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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 洛阳晨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关红玉 联系人 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 2 组 通讯地址 150****9000 联系电话 传真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关红玉 / 邮政编码 471121 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 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项目代码 2012-410322-04-05-448127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42 特种玻璃制造 占地面积(m2) 20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环保投资 3900 (万元) / 10.35 占总投资 比例(%) 预期投产日期 0.27 2021 年 3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近年来,装修市场行业正在迅速发展,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等特种玻璃需求量巨大,鉴 于良好的市场前景,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洛阳晨玉玻璃科技有限公 司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租用洛阳恒銮商贸有限公司闲置车间 2000 平方米(其中北侧 1#车 间,曾于 2018 年租赁给洛阳市护驾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大蒜脱水项目,经调查,该项 目已于 2019 年 3 月停产搬迁,不再进行生产)投资 3900 万元建设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 玻璃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7 玻璃制造 304;玻璃制品制造 305 特种玻璃制造;其他 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本项目生产的 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属于特种玻璃,且在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除切割、打磨等工 序外,需使用硅酮胶进行封胶,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洛阳晨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委 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了技术人员 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通过现场监测和收集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 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系租用洛阳恒銮商贸有限公司闲置车间进行建设,项 目规模为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 本项目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本项目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2 建设地点 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 3 建设单位 洛阳晨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4 建设性质 新建 5 建设规模 租用闲置车间 2000m2,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 6 劳动定员 15 人 7 工作制度 年工作 300 天,实行单班工作制(8:00-12:00,14:00-18:00) 2.2 项目选址概况 洛阳晨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系租用洛阳恒銮商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銮商贸)闲置车间 2000 平方米进行建设,厂址位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 项目北侧为洛阳恒銮商贸有限公司及洛阳佰卓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西侧为洛阳飞远钢结构有 限公司,南侧为洛阳科冠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东侧为三权路,隔路为洛阳鸣海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北侧约 926m 为护庄村,西侧约 978m 为东山头村,东侧约 380m 为洛阳市康怡老 年公寓。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 1。 2.3 工程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为 3900 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2.4 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用恒銮商贸南侧闲置车间 2000 平方米进行建设。本项目涉及使用的具体建筑 内容如下表。 表2 类别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筑内容 建筑面积 1#生产车间 1200m2 原片区 100m2 切磨半成品区 72m2 钢化成品区 90m2 其 中 备注 框架结构,一层,玻璃切割机、磨边、 清洗、钢化玻璃生产线位于 1#生产车间 位于 1#生产车间内部 主体 砖混结构,一层,中空玻璃生产线、夹 工程 800m2 2#生产车间 层玻璃生产线、玻璃加工中心位于 2#生 产车间 80m2 玻璃加工中心 其 夹层玻璃生产 中 车间 辅助 工程 中空成品区 50m2 办公室 60m2 环保 生产废水 沉淀水槽 10m3+市政管网 生活废水 化粪池 20m3+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经沉淀水槽沉淀后,排入市政 管网,沉淀后玻璃粉末使用密封袋封装 依托现有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储存碎玻璃、铝隔 20m2 存处 固废 新建 附+15m 高排气筒 一般固废暂 工程 租用恒銮商贸办公用房 集气罩+UV 光解+活性炭吸 废气 废水 位于 2#生产车间内部 120m2 条边角料、玻璃屑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储存废活性炭、废 危废暂存间 4m2 生活垃圾桶 若干 用于生活垃圾收集 封闭式厂房+固定减震 / 噪声 UV 灯管、废胶瓶 2.5 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如下。 表 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万 m2/a) 钢化玻璃 22 夹层玻璃 4 / 中空玻璃 2 / 备注 其中 9 万 m2/a 作为产品外售,13 万 m2/a 作为本项 目生产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的原材料使用 钢化玻璃:属于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其实是一种预应力玻璃,为提高玻璃的强度,通常 使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玻璃承受外力时首先抵消表层应力,从而 提高了承载能力,增强玻璃自身抗风压性,寒暑性,冲击性等。本项目的钢化玻璃生产采用 物理方法。 夹层玻璃:是由两片或多片玻璃,之间夹了一层或多层有机聚合物中间膜,经过特殊的 高温预压(或抽真空)及高温高压工艺处理后,使玻璃和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 产品。 中空玻璃:也称双层玻璃,将两片以上的平板玻璃用铝制空心边框框住,用胶结或焊接 密封,中间形成自由空间,并充以干燥空气,框内充入干燥剂,具有隔热、隔音、防霜、防 结露等优良性能的玻璃。 本项目生产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可起到保温、隔热、隔音等用用,可有 效降低用户水、电、气等能源的消耗,均属于节能环保材料。 2.6 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钢化玻璃生产机组、玻璃四边磨、清洗干燥机、玻璃切割机、加工中 心等。具体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4 主要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备注 1 玻璃切割机 1 DS-CM4228 用于玻璃切割 2 打孔机 1 / 用于玻璃打孔 3 玻璃四边磨 1 HSZM-25 用于玻璃磨边、磨角 4 异形磨边机 1 / 用于异形玻璃的磨边、磨角 5 九磨头玻璃直边机 1 / 用于玻璃直边磨边抛光 6 高速玻璃双边磨连线 1 DTS-42-25-20ELJ 用于玻璃双直线平边打磨、抛光 7 高速清洗干燥机 1 / 8 全自动上下片台 2 DR-2520 9 玻璃加工中心 1 DJ-2030 用于玻璃的清洗及干燥,干燥采 用电加热 / 可用于玻璃切割、磨边、雕刻、 清洗干燥,支持数控操作 用于钢化玻璃的生产,包括平板 10 钢化玻璃生产机组 1 BHPQ-2442-Y15 钢化玻璃的生产及弯曲钢化玻璃 的生产 用于中空玻璃生产,包含上下片、 11 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线 1 WL-2530 12 平弯夹层线机组 1 BH-PJC-2436 用于夹层玻璃的生产 15 螺杆空压机 1 22KW / 16 储气罐 1 1m3 空压机配套储气罐 填充分子筛、涂胶等 注:所用设备中无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设备。 2.7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料是普通玻璃原片、铝隔条、丁基胶等,所需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 下表。 表 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普通玻璃原片 万 m2/a 23.15 外购成品,用于生产钢化玻璃 2 铝隔条 万 m/a 10 外购成品,用于中空玻璃生产 A 组分 t/a 3.6 外购成品,密封桶装,每桶为 10kg B 组分 t/a 0.4 外购成品,密封桶装每桶为 1kg t/a 0.9 4 5 硅酮胶 丁基胶 外购成品,密封桶装,每桶为 5kg,用 于固定铝隔条内分子筛干燥剂 外购成品,密封袋装,每袋为 20kg, 6 分子筛干燥剂 t/a 0.2 填充到铝隔条内,使中空玻璃腔内空 气保持干燥 7 PVB 膜 m2 40000 外购成品,用于夹层玻璃生产 8 润滑油 t/a 0.05 外购成品,密封桶装,每桶为 5kg 9 新鲜水 m3/a 1995 送庄镇供水 10 电 KWh 5万 来自送庄镇电网 硅酮胶(也称 AB 胶):是以聚二甲基硅氧烷为主要原料,辅以交联剂、填料、增塑剂、 偶联剂、催化剂在真空状态下混合而成的膏状物,主要成分为:107 硅橡胶 30%、305 硅油 15%、碳酸钙 25%、纳米钙 25%、炭黑 5%。在室温下通过与空气中的水发生反应固化形成 弹性硅橡胶。硅酮玻璃胶的粘接力强,拉伸强度大,同时又具有耐候性、抗振性,和防潮、 抗臭气和适应冷热变化大的特点。加之其较广泛的适用性,能实现大多数建材产品之间的粘 合,因此应用价值非常大。硅酮玻璃胶由其不会因自身的重量而流动,所以可以用于过顶或 侧壁的接缝而不发生下陷,塌落或流走。它主要用于干洁的金属、玻璃,大多数不含油脂的 木材、硅酮树脂、加硫硅橡胶、陶瓷、天然及合成纤维,以及许多油漆塑料表面的粘接。质 量好的硅酮玻璃胶在摄氏零度以下使用。不会发生挤压不出、物理特性改变等现象。 丁基胶:是一种以聚异丁烯橡胶为基料的单组份、无溶剂、不出雾、不硫化、具有永久 塑性的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剂。热熔丁基密封胶在较宽温度范围内保持其塑性和密封性,且 表面不开裂、不变硬。它对玻璃、铝合金、镀锌钢、不锈钢等材料有良好的粘合性。由于其 极低的水汽透过率,它可以与弹性密封剂一起构成一个优异的抗湿气系统。特点:密封效果 好、质量容易保证;无需固化期,节省占地面积;属环保产品,使用无浪费,环境清洁;节 省时间、原材料、工作人员,降低生产成本。 分子筛干燥剂:是结晶态的硅酸盐或硅铝酸盐,由硅氧四面体或铝氧四面体通过氧桥键 相连而形成。中空玻璃分子筛可以同时吸附中空玻璃中的水分和残留有机物,使中空玻璃即 使在很低温度下仍然保持光洁透明,同时能充分降低中空玻璃因季节和昼夜温差的巨大变化 所承受的强大内外压力差,中空玻璃分子筛也解决了中空玻璃膨胀或收缩而导致的扭曲破碎 问题,延长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 PVB 膜:PVB 膜是半透明的薄膜,主要用 PVB 树脂制成。PVB 树脂是由聚乙烯醇和 丁醛在强酸催化作用下反应得到的高分子化合物。无毒 、无臭、无腐蚀性、不易燃,具有 良好的透光性、绝缘性、耐候性、耐磨、耐水、耐油、耐老化的作用,对无机和有机玻璃有 特殊的粘结性和透光性能。性能稳定,软化温度为 60-65℃,分解温度为 400-600℃,分解 产物主要为丁醛等。本项目 PVB 膜用于夹层玻璃生产,是在两块玻璃之间夹进一层 PVB 薄 膜,经高压复合、加温(125-150℃)而成的特殊玻璃。PVB 夹层玻璃由于具有安全、保温、 控制噪音和隔离紫外线等多项功能,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光伏等行业。 3. 公用工程 3.1 给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工艺用水以及清洗用水。 ℃生活用水 本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 15 人,不在厂内食宿。参考河南省《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 (DB41/T385-2014),不食宿人员生活用水量以 30L/人·d 计,年工作 300d。则本项目生活 用水量为 0.45m3/d,即 135m3/a。 ②工艺用水 本项目玻璃加工过程中,磨边、打孔、雕刻工序均需用水进行冲洗抑尘。 该部分用水均经设备自带水箱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在循环使用过程中,有 一部分水量自然损耗,需及时补充。本项目工艺用水量为 400t/a,即 1.1333t/d。 ③清洗用水 本项目玻璃清洗过程使用自来水作为清洗液,该部分用水均经清洗干燥机自带水箱沉淀 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在玻璃清洗过程中,有一部分水量自然损耗,需及时补充,本 项目清洗补水量为 1460t/a,即 4.8667t/d。 3.2 排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随地势从地表排至厂外。 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36m3/d,即 108m3/a,生活污水以 厂区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 理。 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 0.5m3/d,即 150m3/a,生产废水经沉淀水槽沉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3 供电 项目用电依托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电网供给,年用电 4 万 KWh。 4. 厂区平面布局 本项目整个厂区布置呈矩形。出入口位于厂区东侧,进入厂区后,北侧为恒銮商贸生产 车间,中部为恒銮商贸办公楼(租户混用),西侧为佰卓气瓶建材车间,南侧为本项目租用 的两座生产车间。本项目办公用房位于恒銮商贸办公楼内,不设职工宿舍及食堂,一般固废 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部。项目在厂区的位置见附图 3。 5.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该项目劳动定员15人,采用8小时工作制,白天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 6. 