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先进典型。 4. 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托公共法律服 务平台,为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标 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专业化儿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充实基 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儿童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 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5. 落实家事调查回访机制。根据家事纠纷精细化分工的要 求,创设回访团队,针对家事案件的起因、夫妻感情和未成年子 女的生活及监护等情况进行调查, 整理调查报告并提出建议方案。 — 45 — 对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改变原来生 活环境的案件、抚养人变更案件进行诉后回访,了解亲情修复情 况,扩大家事审判的社会功能。 6.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 人的原则,推进少年家事法庭建设,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特殊、优 先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 参与权等诉讼权利。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少捕慎诉,落实未成年 人犯罪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 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增 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落实涉罪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 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理论研究, 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充分借鉴司法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积极探索有利于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新机制、新 方法。 7. 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 共同参与的儿童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儿童法治素养,常态化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运 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 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家长、教师、校长及社会公众的法治 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障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推动相关主体自 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 任制,广泛宣传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媒体 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 — 46 — 成年人案件。 8. 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 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离婚后 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 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落实支持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 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领域侵害儿童 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 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处理涉及未成年 人事项,充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证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 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侵害或歧视。 9. 完善落实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或其 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依法 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督促落 实监护责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加强对监护的监督、 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强化村(社区)对父母或 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儿童监护风险 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探索建立监护风 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建立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机制, 加强监护干预,依法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儿童权益事件。符合 法定情形的儿童由区级以上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监护,确保突 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监护。 10. 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 47 — 得侵犯未成年人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或利用未成年人谋取不正 当利益。加强对使用童工行为的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儿童参加演出、节目制作等方面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 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儿童参与广告拍摄、 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严 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 康检查,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儿童身心健康 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强 迫工作、暴力对待、经济剥夺、减损受教育权等行为。 11. 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儿童预 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 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确保侵害妇女儿童 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运用全国统一的违法犯罪人员信 息查询系统,针对性侵害犯罪和因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两类情形, 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加 强立案和立案监督,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严惩对 儿童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 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严格落实涉及未成年人案 件“一站式”取证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对遭受性 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 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12. 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倡导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加强对 — 48 — 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隐患、线索排查,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 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运 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 暴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 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 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 临时庇护。 13.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组织、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 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 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 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 卖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 力度,完善孕产妇就医生产身份核实机制,完善亲子鉴定意见书 和出生医学证明开具制度,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妥善安置查 找不到亲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中的被解救儿童。禁止除公安 机关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 卖人员 DNA 数据等信息。加强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开展对 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贩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 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儿童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 罪活动的行为。 14. 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强化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加 — 49 — 强对网络空间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 众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 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 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 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严厉打击利 用网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 罪行为。 15. 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 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 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 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 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 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 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 利。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层基础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 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 全过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 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儿童工作的 部署要求,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 — 50 — 面”战略布局、推进海南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 理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乌海中推进规划实施。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 区级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 区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 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相 关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 务落实工作,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规划实 施。有关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编制规划规划、资源配置、部署 工作时要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考虑儿童需求,保障儿童权力, 合力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三)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强规 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一方面在经 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将规 划实施和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另一方面,儿童发展规划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中关于儿童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 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四)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按 照规划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妇儿工委 办公室。 (五)加强妇女发展经费支持。区级人民政府要将实施规划 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加大对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 — 51 — 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倾斜, 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重点支持农区儿童和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注重动员凝聚社会 各界力量,多渠道筹措资源,助力儿童事业实现新发展。 (六)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区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以政 治建设为统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妇儿工委及 其办公室能力建设,推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要强化规划实施的 组织保障,为规划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切实保障 妇女儿童工作力量和专项经费。 (七)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 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单 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对规划 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区统计局负责规划实施的监测工作。健 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区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 一年工作安排。健全督导检查及调查研究制度,定期对规划落实 及主要目标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加强儿童发展专家队伍建设,依 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探索建立儿童工作智库,开展儿 童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健 全议事协调制度,每 5 年召开一次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每年 至少召开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监测评估工作会议各 一次,及时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必要 时随时召开。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地区、示范 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健全表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 每 5 年对实施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 52 — (八)加大规划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网站、 微信、微博等线上线下平台或渠道,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手 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 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宣传我国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保障儿童权益、 促进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及规划 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努力营造儿童优先、关爱保护儿童、 有利于儿童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 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儿童优先原则等有关内容、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纳入区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 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和人 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 的统计监测人员、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 训,提高其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九)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围绕高质量发展要 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构建促进儿童 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开展 为儿童办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及时总结推广规 划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 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 体”教育网络,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汇聚企事业单 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力量,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 53 — 促进儿童发展。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参与意识和能 力,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 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区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区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及机构向区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 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相关数据和信息。区妇 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 门及机构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终期评估报告。通过监测评估, 动态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客观评判规划实施的效率、效果、效 益,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 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 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测评 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评估方案的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的审核 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选派人员参与,负责规 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 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 测表、监测报告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 测、分析、数据上报、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业务工作人员及 — 54 — 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 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 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儿童保 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 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 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纳入全市和部 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建立 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加强年龄统计监测数据分析。鼓 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 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 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龄统计信息。 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 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 作用,定期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 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 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 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 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善于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 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 — 55 — 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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