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寿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doc
[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解读《寿县 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人:党组书记、局长 赵成凤) 一、 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 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绩〔2018〕389 号)和《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寿发〔2019〕20 号)等 有关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 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寿发〔2019〕 20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寿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 行办法》。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县级部门预 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暂行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寿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办公室制定《寿县县级部门预算绩 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经局办公室核稿,财政监督股审批, 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制定印发。 四、工作目标 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是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按照《寿 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中各自的职责,分工协 作,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全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主要任务 (一)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的有关制度、 工作规程、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等;布置部门开展绩效目标 编制工作,并按职责审核、批复和运用绩效目标;督促和指导部 门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指导和培训部 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绩效指标体系框架,指导部门建 立和完善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县级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制度办法、 内部规程等;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 审核、申报、批复、结果反馈和运用等工作;按照批复的绩效目 标,组织本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研究建立本行业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的绩 效指标体系,并报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审核后执行。 (三)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申报、论证、 结果反馈和运用等工作;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绩效监 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研究建立本单位 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的绩效指标体系,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2 — 六、创新举措 工作运行保障性质的项目,由县财政局或县级部门结合部门 预算管理流程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关注程度高、对 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系重大民生领域或专业技术复杂 的重点项目,县财政局或县级部门可根据需要将其委托给第三方, 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社会公众代表 等共同参与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七、保障措施 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县财政局在批复 预算时,一并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 到部门。县级部门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一并批复项目支出绩 效目标。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 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重新报批。 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应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 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县级部 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除涉密内容外,逐步将有关绩效 目标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下一步工作 审核绩效目标:(一)县级部门审核。县级部门审核按照预 算编制要求对其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 见并反馈给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绩效目标进 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送县 — 3 — 财政局。 (二)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对县级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 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县级部门。县级部门根据县财 政局审核意见对相关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报送县财政局 审核。县财政局将绩效目标审核情况,在部门预算“一下”时反 馈县级部门。 (三)部门预算“二上”时,县级部门如果新增或调整预算 项目,应当重新报送或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程序进行审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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