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条款之列。该项目已经孟津县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2012-410322-04-05-448127。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7. 依托关系及可行性分析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项目办公区位于租用车间内,厂内已铺设有供水管网,能够满 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2)排水 厂区内已建成化粪池 2 个(容积 20m3)及污水管网,用于生活污水的收集及预处理, 厂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 黄河渠。根据现场调查,恒銮商贸厂区内现有企业为恒銮商贸及佰卓气瓶检测,厂区内企业 共用办公楼下 1#化粪池(容积 10m3)及厂区东南角 2#化粪池(容积 10m3)。 根据调查,恒銮商贸及佰卓气瓶检测外排废水均为生活污水。其中恒銮商贸现有工作人 员 20 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0.64m3/d,年工作 200 天;佰卓气瓶检测现有工作人员 15 人, 生活污水量约为 0.48m3/d,年工作 300 天。则上述 2 家企业生活污水产生量共为 1.12m3/d, 共用办公楼下 1#化粪池(容积 10m3)及厂区东南角 2#化粪池(容积 10m3), 停留时间为 24h,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 0.36m3/d,厂区内化粪池能够满足项目的使用。 (3)办公 本项目办公区租用恒銮商贸闲置办公用房,不影响其他企业的办公。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用洛阳恒銮商贸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租用 1#生产车间原为恒銮商贸备用生产车 间,于 2018 年租给洛阳市护驾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护驾庄农业”)建设大蒜 脱水项目,该项目于 2018 年 11 月编制完成《洛阳市护驾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蒜脱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取得孟津县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孟环 审[2018]211 号,护驾庄农业于 2019 年元月投入运营,2019 年 3 月由于市场原因,该项目 停止运营。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烘干工序产生的异味气体,经集气罩+过 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洗 蒜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调查该项目已撤离厂 区,不再进行生产。 本项目租用 2#生产车间原为恒銮商贸废旧设备暂存仓库,建设方已与恒銮商贸达成协 议,本项目入驻前恒銮商贸负责将车间内原有废旧设备清空。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孟津县介于东经 112°12′~112°49′和北纬 34°43′~34°57′之间。东连偃师市、巩义市,距 省会郑州市 134km,西临新安县,南距洛阳市区 10km,北与济源市、吉利区相接。东西长 55.5km,南北宽 26.9km,总面积 758.7m2。 送庄镇位于孟津县东南部,距洛阳市区仅 15 公里,全镇辖 17 个行政村,总人口 3.1 万 人,总面积 41.3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 4.3 万亩。 本项目厂址位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系租用恒銮商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中心坐 标东经 112.57571214°,北纬 34.77757290°。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2.地形、地貌及地质 孟津县整体地形西高东低,中部高,南北低,形如鱼脊,东部南北两侧为洛河黄河阶地, 较为平坦。西部山区最高海拔 481m,东部黄河滩地最低海拔 120m,全县平均海拔 262m。 县境中西部为邙山覆盖,属于黄土高原的一部分。邙山南接洛阳盆地,北至黄河谷地,由西 而东贯穿全境,全长约 55km,宽 17km,总面积约 56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 74.8%。邙山 为黄土地貌类型,丘陵起伏,呈丘岗形态。冲沟发育,北侧沟谷为南北向与黄河谷地连通, 南侧沟谷为西北、东南向,通向洛河谷地,沟谷一般深 40—60m,多呈“U”形。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地形相对平坦。 3. 气候气象 孟津县地处中纬度地带,位于邙山丘陵,黄河自西向东蜿蜒县境北部。地势西高东低, 中部高南北低,形如鱼脊;东部南北两侧为洛河、黄河冲积平原,南北部多为山区丘陵,境 内地形复杂,沟壑纵横。从气候类型划分,该地属暖温带半干燥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内四 季交替分明,大气环流季节变化明显,冬季受极地气流控制,天气寒冷干燥,雨雪稀少,主 导风向为西风。夏季受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夏季风来自湿润的热带海洋地区,带来大 量的暖湿空气,当与北方南下的冷空气相遇时,往往产生降水,而且雨量较大,形成 6 月至 8 月的雨季。 孟津县历年的气象资料统计结果表明,该地区全年平均气温 14.7℃。年平均气压 1000.6hpa。年平均相对湿度 66%,其中 7-10 月份大于 70%,其他月份各月相对湿度相差不 大。年平均降水量 585.2mm,降水主要集中在 6-9 月,该时期降水量占全年的 63.5%。平均 蒸发量 1577.3mm,为年降水量的 2.7 倍。该地降水量少、蒸发量大、空气干燥是对污染物 净化不利的因素,尤以冬季为甚。该地全年主导风向为 NE 风,次主导风向为 NW 风。按季 节而言,各季节亦都是 NE 风最多。 概括起来可以说明以下几点: a.全年平均风速 2.8m/s,全年中 8-9 月平均风速最小,3-4 月平均风速最大。 b.从全天各时次平均风速分析,一天中白天的 13-17 时平均风速大于 3.5m/s 。 c.从各风速级别频率统计结果看出,全年风速大于 3m/s 的天气出现频率 40.6%,其中风 速大于 6m/s 的大风天气出现频率为 5.3%。发生大风天气时主要风向是东北风和西北风。 4. 水文 孟津属黄河水系,主要河流有黄河、金水河及瀍河等。黄河为孟津县的最大河流,黄河 自新安县从西进境,向东流入巩义市,蜿蜒县境北部,经小浪底、白鹤、会盟 4 个乡镇,流 程约 50km。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能够人为有效控制其流量。位于其下游的西霞院水利工程 有效控制了黄河流量。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黄河 渠,黄河渠始建于 1958 年,包括总干渠引水闸、总干渠、分水闸、沉淀池、渡槽、节制闸、 退水闸等。其开口于孟津王庄,经过白鹤、老城、扣马,东至偃师邙山岭,全长 38km。河 宽 10m 左右,河深 3~5rn,设计年引水量 2~3 亿 m3,灌溉面积 5 万亩,包括 40 条长度 2km 左右支渠。黄河渠灌溉期间,平均引水流量为 10 m3/s,此时渠道水位为 2.2m,流速为 0.67 m/s,全年灌溉引水天数为 165 天左右。黄河渠在非灌溉期间也保持引水,主要为下游化肥 厂工业用水和水力发电用水,引水流量一般为 6 m3/s,渠道水位 2.0m 左右,流速一般为 0.63m/s。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西北侧 1.6km 的孟津县送庄镇镇区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 区(项目与地下水水源地关系图见附图),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孟津县送庄镇镇区井地下水饮 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为取水井外围 50 米的区域。本项目不在该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 护区范围内,且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化 粪池已做完善防渗处理,故本项目对孟津县送庄镇镇区井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影响很小。 5. 生态资源 该区域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等,经济作物中棉花、花生、芝麻、花椒种植 较多,果品类有苹果、柿、樱桃、桃、草莓等;另有片植和散落的林木如泡桐、白杨、柳树、 槐树、榆树、楝树等,没有国家级保护珍稀植物种类。 该项目所在区野生动物很少见,仅有少数鸟类如杜鹃、喜鹊、麻雀等及野生昆虫;家养 牲畜以猪、牛、羊、狗为主;家禽以鸡为主;到目前为止,评价区域内没有发现国家级保护 动物。 6.文物保护 洛阳市大遗址保护包含隋唐洛阳城遗址、汉魏洛阳故城、周王城遗址、龙门石窟、邙山 陵墓群、偃师商城遗址、二里头遗址、东汉陵墓南兆域等九处保护地。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 分为西段、中段、东段和夹河段。 本项目位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系租用恒銮商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孟津县重 点文物分布图》,本项目位于邙山陵墓群(东汉陵区)保护范围。本项目工程较为简单,仅 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不进行深挖及其他基础建设,对文物保护影响较小。恒銮商贸建 设时已对该厂区进行勘探,孟津县文物管理局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出具《孟津县地下文物处 理证明书》(第 322 号)“勘探面积 19110m2,经文物勘探地下未发现文物遗迹。同意上报 审批。” 7.孟津县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 根据《孟津县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送庄镇规划范围包括镇区、洛阳循环 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部分及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南园扩展范围部分。 规划中将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部分及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南园扩展范围定 为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具体的产业定位及发展重点如下: 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定位:辐射河南、河北、陕西、山西、山东、湖北、江苏、安徽等 省市大中原地区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将成为国内装备技术先进、中部地区最大的再生 资源产业示范基地。 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发展重点:成立中原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创立“城市矿产—电子 商务”合作新模式,搭建平台,打造再生金属中原价格指数,推动地区再生资源行业由传统 贸易向电子交易转变,依托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配套的交易交收、仓储物流、资金信息服务。 项目位于送庄镇护庄村,在送庄镇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孟津县送庄镇总 体规划--土地使用规划(2018-2035)。送庄镇人民政府已出具意见:“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符合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入驻。” 8.洛阳循环经济园区规划 洛阳循环经济园区规划环评由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制完成,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以洛市环监[2012]62 号文予以批复。 洛阳循环经济园区为“一区两园”布局形式,园区总面积 5.3 平方公里。其中南园为: 南起梁新路南 300 米,北至焦枝铁路,东起二广高速西侧,西到新裴路,面积 2.67 平方公 里,以洛常路为界包括东西两部分。北园依托会盟镇区,南起粱周路,北至金达路,东至河 洛路东 250 米,西至西环路,面积 2.63 平方公里。 ①园区主导产业 以发展废旧钢铁、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废旧塑料回收初加工及后续深加工、精细 化利用为主,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行业。 ②园区准入条件 a、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要求,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必须满足 国内先进水平要求; b、在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国际先进水平; c、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 d、环保搬迁入企业应进行产品和生产技术的改造升级,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e、入园区项目工业窑炉应选用清油、煤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除工艺有特殊 要求外,应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供气设施,不新建煤气发生炉和燃煤锅炉。 ③产业空间布局 在粱周路以北、西环路以东、文体路以南、工业路以西的区域,重点发展以废旧金属深 加工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在文体路以北、 伏羲路以西区域,重点发展以废电器电子产品 综合再利用为主的产业集群;在会盟路以南、工业路以东的区域,引进经济效益好、环境污 染小的其他再生资源产业,重点培育延长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在北园中部,依托科技研发用 地,作为整个循环园区的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发挥南环路、洛常路对外交通优势,在园区 的东南部配套建设物流园区和仓储区,形成仓储物流区。 ④用地规划 洛阳循环经济园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园区北园紧邻生活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布 局在黄河渠以北,一类工业用地以南和南园规划保留的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主要分布黄 河渠以南,常年盛行风的下方向和南园规划保留的工业用地。 ⑤给排水工程规划 给水系统规划:规划园区工业和生活用水水源采用距离园区北 1.5km 临近黄河的地下 水水源和园区内的地下水。 排水系统规划:园区内雨水就近排入黄河渠和汇入镇区雨水主干道。污水经送庄镇污水 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黄河渠。 2013 年孟津县人民政府结合国家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要求以及《洛阳市循 环经济园区发展规划(2011-2020)》有关精神对洛阳循环经济园区进行扩大规划,扩大后 边界为南至连霍高速、东至洛常路、西至南北大道约 700m、北至焦枝铁路西段延伸至裴坡 到送庄镇的生产路,新增面积约 3 平方公里,据此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取得洛阳市人民政 府对于“扩大洛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南区范围”的批复(见附件);结合洛阳循环经济产业 园区扩区规划示意图(附图 8)可知,本项目在洛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扩区范围内。 