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144856564508.docx&filename=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工作培训班参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引.docx
附件2 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工作培训班 参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请各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 本单位参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 (必要情况下)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健康筛 查合格者方可参会。 一、流行病学史筛查 1.拟参会人员会前 14 天内如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 境外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 接触者,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会。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 无症状感染者,须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结束后方可参会。 二、会前健康监测 参会人员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 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等症状,应及 时就诊,排除传染病嫌疑方可参会。报到时请提交《健康承 诺书》。 三、住地防疫 参会人员在宾馆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可至住地医疗保 障组进行预检后,由住地医疗保障组联系送定点医院诊治, 该人员不再参加后续会议。参会人员在住地期间加强自我管 理,尽可能在房间休息。 四、会场防疫 大会召开时,参会人员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外科口罩。 三、核酸检测(必要情况下) 参会人员常驻地区出现疫情时,按照“集中检测、应检 尽检、不漏一人”的原则和会议工作要求,参会人员在 72 小 时内由所在单位负责核酸检测工作,并在检测结果确定为阴 性后,携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会。入住宾馆后再次进行核 酸检测并实行封闭管理,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会。 感谢大家对本次培训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2020 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工作培训班参会人员 健康承诺书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2020 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工作培训班 参会人员健康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身份 □参会代表 □邀请嘉宾 □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近 14 天体温是否正常 □是 □否 (体温: ℃) 近 14 天内有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状况 □无 □有 近 14 天内有无与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及发热或呼吸道感染患 者接触史 □无 □有 近 14 日内有无境外旅居史 □无 □有 近 14 天内有新冠疫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无 □有 是否持有近 7 日内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是 □否 本人签名: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内容属实,若有虚报、 乱报、瞒报等情况,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会议期 间,主动做好个人健康防控和自我医院观察,如有 日期: 不适症状,及时报告。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