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09-25.doc
中 国 科学院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文件 科合院发财字〔2022〕15 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办法》已通过合肥研究院院务会审议,现予印发,请遵照 执行。原《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科合院发财资字〔2011〕17 号)同时废止。 合肥研究院 2022 年 11 月 17 日 1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 称“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基本建设 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合肥研究 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或改善科研生产 及支撑保障条件等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 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 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 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 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 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财务处是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部门, 对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金来源及使用 第五条 合肥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财政、地 方配套基本建设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 2 第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 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随意增加 概算外施工内容,不得随意突破工程概算,扩大建设规模 第七条 零星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的审批流程按《合肥 研究院零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其他基本建设项目 支出审批流程按各专项项目管理具体要求执行。 第八条 合肥研究院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其付款 方式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不得高于 合同金额的 30%。进度款支付必须由施工单位编报工程进度款 申报表,监理单位(若有)签字、盖章审核,合肥研究院相关 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若有监理的须总监签发的工程款支 付证书,作为财务付款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 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条 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其开支 范围、标准及额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经费概算执行, 不得违规、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委托有相应工程审 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价,预留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 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后 返还。 3 第三章 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相关责任部门 应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 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情况, 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 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 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挪用。 第十三条 清理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 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的依据。 第十四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 (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有以下报表: 1.项目概况表 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3.资金情况明细表 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6.待摊投资明细表 7.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8.转出投资明细表 4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 资计划及到位情况; 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 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 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6.尾工工程情况; 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 10.预备费动用情况; 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 情况; 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竣工决(结)算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项目竣 工决(结)算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核报告及审核表,审核报告 内容应当详实,主要包括: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 意见、建议。 (四)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5 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概 算调整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2.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的复印件; 3.审计、检查意见或文件的复印件; 4.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合肥研究院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 制度。对已竣工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 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方可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手续。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应及时 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的,应进行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待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后进行相 应的入账价值调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科学院合 肥研究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科合院发财资字〔2011〕 17 号)同时废止。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6 2022 年 11 月 18 日印发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09-2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