本项目位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 区用地规划及准入条件,洛阳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已出具本项目准入证明(见附件),允许 入驻。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 生态环境等):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 2019 年洛阳市环境质量公报,2019 年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 177 天,达 标率为 48.5%。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 PM2.5 和 PM10,冬季、春季污染程度最高,秋季次 之,夏季最轻。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见下表。 表6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单位:μg/m3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0 60 16.67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40 10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2 70 160 超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62 35 177.14 超标 CO 第 95 百分位数年均(mg/m3) 1.5 4 37.5 达标 O3 最大 8 小时第 90 百分位数年均 188 160 117.5 超标 由上表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除 PM10、PM2.5、O3 有所超标外,其 余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 为不达标区。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 划(2018-2020 年)的通知》,洛阳市 2020 年度大气污染物削减计划目标为:“全市氮 氧化物减排 30220 吨,二氧化硫减排 27880 吨。全市 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54 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95 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区 优良天数达到 260 天以上。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吉利区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45 微克/立方米以下,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 PM2.5 年均浓度达 到 35 微克/立方米以下。” 综上所述,通过制定削减计划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有所改善。 (2)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本次评价利用孟津县 2019 年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进行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常 规监测因子为 SO2、NO2、PM10、PM2.5、CO、O3。具体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单位:μg/m3 最大值 标准值 标准指数 表 72019 年孟津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值 项目 监测值 最大超 标倍数 SO2 年均浓度 9 60 0.15 0 NO2 年均浓度 18 40 0.45 0 PM10 年均浓度 85 70 1.21 0.21 PM2.5 年均浓度 48 35 1.37 0.37 O3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 206 160 1.29 0.29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1.2mg/m3 4mg/m3 0.30 0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孟津县 2019 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除 PM10、PM2.5 及 O3 外, 其他监测因子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排放的其他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非 甲烷总烃)空气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评价区域的非甲 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共设置 2 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分别位于本项目厂区内 和西南方向 1120m 的后沟村,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6 日-----1 月 22 日。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8 特征因子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mg/m3 地点 项目 项目厂区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 后沟村(项目西南 1120m) 监测值 最大超 标准 污染指数 0.71~0.90 2.0 0.355~0.450 0 0.62~0.80 2.0 0.310~0.400 0 标倍数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详解制定计算依据非甲烷总烃:2.0mg/m3 限值要求。区域非甲烷环境质量良好。 2. 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单位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及 17 日对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两天,昼夜各一次。监测期间厂内其他企 业正常生产,监测点位见附图 2,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9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 监测点位 东厂界 监测日期 监测值 昼间 夜间 2021.1.16 52 43 2021.1.17 52 42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2021.1.16 53 43 2021.1.17 53 41 2021.1.16 51 42 2021.1.17 52 43 2021.1.16 53 41 2021.1.17 54 44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各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3.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于 201 年 1 月 16 日对项目所在地土壤进行采样监测,本次采用共设 3 个表层样点。土 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点位布设见附图 2。 表 10 土壤理化特性调查表 1#北侧车间北绿化 2#南侧车间南 3#北侧车间 带(0-0.2m) (0-0.2m) 西(0-0.2m) 无量纲 8.17 7.89 8.01 土壤容重 g/cm3 1.28 1.31 1.30 阳离子交换量 cmol+/kg 13.9 13.0 13.1 氧化还原电位 mV 336 313 325 饱和导水率 mm/min 5.86 5.73 5.77 孔隙度 % 45.3 44.6 44.9 砂砾含量 / 少量 少量 少量 土壤结构 / 团粒 团粒 团粒 土壤质地 / 沙壤土 轻壤土 轻壤土 土壤湿度 / 干 潮 潮 土壤颜色 / 暗栗色 暗栗色 暗栗色 含水量 % 13.7 12.7 12.6 植物根系 / 无 少量 无 其他异物 / 无 无 无 经度 度 112.569945 112.569802 112.569161 纬度 度 34.778917 34.778587 34.778906 检测因子 单位 pH 值 表 11 土壤监测结果表 监测值 序 号 监测项目 第二类用地 占地范围内 筛选值 表层样 1# 表层样 2# 表层样 3# 管制值 风险 水平 (mg/kg) 1 砷 11.2 10.6 11.3 60 140 可忽略 2 镉 0.44 0.36 0.35 65 172 可忽略 3 六价铬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7 78 可忽略 4 铜 36 28 34 18000 36000 可忽略 5 铅 23.9 19.2 25.0 800 2500 可忽略 6 汞 0.075 0.074 0.062 38 82 可忽略 7 镍 38 36 43 900 2000 可忽略 8 四氯化碳 未检出 / / 2.8 36 可忽略 9 氯仿 0.0257 / / 0.9 10 可忽略 10 氯甲烷 未检出 / / 37 120 可忽略 11 1,1-二氯乙烷 未检出 / / 9 100 可忽略 12 1,2-二氯乙烷 未检出 / / 5 21 可忽略 13 1,1-二氯乙烯 未检出 / / 66 200 可忽略 14 顺-1,2-二氯乙烯 未检出 / / 596 2000 可忽略 15 反-1,2-二氯乙烯 未检出 / / 54 163 可忽略 16 二氯甲烷 未检出 / / 616 2000 可忽略 17 1,2-二氯丙烷 未检出 / / 5 47 可忽略 18 1,1,1,2-四氯乙烷 未检出 / / 10 100 可忽略 19 1,1,2,2-四氯乙烷 未检出 / / 6.8 50 可忽略 20 四氯乙烯 0.0018 / / 53 183 可忽略 21 1,1,1-三氯乙烷 未检出 / / 840 840 可忽略 22 1,1,2-三氯乙烷 未检出 / / 2.8 15 可忽略 23 三氯乙烯 未检出 / / 2.8 20 可忽略 24 1,2,3-三氯丙烷 未检出 / / 0.5 5 可忽略 25 氯乙烯 未检出 / / 0.43 4.3 可忽略 26 苯 未检出 / / 4 40 可忽略 27 氯苯 未检出 / / 270 1000 可忽略 28 1,2-二氯苯 未检出 / / 560 560 可忽略 29 1,4-二氯苯 0.0032 / / 20 200 可忽略 30 乙苯 0.0092 / / 28 280 可忽略 31 苯乙烯 0.0310 / / 1290 1290 可忽略 32 甲苯 未检出 / / 1200 1200 可忽略 33 间二甲苯+对二 甲苯 0.0086 / / 570 570 可忽略 34 邻二甲苯 未检出 / / 640 640 可忽略 35 硝基苯 未检出 / 76 760 可忽略 4-氯苯胺 未检出 / 2-硝基苯胺 未检出 / 260 663 可忽略 3-硝基苯胺 未检出 / 4-硝基苯胺 未检出 / 37 2-氯酚 未检出 / 2256 4500 可忽略 38 苯并[a]蒽 未检出 / 15 151 可忽略 39 苯并[a]芘 未检出 / 1.5 15 可忽略 40 苯并[b]荧蒽 0.0049 / 15 151 可忽略 41 苯并[k]荧蒽 0.0083 / 151 1500 可忽略 42 䓛 未检出 / 1293 12900 可忽略 43 二苯并[a,h]蒽 未检出 / 1.5 15 可忽略 44 茚并[1,2,3-cd]芘 未检出 / 15 151 可忽略 45 萘 0.0125 / 70 700 可忽略 46 pH 8.17 7.89 36 苯 胺 / / / / / / / / / / / / / / 8.01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基本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项 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调查,本次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12 环境 类别 保护目标 东山头村 西山头村 白鹿村(部分) 后沟村 耀店村 大气 环境 后营村(部分) 康怡公寓 三十里铺村 商业技工学校 新庄村(部分) 护庄村 送庄村 文物 邙山陵墓群 保护 (东汉陵区) 坐标(m) 经度 纬度 112.5653 34.781 2811 23572 112.5568 34.780 1491 44281 112.5495 34.784 1298 68238 112.5681 34.769 4691 05353 112.5710 34.761 1243 89411 112.5656 34.757 3257 38355 112.5803 34.776 6304 92059 112.5893 34.780 7795 89748 112.5843 34.776 9432 25269 112.6132 34.795 364 62748 112.5769 34.785 6867 98536 112.5724 34.791 0023 18975 主要保护目标 距厂址所在地 人口数量 方位 最近距离 西 968m 324 户,约 1134 人 西 1687m 316 户,约 1083 人 西 2460m 107 户,约 343 人 西南 1120m 158 户,约 612 人 南 1740m 174 户,约 677 人 西南 2380m 82 户,约 262 人 东 375m 东北 1227m 496 户,约 1736 人 东 742m 师生 1300 人 东北 3020m 23 户,约 74 人 北 913m 425 户,约 1487 人 北 1500m 750 户,约 3181 人 位于保护地带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老年养老院,1000 (GB3095-2 张床位 012)二类 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 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SO2:年平均浓度:60μg/Nm3,NO2:年平均浓度:40μg/Nm3, PM10:年平均浓度:70μg/Nm3,PM2.5:年平均浓度:35μg/Nm3, CO:24 小时平均浓度 4mg/Nm3,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μg/Nm3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 非甲烷总烃 2.0mg/m3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 2 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 类用地 筛选值 管制值 序号 (mg/kg) (mg/kg) 60 140 24 筛选值 管制值 (mg/kg) (mg/kg) 1,2,3-三氯丙烷 0.5 5 序号 污染物 1 砷 2 镉 65 172 25 氯乙烯 0.43 4.3 境 3 铬(六价) 5.7 78 26 苯 4 40 质 4 铜 18000 36000 27 氯苯 270 1000 量 5 铅 800 2500 28 1,2-二氯苯 560 560 标 6 汞 38 82 29 1,4-二氯苯 20 200 7 镍 900 2000 30 乙苯 28 280 8 四氯化碳 2.8 36 31 苯乙烯 1290 1290 9 氯仿 0.9 10 32 甲苯 1200 1200 10 氯甲烷 37 120 33 间二甲苯+对二 甲苯 570 570 11 1,1-二氯乙烷 9 100 34 邻二甲苯 640 640 12 1,2-二氯乙烷 5 21 35 硝基苯 76 760 13 1,1-二氯乙烯 66 200 36 苯胺 260 663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2000 37 2-氯酚 2256 4500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163 38 苯并[a]蒽 15 151 16 二氯甲烷 616 2000 39 苯并[a]芘 1.5 15 17 1,2-二氯丙烷 5 47 40 苯并[b]荧蒽 15 151 18 1,1,1,2-四氯乙烷 10 100 41 苯并[k]荧蒽 151 1500 19 1,1,2,2-四氯乙烷 6.8 50 42 䓛 1293 12900 20 四氯乙烯 53 183 43 二苯并[a, h]蒽 1.5 15 21 1,1,1-三氯乙烷 840 840 44 茚并[1,2,3-cd]芘 15 151 22 1,1,2-三氯乙烷 2.8 15 45 萘 70 700 环 准 污染物 23 三氯乙烯 2.8 20 / / / / 1.