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陕电大教...doc
陕电大教办〔2016〕3 号 关于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直属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国开教函【2016】12 号通知精神,2017 年起武汉大学不再接受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毕 业生的学位授予申请。 为保证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衔接,防控办学风险,经 研究决定,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 年 1 月和 7 月毕业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 告学专业本科学生可继续申请武汉大学的学位,学位申请条件、 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专业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各分校、 -1- 工作站及直属教学点必须在 2016 年 9 月 10 日前将相关专业学 位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校教务处学籍科。 二、为了使 2016 年 7 月这三个专业的毕业生尽早通过毕业 审核,省校将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发布毕 业和学位预审结果。各分校、工作站及直属教学点务必安排专 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检查学生的课程差异情况,并 核对差异课程的课程注册、考试报考情况,对非考试课程查漏 补缺,存在的问题及时和省校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三、省校将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之前将这三个专业省校毕业 审核和学位审核通过的学生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2016 年 9 月 2 日以后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终审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 学专业本科学生,不能申请武汉大学学位。 四、2017 年及以后毕业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 专业本科学生,不能继续申请武汉大学学位,学位授予具体安 排另行通知。 五、2016 年毕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也可申请国 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时,学位申请条件、 程序和时间安排按照《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管理、法学、汉 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会计学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 知》(国开教〔2016〕12 号)执行。 国家开放大学将在门户网站公布上述三个专业学位授予工 -2- 作的政策变化和要求,请各办学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告知 学生,做好解释说明,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6 年 6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