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黄妍等161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doc
(通知) [2019 ] 3 号 签发:武士勋 关于同意黄妍等 161 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黄妍等 172 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 入院(系)初审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本专科学 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校教字〔2017〕16 号),对该部分学生 进行了资格审查,经研究,同意黄妍等 161 名学生转专业申请, 现予公布。相关手续如下: 1.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系)下载转专业名单后通知相关学 生,转专业学生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 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旷课。 2.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负责联系大学生服务中心等相 关部门办理住宿等相关手续。跨校区转专业学生因专业变化所 产生的费用差额到学校财务处办理。 3. 转专业学生要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修读,学生 持已修课程的成绩单并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进行比对, 找出课程差异,在报到后一周内交给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科办理已修读课程的成绩认定,对没有 修读或成绩不合格的相关课程要办理补修或重修手续。否则, 不能正常毕业,后果由学生个人负责。 4.转入学院(系)要与教务处及时沟通,做好转入学生的课 程安排。 5.转专业学生到转入校区教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时间、 地点是:秦皇岛校区,2019 年 3 月 4 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1 号办公楼 2111 室) ;开发区校区,2018 年 3 月 5 日,教务科(综 合楼 217 室);昌黎校区,2018 年 3 月 6 日,教务科(1 号教学 楼 A 区 115 室)。 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到教务处学籍管 理科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049896),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2018 级转专业学生名单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