《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 坚办[2017]162 号) 污 染 物 排 其它行业:非甲烷总烃 80mg/m3,建议去除效率 7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0mg/m3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COD:500mg/L,氨氮无限值。 放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标 2 类:昼间≤60dB(A)。 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县,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 所含的需要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 和氨氮,排放量为 10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生产废水为工艺废水 及清洗废水,所含的需要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排放量为 240t/a,通过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其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生活污水 环评推荐控制量:COD:0.0216t/a,氨氮:0.0021t/a; 总 量 新增量:COD:0.0054t/a,氨氮:0.0009t/a。 生产废水 控 环评推荐控制量:COD:0.0240t/a; 制 新增量:COD:0.0120t/a。 指 本项目废水总量 标 环评推荐控制指标:COD:0.0456t/a,氨氮:0.0021t/a; 新增指标:COD:0.0174t/a, 氨氮:0.0009t/a。 本项目废水最终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总量纳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统一监管,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本项目不再申请有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 0.0685t/a,拟从河南金彭车业有限公司削减的 VOCs 排放量 中进行替代。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钢化玻璃 外购原料 裁切 磨边 打孔 雕刻 清洗 钢化 包装入库 噪声 固废 附图 废水 1 钢化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钢化玻璃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外购原料:本项目的外购原料为普通浮法玻璃,经人工检验,玻璃表面不得有划伤,内 质均匀,无气泡夹渣等明显缺陷,检验合格玻璃原料暂存于生产车间原料库内待用。未通过 检验的玻璃原料退回原料供应厂家。 裁切:根据订单,将玻璃原片切割成需要尺寸,切割时采用切割机划开然后折断,此过 程会产生噪声和玻璃废边条。 磨边:切割后的玻璃还需对各边角进行磨光。磨边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 冷却磨轮,产生的玻璃屑被水带入机器自带的循环水箱(2m3)收集,由于玻璃屑密度大, 易于沉淀,沉淀后上层清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下层沉淀的玻璃屑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处理, 水箱内循环水定期更换。该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打孔:根据客户需要,部分钢化玻璃还要进行打孔。钻孔采用湿法工艺,在钻孔时,水 从中空的金刚砂钻头内流出,在有效抑尘的同时,对钻头进行冷却。钻孔产生的废水经设备 自带的循环水箱(2m3)收集,经沉淀后上层清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循环水定期更换,下 层沉淀的玻璃屑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处理。该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雕刻:本项目部分订单需对玻璃进行雕刻,在玻璃加工中心数控操作界面输入需要裁切 的尺寸,密边角度,雕刻图形等数据,可直接完成玻璃裁切、磨边、打孔、雕刻、清洗等工 序。雕刻采用湿法工艺,在金刚钻头处喷水在有效抑尘的同时,对钻头进行冷却。产生的废 水经设备自带的循环水箱(2m3)收集,经沉淀后上层清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循环水定期 更换,下层沉淀的玻璃屑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处理。该过程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清洗:为了清除玻璃表面的灰尘以及前道工序处理后残留的玻璃屑,需要对磨边、打孔 后的玻璃进行清洗。项目采用玻璃清洗干燥机对玻璃进行清洗干燥。玻璃清洗机采用毛刷对 玻璃进行清洗,干燥采用电加热热风干燥机。清洗过程采用自来水,不添加洗涤剂,清洗废 水进入设备自带循环水箱(2m3),经沉淀后上清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清洗循环水定期更 换,下层沉淀玻璃屑定期清理后,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处理。该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噪声和固 废。 钢化:清洗后玻璃匀速通过钢化机组,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一般加热时间在 15-30min 之间,加热温度 600℃左右,刚好到玻璃软化点,然后在经多头喷嘴向两面喷吹空 气,使之迅速地、均匀地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 中,存在一定的破损率,玻璃破碎成大块玻璃碎片,碎玻璃为不合格品,作为一般固废处理, 收集后统一交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本项目玻璃钢化机组分为平板钢化线及弯曲钢线,均采用电加热,主要由放片段、对流 加热段、平钢化段(热弯段)和取片段四大部分,以及高压离心风机、供风管道、集风箱、 气路、电气控制柜、操作台等组成。 包装:成品钢化玻璃由人工进行包装后入库销售。 2.夹层玻璃 原料(钢化玻璃) 废水 合片 清洗 固废 红外蒸压 包装入库 废气 附图 2 夹层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料:本项目生产夹层玻璃使用原料为本项目生产的钢化玻璃,以及外购的 PVB 膜。 清洗:采用清洗干燥机清洗原料钢化玻璃,清洗采用自来水,不添加洗涤剂,清洗废水 进入设备自带循环水箱(2m3),经沉淀后上清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下层沉淀玻璃屑定期 清理后,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处理。该生产过程产生噪声和固废。 合片、红外蒸压:本项目使用全自动热弯玻璃夹层线完成夹层玻璃生产的和片及红外蒸 压工序。将符合尺寸要求的钢化玻璃放置在上片台上,匀速进入夹层玻璃生产线,由生产线 自动在玻璃上方布设 PVB 膜,然后在上方压辅上层玻璃,经和片后的玻璃进入红外蒸压区, 采用红外加热至 125-150℃约 2h,高温过程中 PVB 膜软化,将两层玻璃粘合为一体,经冷却 后即为成品夹层玻璃,通过玻璃下片台输出生产线。本项目使用 PVB 膜是由聚乙烯醇缩丁 醛树脂组成的高分子材料,性能稳定,分解温度为 400-600℃,本项目加热温度控制在 150℃ 以下,在此温度下 PVB 膜不会分解,无分解废气产生。 包装入库:成品夹层玻璃由人工进行包装后入库销售。 3.中空玻璃 合格 入库发货 原料(钢化玻璃) 合片 开片 检验 补胶 入库发货 不合格 原料(铝隔条) 噪声 填充分子筛 废气 固废 图4 废水 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原料:本项目生产中空玻璃使用原料为本项目生产的钢化玻璃。使用铝隔条为外购成 品。 开片:根据订单尺寸要求,使用玻璃切割机将钢化玻璃切割成相应尺寸的玻璃板。该 过程产生废玻璃边条。 填充分子筛:由全自动立式中空玻璃生产线上分子筛充装口将分子筛干燥剂装入铝隔 条内侧,再由丁基胶涂布口将丁基胶涂布于铝隔条内侧,用于固定分子筛干燥剂。 合片:本项目使用全自动立式中空玻璃生产线实现合片、涂胶。通过平压合片将铝隔 条置于两片玻璃板之间,最后在回转涂胶台上由硅酮胶涂胶口将硅酮胶注入两片玻璃之间 封胶区,用于将铝隔条与玻璃板进行粘接固定。该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铝隔条边角料以及 废胶瓶。本项目使用硅酮胶为 AB 胶,两种胶体分别置于生产线压胶处,同时施胶,不再 进行混合搅拌。 检验:由人工对和片后的中空玻璃进行检验。如发现中空玻璃边缘涂胶不均匀,为不 合格品,返回涂胶台进行补涂硅酮胶。 入库发货:成品中空玻璃由人工进行包装后入库,定期发货。 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污染源 本项目利用现状车间进行建设,仅需对设备进行安装即可,工程较为简单且工程量很小, 对周围环境较小。 2.运营期污染源 2.1 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磨边、雕刻、打孔均采用湿法工艺,在设备工作的同时,向磨轮、钻头处喷水, 抑尘的同时冷却磨轮及钻头。产生的玻璃屑大部分将随冲洗水进入循环水箱,少部分会在磨 轮工作时甩出,甩出的少量粉末为湿粉末,大多落在磨边机旁,及时通过人工使用抹布擦拭 清理,以防止湿尘干燥后形成扬尘。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中空玻璃制作过程中,需使用丁基胶将分子筛干燥剂固定 至铝隔条内,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河片后需要用到的硅酮胶 (也称 AB 胶)进行封胶,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中空玻璃工艺所用分子筛干燥剂充装后需涂布丁基胶使其固定,完成合片后须使用 硅酮胶进行封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由《中空玻璃用丁基 热熔密封胶》(JC/T914-2003)、《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2001)和《中空玻 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24266-2009)等规范可知,丁基密封胶固化损失量≤0.5%,硅酮 类密封胶固化损失量≤6%。评价考虑最不利影响,即所用各类密封胶中挥发性物质完全挥发, 本项目中空玻璃生产中丁基胶使用量 0.9/a,硅酮胶使用量为 4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2445t/a。 企业拟于丁基胶涂布及硅酮胶封胶区上方设置 1 个 2×5m 集气罩,集气罩位于涂胶区上 方 20cm 处,涂胶区域须完全在集气罩的覆盖范围内,并设置 1 套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 置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UV 光解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 20%、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 处理效率为 75%),废气量约为 7000m3/h。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效率 90%)收集后, 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不能完全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 放。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丁基胶涂布与硅酮胶封胶几乎同时进行,年有效工作时间约 为 800h。 本项目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0440t/a,排放速率约为 0.0550kg/h,排放浓度约为 7.86mg/m3;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245t/a,排放速率约为 0.0306kg/h。 2.2 水污染源 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包括工艺用水及玻璃清洗用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 15 人,不在厂内食宿。参考河南省《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 (DB41/T385-2014),不食宿人员生活用水量以 30L/人·d 计,年工作 300d。则本项目生活 用水量为 0.45m3/d ,即 135m3/a 。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36m3/d, 即 10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 处理。类比同类企业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COD、SS 和氨氮,其产生浓度 分别为 COD:250mg/L,SS:200mg/L,氨氮:20mg/L。 则水污染物产生量约为 COD:0.0270t/a,SS:0.0216t/a,氨氮:0.0022t/a。 (2)生产用水 ①工艺用水 本项目玻璃加工过程中,磨边、打孔、雕刻工序均需用水进行冲洗抑尘。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生产 1 平方米的钢化玻璃,磨边、打孔、雕刻工序用水量约为 0.01t 水/平方米-产品,本项目年生产钢化玻璃约为 22 万 m2/a(其中外售 9 万 m2/a,自用 13 万 m2/a),则磨边、打孔、雕刻工序年用水量约为 2200m3/a,该部分用水均经设备自带水 箱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每 20 个工作日更换一次,更换水量约为 180m3/a(即 0.6m3/d), 更换后废水作为生产废水外排。在循环使用过程中,有一部分水量自然损耗,需及时补充, 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损耗水量约占用水量的 10% ,则本项目工艺用水量为 400t/a ,即 1.3333t/d。 ②清洗用水 本项目玻璃清洗过程使用自来水作为清洗液,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玻璃清洗工序用水量 约为 0.02t 水/平方-玻璃,本项目需清洗玻璃包括钢化玻璃成品,以及钢化玻璃作为后续生 产的原料玻璃。根据核算,年清洗玻璃量约为 35 万 m2/a,则清洗用水量约为 7000m3/a,该 部分用水均经清洗干燥机自带水箱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每 10 个工作日更换一次,更换水 量约为 60m3/a(即 0.2m3/d),更换后废水作为生产废水外排。在玻璃清洗过程中,有一部 分水量自然损耗,需及时补充,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损耗水量约占用水量的 20%,则本项 目清洗补水量为 1460t/a,即 4.8667t/d。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用水量为 1860t/a,即 6.2t/d。废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240m3/a, 类别同类企业,更换后的工艺废水及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 COD、SS,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COD:100mg/L,SS:500mg/L。则水污染物产生量约为 COD:0.0240t/a,SS:0.1200t/a。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0.09 损耗 0.45 6.65 新鲜水 生活用水 0.36 生活污水 0.7333 损耗 工艺用水 工艺废水 1.3333 0.36 市政管网 0.6 0.6 0.8 沉淀水 0.8 市政管网 槽 4.6667 损耗 4.8667 化粪池 0.36 0.2 清洗用水 清洗废水 0.2 项目水平衡图(m3/d) 图5 2.3 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玻璃切割机、四边磨、玻璃加工 中心、空压机等,类比同类企业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 70-85dB(A),经基础减震、建筑 隔声后可降低噪约 20dB(A),具体详见下表。 表 13 噪声源 位置 数量 噪声源强一览表 采取措施前噪声 值 dB(A) 拟采取措施 采取措施后车间 外噪声值 dB(A) 玻璃切割机 1台 80 60 打孔机 1台 80 60 玻璃四边磨 1台 75 55 1台 75 1台 75 高速玻璃双边磨连线 1台 75 55 高速清洗干燥机 1 70 50 螺杆空压机 1 85 65 1 80 60 异形磨边机 九磨头玻璃直边机 玻璃加工中心 1#生产车间 2#生产车间 2.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基础减震、 车间隔声 55 55 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碎玻璃边角料、铝隔条边角料、循环水箱内玻璃沉淀粉末。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日产生量 0.5kg 计算,项目共有劳动定员 15 人,年生产 300 天,则 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 2.25t/a,以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往孟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处理。 ②碎玻璃边角料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玻璃边角料及碎玻璃,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边角料产 生量约为玻璃原片的 5%左右,本项目碎玻璃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1.15 万 m2/a,约为 27.6t/a。 ③铝隔条边角料 本项目在生产中空玻璃过程中裁切铝隔条将产生一定量的铝隔条边角料,根据企业介绍 铝隔条边角料产生量较小,约占原材料的 1%左右,则本项目铝隔条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1000m/a。 ④玻璃屑 本项目磨边、打孔、雕刻以及清洗工序,玻璃屑随循环水进入循环水箱,经沉淀后定期 清理。本项目生产废水沉淀水槽定期清理,槽渣为玻璃粉末,与循环水箱清理出的玻璃屑一 趟处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玻璃屑产生量约为 11t/a。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瓶、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 ①废胶瓶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硅酮胶以及丁基胶,将会产生废胶瓶,产生量约为 0.49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本项目产生的废胶瓶因沾染有乳胶类物质,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 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②废 UV 灯管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该装置中 UV 光解中使用 UV 灯管数量为 10 只,每年更换 1 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 UV 灯管属 于 HW29 类危险废物,代码为 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 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 水处理污泥”。 ③废活性炭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 UV 光解+ 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本项目设置 1 处规格为 1250mm×1250mm×600mm 的活性炭箱,内置活性炭量为 100kg,每 50 个工作日更换一次 活性炭,每年产生废活性炭 0.6t 。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非特定行业 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 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 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 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 387-001-29 类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见下表。 表 14 序号 危险废 危险废 危险废物 物名称 物类别 代码 产生量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一览表 产生工序 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 有害成 产废周 危险 分 分 期 特性 粘附的 1 废胶瓶 HW49 900-041-49 0.49t/ 中空玻 固 a 璃 体 塑料 硅酮胶 和丁基 1d T/I n 胶 2 10 支 废 UV 灯 HW29 900-023-29 管 /a 有机废 固 气处理 体 3 废活性 炭 收集废 固 气处理 体 HW49 900-039-49 0.6t/a 玻璃 炭 汞 有机废 气 污染防治措施 集中收集, 密封箱盛装, 危废暂存间 暂存,交由 1a T 有资质单位 处理 50d T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 污染物 源 名称 产生浓度 产生量 中 空 废气 玻 璃 非甲烷 43.66mg 生 产 总烃 /m3 0.2445t/a 线 生活 污水 废水 108t/a 生产 排放浓度 排放量 有组织 7.86mg/m 有组织 (15m) 3 (15m) 无组织 / 无组织 0.0440t/a 0.0245t/a COD 250mg/L 0.0270t/a 200mg/L 0.0216t/a SS 200mg/L 0.0216t/a 120mg/L 0.0130t/a NH3-N 20mg/L 0.0022t/a 19.4mg/L 0.0021t/a COD 100mg/L 0.0240t/a 100mg/L 0.0240t/a SS 500mg/L 0.1200t/a 100mg/L 0.0240t/a / 2.25t/a / 0 / 27.6t/a / 0 / 1000m/a / 0 玻璃屑 / 11t/a / 0 废胶瓶 / 0.49t/a / 0 废 UV 灯管 / 10 支/a / 0 废活性炭 / 0.6t/a / 0 废水 240t/a 生活垃 圾 碎玻璃 一般 边角料 固废 铝隔条 边角料 固体 废物 危险 废物 噪声 玻璃切割机、磨 边机、空压机等 70-85dB(A) 其他 50-65dB(A) 无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租用闲置车间 2000m2 建设。建设区域已经经过完善的开发,且占地面积较小, 不会影响到整个区域生态特点的改变,对该区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利用现状车间进行建设,不涉及开挖及场地平整,仅为生产及环保设备的安装, 工程较为简单且工程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1)大气污染物产品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5 产污工序 污染物 中空玻 璃生产 非甲烷 总烃 治理措施 集气罩+UV 光解+活性炭 吸附+15m 高 排气筒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位 排放方 产生量 排放浓度 置 式 0.2445k g/a 排放量 排放速率 P(15m 高) 有组织 7.86mg/m3 0.0440t/ a 0.0550kg/h 2#生产 车间 无组织 / 0.0245t/ a 0.0306kg/h 经过处理后,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440t/a,排放速率为:0.0550kg/h, 排放浓度为 7.86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245t/a,排放速率为:0.0306kg/h。 由此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m)12kg/h 的要求,同时 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 办[2017]162 号文件)(其他行业 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 ,建议去除效率 70%)的限值要求。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对本项目无 组织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本项目使用硅酮胶及丁基胶为密封瓶装,日常储存于生产车间内仓库内。 ℃有机废气经过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企业建立台账,记录硅酮胶、丁基胶的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 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2)大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将排气筒 P 视为点源,将项目 2#生产车间视为面源,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本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 境影响。本项目估算模型及面源计算参数如下表所示。 表 16 项目估算模型计算参数表 参数 城市农村/选项 取值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最高环境温度 43.7°C 最低环境温度 -17.2 °C 土地利用类型 农田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考虑海岸线熏烟 否 海岸线距离/km / 海岸线方向/o /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表 17 项目点源参数一览表 排气筒 污染源名 底部海 拔高度 称 (m) P 230 排气筒参数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 流速 (m/s) 15.0 0.4 25 15.47 污染物名 排放速率 年排放小 排放工况 称 (kg/h) 时数(h) 非甲烷总 烃 0.0550 正常 800 表 18 项目矩形面源参数一览表 面源海 名称 拔高度 (m) 2#生产 车间 231.0 面源长 面源宽 度(m) 度(m) 50 16 与正北 向夹角 (°) 面源有 效排放 高度 (m) 8.94 6 年排放 小时数 (h) 800 污染物排放速率 排放 工况 (kg/h) 非甲烷总烃 0.0306 正常 本项目点源与面源正常排放的颗粒物预测结果如下: 表 19 Pmax 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D10%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3) Cmax(μg/m3) Pmax(%) P 非甲烷总烃 2000 5.0773 0.25 / 2#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2000 61.1240 3.06 / (m) 表 20 下风向距离(m) 估算模型预测结果一览表 P(非甲烷总烃) 质量浓度(μg/m3) 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 占标率(%) 质量浓度(μg/m3) 占标率(%) 10 0.1475 0.01 48.6280 2.43 25 1.9548 0.10 60.5040 3.03 50 2.5423 0.13 50.1070 2.51 75 4.4449 0.22 37.4350 1.87 100 4.6352 0.23 34.7270 1.74 200 5.0773 0.25 26.0740 1.30 500 2.7882 0.14 16.7790 0.84 1000 2.0811 0.10 10.7950 0.54 1500 1.6434 0.08 7.8919 0.39 2000 1.2992 0.07 6.2610 0.31 3000 0.9937 0.05 4.5640 0.23 5000 0.7721 0.04 3.0757 0.15 10000 0.4674 0.02 1.7385 0.09 15000 0.3268 0.02 1.1846 0.06 25000 0.2110 0.01 0.7007 0.04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 5.0773 0.25 61.1240 3.06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200 26 D10%最远距离 /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Pmax 最大值为生产车间面源排放的非甲烷总烃,Pmax 值为 3.06%, Cmax 为 61.1240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 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仅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不进行进一步 预测与评价。 (3)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方式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 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无主要排放口。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情况见下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表 21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核算排放浓度 核算排放速率 污染物 3 (mg/m )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一般排放口 1 P 7.86 非甲烷总烃 0.0550 0.0440 一般排放口合计 非甲烷总烃 0.0440 有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 0.0440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情况见下表。 表 22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1 排放口 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主要污染物 防治措施 年排放量 浓度限值 (t/a) (mg/m3) 标准名称 集气罩+UV 2#生产车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中空玻璃生产 非甲烷总烃 光解+活性 间 文件 炭吸附 2.0 0.0245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0.0245 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情况见下表。 表 23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非甲烷总烃 0.0685 (4)企业自行监测计划 本项目为二级评价,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故不需要制定环境质量监测计划,本项目 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24 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P 非甲烷总烃 每年 1 次 厂界外下风向设监测点 4 处 非甲烷总烃 每年 1 次 执行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件附件 2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 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5m 高排 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150mg/m3,排放速率 17kg/h)。 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周界外最高浓度点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Nm3),同时满足豫 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件 附件 2 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其他企业 非甲烷总烃 2.0mg/m3”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 (1)生产废水 ①工艺废水水 本项目玻璃加工过程中,磨边、打孔、雕刻工序均需用水进行冲洗抑尘,工艺用水循环 使用,每 20 个工作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 180m3/a。更换后的工艺废水属于生产废水。 ②清洗废水 本项目玻璃清洗过程使用自来水作为清洗液。该部分用水均经清洗干燥机自带水箱沉淀 过滤后循环使用,每 10 个工作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 60m3/a。更换后的清洗废水属于生 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COD、SS,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COD:100 mg/L,SS: 50mg/L。生产废水排入生产车间内的沉淀水槽沉淀处理,该沉淀水槽对 COD 无处理效率, 对 SS 的沉淀效率约为 80%,则经沉淀水槽处理后,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为 COD: 100mg/L,SS:100mg/L。生产废水经沉淀水槽沉淀处理后溢流排出,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送 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生活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工作人员日常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36m3/d (108m3/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COD、SS 和氨氮,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COD:250 mg/L,SS:200mg/L,氨氮:20mg/L。 生活污水拟经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厂区东南角现有化粪池中,经化粪池处理后生 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为 COD:200mg/L,SS:120mg/L,氨氮:19.4mg/L,满足《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外排生活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总量为 COD : 0.0216t/a,SS:0.0130t/a,氨氮:0.002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名特路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3000m3/d,主要收集镇区生活污水和循环园区工业污水。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两部分,送庄镇区收水范围:北至送庄北沟,南至东山头,西至梁 跃路,东至护庄;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南园)收水范围:东到洛常路,西至新裴路,南到 G30 ,北至焦枝铁路。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 COD :350mg/L ,BOD : 160mg/L,氨氮:30mg/L,悬浮物:250mg/L,污水二级处理采用 A2/O 生物处理工艺,深 度处理采用应用广泛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即“机械混合池+连续流动床过滤池”工艺, 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COD50mg/L,氨氮 5mg/L,SS10mg/L)后排入黄河渠。 本项目位于洛阳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属于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项目污水通 过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达到该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污水经南侧名特路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黄河渠。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是 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水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经市 政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的生产主要噪声源为玻璃切割机、四边磨、空压机等,类比同类企业设备噪声,其 噪声源强在 70-85dB(A),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部或专用隔离间内,经基础减震、 厂房隔声、隔音罩隔声可达到 20dB(A)的隔声量。 将生产车间加工区域面向厂界一侧的墙面视为噪声面源,考虑各高噪声设备在车间内所 在位置,通过能量叠加法确定各面源源强如下表。 表 25 面源名称 面源长 面源宽 度(m) 度(m) 本项目噪声面源源强一览表 a/π b/π 距厂界距离(m) 噪声源强 (m) (m) [dB(A)] 西 南 北 东 1#西侧墙壁 16 10 3.18 5.09 54.22 12 / / / 1#南侧墙壁 75 10 3.18 23.87 60.66 / 28 / / 1#北侧墙壁 75 10 3.18 23.87 47.45 / / 158 / 1#东侧墙壁 16 10 3.18 5.09 39.57 / / / 7 2#西侧墙壁 16 6 1.91 5.09 60 35 / / / 2#南侧墙壁 50 6 1.91 15.92 46.02 / 8 / / 2#北侧墙壁 50 6 1.91 15.92 46.02 / / 176 / 2#东侧墙壁 16 6 1.91 5.09 26.94 / / / 10 按导则推荐的声传播衰减模式预测值。预测模式如下:当预测点和面声源中心距离 r 处 于以下条件时,可按下述方法近似计算:r<a/π 时,几乎不衰减(Adiv≈0);当 a/π<r< b/π,距离加倍衰减 3dB 左右,类似线声源衰减特征(Adiv≈10lg(r/r0));当 r>b/π 时,距离 加倍衰减趋近于 6dB,类似点声源衰减特性(Adiv≈20lg(r/r0))。其中面声源的 b>a。下图给 出了长方形面声源中心轴线上的声衰减曲线,图中虚线为实际衰减量。 图6 长方形面声源中心轴线上的衰减特性 根据项目车间设置情况可知,各面源所处位置即为项目各方向厂界位置。本项目主要噪 声源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26 本项目昼间噪声预测结果表 预测点 贡献值[dB(A)] 东厂界 34.9 北厂界 31.9 单位:dB(A) 标准值[dB(A)] 昼间:60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西、南厂界为与其他企业共用厂界,本次预测仅预测东、北厂界噪 声贡献值。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东、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 60dB(A)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碎玻璃边角料、铝隔条边角料、循环水箱内沉淀玻璃屑。 生活垃圾产生量 2.25t/a,以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往孟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处理。 碎玻璃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27.6t/a,铝隔条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1000m/a,玻璃屑产生量约 为 11t/a,属于一般固废。碎玻璃边角料、铝隔条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 暂存区,由供应厂家定期回收。玻璃屑经密封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由供应 厂家定期回收。 本项目于生产车间内设置一处 20m2 的一般固废暂存处,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 般固废。 (2)危险废物 ①废胶瓶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硅酮胶以及丁基胶,将会产生废胶瓶,产生量约为 0.49t/a。 废胶瓶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 置。 ②废 UV 灯管 本项目 UV 灯管每年更换 1 次,更换量为 10 只/a,废 UV 灯管属于 HW29 类危险废物。 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③废活性炭 本项目活性炭箱内填装活性炭量为 100kg,每 50 个工作日更换 1 次,产生废活性炭量 为 0.6t/a。废活性炭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 单位集中处置。 评价要求企业在 2#车间东南角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间 4m2 ,该暂存间应为与车间其 他区域分隔开来的独立房间,并于内部设置防漏围堰,暂存间挂设危险废物标识、张贴危险 废物标签;暂存间地面需以 2mm 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处理,项目产生的废胶瓶、 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分别装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该暂存处,不得混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 单位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27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 危险废物名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 序号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所名称 称 类别 码 1 废胶瓶 HW49 2 危废暂 存间 废 UV 灯管 HW29 3 废活性炭 HW49 0.25m2 生产车 间东南 900-023-29 0.25m2 角 4m2 900-041-49 900-039-49 0.25m2 贮存能力 每桶 0.1t,占地 0.25m2 每桶 0.02t,占地 铁桶/箱 0.25m2 每桶 0.1t,占地 铁桶/箱 0.25m2 铁桶/箱 贮存周期 (月) 12 12 12 同时建立完善的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的产生、存贮、转运台账,将废物管理落 实到人,做到固体废物班产班清,使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及时收集至厂房内的指定暂存处。 该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企业要定期对所暂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 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暂 存的危险废物清运并进行安全处理。 企业暂未签订危废处理协议,经调查,河南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类别为 HW12、HW29、HW49 等)等企业拥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可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评价建议建设方与该类企业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定期将暂存的危险废物交由这些企业安全处 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胶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内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但是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因为操 作不当、容器质量问题造成危险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为了减小环境风险,评价提出以 下措施: (1)使用密闭效果好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铁桶/箱等盛装危险废物。 (2)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安置危废标识;危废暂存见地面以防渗水泥硬化,内置铁桶/ 箱,分别盛装项目产生的危废,不得混装;该暂存间以围堰与其他区域分割开来。危废暂存 间位于车间内部,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3)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制度,将废物管理落到实人。 (4)加强危废管理,一旦发生泄露,应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吸附;尽可能切 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空间。 (5)运输前应先检验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 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6)使用危废专用车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7)危险废物的处理应依照相关规定,采用“五联单制”。须在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 单位、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产生单位和接受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有留档。 经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环境评价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本项目主要生产 中空玻璃,属于“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65、玻璃及玻璃制品 其他”,为℃类建设项目, 根据要求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项目租用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根据 HJ964-2018 附录 A,本项目属于“制造业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 其他”,项目类别为℃类; 项目占地面积 2000m2,小于 5hm2,占地规模为小型;项目占地东北角有耕地,项目敏感程 度为敏感。 表 28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类 ℃类 ℃类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土壤评价等级为三级,可采用定性描述或 类比分析法进行预测。 (2)土壤环境影响预测 考虑到本项目及区域建设情况的特点,本次评价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进行预测。 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主要以大气沉降的方式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污 染。 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经采样监测结果表明,各项基本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 壤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为降低非甲烷总烃的产生,本项目使用的丁基胶及硅酮胶储存于专用 的原料库内,日常采用原包装密封保存。设置有集气罩收集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 烷总烃,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风机引至“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上 述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较少。 在严格控制源头污染、过程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间土壤污染物进入周边土壤 环境的量极小,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3)跟踪监测计划 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必要时可开展跟踪监测。考虑到项目特点及厂 区布局,评价要求企业于涂胶房、原料库房以及中空玻璃生产线附近设土壤监测点位,在发 生丁基胶、硅酮胶泄漏或废气处理装置长期故障等事故状态下对该点位土壤进行监测。监测 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监测 的同时记录土壤 pH 值、阳离子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土壤容重,壤颜色、结构、质地、 砂砾含量、其他异物。 表 29 项目土壤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中空玻璃生产线附近 原料库 表 1 基本项目 (全部 45 项) 监测频次 服务期满 后 执行排放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 管控标准 (试行)》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 (4)其他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项目,在服务期满后,需对占地范围内土壤进行 1 次土 壤监测(执行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在地块没有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对场地内建筑进行拆除,对生产车间恢复原貌。若经过 监测发现该地块土壤已受到污染,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方对该地块的土 壤制定修复方案,并进行修复。 综上所述,项目在执行相关污染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故本项目 的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危险物品为润滑油。 润滑油,基础油主要为矿物油,其化学成分包括高沸点、高分子量烃类和非烃类混合物, 主要用于减少运动部件表面间的摩擦,同时对机器设备具有冷却、密封、防腐、防锈、绝缘、 功率传送、清洗杂质等作用。本项目润滑油采用密封塑料桶盛装,每桶约为 5kg,厂内存储 量为 2 桶,即最大存储量约为 0.01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 及临界量,本项目使用润滑油属于附录 B.1 中“381 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 柴油等;生物柴油等)”,临界量为 2500t,本项目暂存量为 0.01t,根据 HJ169-2018 附录 C 危险物质数量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分级原则,本项目 Q 值为 0.01/2500=0.000004<1,故判定本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需对环境风险做简单分析。 表 30 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建设地点 洛阳晨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坐标 东经 112.57571214°,北纬 34.77757290°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 主要危险物质:润滑油 分布:原料库 环境影响途径:润滑油泄露后直接渗入地下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挥发通过 大气扩散后对大气造成污染。 危害后果:具有易燃的性质,操作不当等造成泄漏、火灾等事故,影响地下水、地 环境影响途径 及危害后果 表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还可威胁到人身安全。 ℃将润滑油放置于原料仓库内,库房保持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 35℃。 ℃润滑油在储存过程中需保持容器密封。 风险防范措施 ℃放置润滑油的库房禁止烟火,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库房内部常备砂土等惰性吸 要求 附材料。 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厂内严禁明火并定期巡视。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润滑油,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项目润滑油的 存在量较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潜势较低。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风 险事故在可控制范围内,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政策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条款之列。该项目已经孟津县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2012-410322-04-05-448127。 (2 )《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 [2020]2 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的通知》(豫政[2018]30 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污染防治 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洛发[2018]23 号)精神,持续改善全市环 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31 本项目与洛环攻坚[2020]2 号文件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 序号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1.严格新 建项目 准入管 理。 管理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管理,强 化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 工艺和产业目录,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市原则 上禁止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 工(甲醇、合成氨)、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 于孟津县送庄镇,隶属 洛阳循环园区。项目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可承 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 载本项目的入驻,能耗 项目, 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 35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较低,在区域承载范围 全市新建工业窑炉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县(市)产业集聚区并 内。项目钢化玻璃生产 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对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不 机组为电加热设施,无 合格的县(市、区)涉气项目实行差异化环评审批政策;现有项 污染物的排放。 目的升级改造、扩能不得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七)挥 发性有 机物(V OCs)污 染专项 治理 2. 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治理 全面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 VOCs 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 治理重点,全面推进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电子行业应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 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 置收集处理,并通过 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印刷、清洗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 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 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 排放治理。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 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0]2 号)的要求。 (3)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涉 VOCs 项目环境准入工作的 补充通知》(2020 年 8 月 27 日) 表 32 本项目与《关于做好涉 VOCs 项目环境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相符性分析 序号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三、城 市建 成区 外新 建涉V OCs项 目准 入 鼓励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 VOCs“绿岛”项 本项目位于孟津县送庄 目。城市建成区外新建涉 VOCs 年排放量在 100 千克(含)以下 镇护庄村,不属于城市建 的工业项目,在符合环评及其他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审批。城 成区,根据预测,本项目 市建成区外新建涉 VOCs 排放量在 100 千克以上的工业项目(不 年 排 放 VOCs 量 约 为 含喷涂中心)应进入产业集聚区和县级(含)以上批准设立的工 0.0685t,小于 100 千克。 四、新 建涉 VOCs 项目 排放 量替 代 全市域新建涉 VOCs 项目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区域内 VOCs 本项目年排放 VOCs 量约 排放量等量削减替代,各县(市、区)可以近三年内涉 VOCs 企 为 0.0685t,拟从河南金彭 业关闭退出、涉 VOCs 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取得的减排量替代。上 车业有限公司削减的 级对重点行业 VOCs 总量替代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城市区产 VOCs 排放量中进行替代。 业园区。城市建成区外新建涉 VOCs 服务业类项目不再实行区域 限制,但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业集聚区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改 造不应新增 VOCs 排放量,并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做好涉 VOCs 项目环境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 要求。 (4)《洛阳市 2020 年 VOCs 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5 号) 表 33 项目与洛环攻坚办[2020]15 号文相符性分析 序号 14、其 他工业 企业 VOCs 治理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VOCs 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 本项目主要在进行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排放的 VOCs 经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37822-2019)要求,VOCs 有组织 理。厂区 VOCs 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 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VOCs 有组织 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017]162 号)排放限值要求。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排放限值要求。 (5)《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 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 表 34 序号 1 项目与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 文件内容 相符性分析 工艺和工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治理。所有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密闭 项目全部生产工序均在封 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 闭厂房内进行,无露天作 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工业堆场在严格执行“三防措 业。厂房内建设有原料堆 施”(即场地硬化地下防渗漏、分类堆存地面防流失、表面覆盖 存区及成品堆存区,无露 空中防扬散)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场地硬化、机械湿扫,流体 天堆场,物料全部存放于 金库、密闭传输、喷淋降尘、湿法装卸、车辆冲洗、密闭运输” 生产车间内部,厂房内地 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所有工业企业(除露天开采场所外)必 面全部硬化。 须建设原料库和成品库,禁止露天作业、露天堆放。 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文件要求。 (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 35 序号 10.VOC s 无组织 排放废 气收集 处理系 统要求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 文件内容 相符性分析 10.1.2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 本项目运营期保证 VOCs 废气收集处 步运行。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理系统与生产工序同步运行。VOCs 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 对应的生产工序也停止运行,待检修 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 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NMHC 初 10.3.1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始排放速率<1kg/h,经集气罩收集后 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通过管道引入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 10.3.2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 80%~85%,废 应配制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 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于重点区域,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 ≥2kg/h 时,应配制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 级标准、《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 机物排放建议值》 (豫环攻坚办(2017) 产品规定的除外。 162 号)规定的行业排放建议值要求。 10.3.4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排气筒高 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 度为 15m,满足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 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高度要求。 10.4 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废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 如运行时间、 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 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 运行和维护信息,包含运行时间、废 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11.企业 厂区内 及周边 污染监 控要求 企业边界及周边 VOCs 监控要求执行 GB 16297 或相 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 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 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本项目企业周边 VOCs(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 16297-1996)和《关于全 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的要求。 (7)文物保护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大遗址保护范围内。本项目租用恒銮商贸现状厂房进行建设,仅在现 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不进行深挖及其他基础建设,对文物保护影响较小。且该厂在建设 时已经过文物勘探,并未发现文物,如日后发现地下有文物埋藏,本项目愿全力配合文物保 护相关工作。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现行环保要求,项目选址可行。 9.选择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孟津送庄镇,系租用恒銮商贸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根据豫[2018]孟津县不动 产权第 0000116 号,本地块坐落在河南省孟津县送庄村、护庄村境内,北侧为送庄村集体地, 西侧为东山头村集体地,南侧为洛阳科冠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东侧为三权路;土地面积为 19285.9m2;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位于送庄镇护庄村,在送庄镇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孟津县送庄镇 总体规划--土地使用规划(2018-2035)。送庄镇人民政府已出具证明:“该项目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符合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入驻。”。 本项目选址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周边无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目 标。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 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10.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整个厂区布置呈矩形。出入口位于厂区东北侧,进入厂区后,两座生产车间均位 于西侧。办公用房位于生产车间西侧,不设职工宿舍及食堂。 本项目生产设备设置于车间内部,避免高噪声设备过于集中。设备按产品类型布置,流水线 作业,便于管理,并且节省环保投资。一般生产固废暂存处及危废暂存间均位于生产车间内 部,便于管理。整体而言,厂区布置合理,运输流畅,有利于生产和管理,符合环境保护要 求,布局合理。 11.环保设施及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 3900 万元,环保投资 10.35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0.27% ,相关环保设 施见下表。 表 36 序号 项目 污染物 1 废气 中空玻璃生产废气 2 废水 3 噪声 4 危废 项目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环保措施 集气罩+UV 光解+活性炭 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 投资估算 备注 (万元) 6 / 生活污水 污水管网+化粪池 / 依托现状化粪池 生产废水 沉淀水槽 10m3 0.5 / 1.5 / 2 位于车间内 一般固废暂存处 20m2 0.2 位于车间内 生活垃圾 垃圾桶若干 0.05 / 润滑油 原料库地面防渗处理 0.1 位于车间内 设备运行噪声 固定减震,空压机加隔声 罩 废胶瓶、废 UV 灯 专用容器若干个及 4m2 管、废活性炭 危废暂存间 碎玻璃 5 6 一般固 铝隔条边角料 废 玻璃屑 风险 合计 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0.35 内容 类型 大气 污染物 水污 染物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表2 集气罩+UV 光解+活性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 中空玻璃生产线 非甲烷总烃 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 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气筒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 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其他行业 依托现有 20m3 化粪池 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厂区 生活污水 标准》(GB8978-1996) 一座 三级标准及送庄镇污水 3 生产车间 生产废水 10m 沉淀水槽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碎玻璃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 铝隔条边角 间储存,定期交由原料 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料 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卖,不 密封袋封装后,暂存于 外排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 固 玻璃屑 交由玻璃供应厂家回 体 收利用 废 垃圾桶收集,定期请环 全部集中收集后清运至 物 生活垃圾 卫部门清运 当地垃圾填埋场,不外排 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存 废胶瓶 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废 UV 灯管 危险废物 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进行处理,不外排 废活性炭 利用 厂区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设备固定减震,风机加装隔声 噪 罩等措施后东、北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声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 2000m2 建设。建设区域已经经过完善的开发,且占地面积较小, 不会影响到整个区域生态特点的改变,对该区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主要对玻璃原片经过切割、磨边、钢化、合片 等工艺处理后,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在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下,对环 境污染小,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值或淘汰类,属 于允许类;本项目使用及生产的设备均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条款之列;本项目已经孟津县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故符合产业政策。 3.选址可行性结论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孟津县送庄镇护庄村,系租用恒銮商贸闲置厂房建设,项目用地属于 工业用地,符合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0 年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0]2 号),《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污染控制规定的要求。 从环保角度来考虑,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位于邙山陵墓群(东汉陵区)保护范围,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仅进行设备 安装,不进行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文物影响不大,厂区建设时已经过文物勘探,未 发现文物遗迹;距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送庄镇饮用水源地,本项目与送庄镇饮 用水源地保护区边界 1.61km,不在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送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保护要求;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 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 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 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除 PM10、PM2.5、O3 有所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为不达标区。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所在区域孟津县 2019 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除 PM10、PM2.5 及 O3 外,其他监测因子 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 达标。 ③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监测点位,项目厂区及后沟村,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制定计算依据非甲烷总烃:2.0mg/m3 限值要求。区域非甲烷环境 质量良好。 (2)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东、西、南、北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3)土壤环境 本项目区域土壤各项基本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利用现状车间进行建设,仅需对设备进行安装即可,工程较为简单且工程量很小,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①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 机引至“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 排放。本项目大气污染物 得到了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水槽沉淀处理后通过通过名特 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名 特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切割机、四边磨、空压机等,通过采取固定减震、 厂房隔声及风机加装隔声罩等措施,经预测,本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碎玻璃、铝隔条边角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循环水箱沉淀玻璃屑装入密封袋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交由玻璃原片供应厂家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胶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 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⑤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设置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防止项目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通过自然 沉降进入土壤,经该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⑥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润滑油,暂存量为 0.01t,原低于临界值。风险潜势较低。将润滑 油放置于原料仓库内润滑油区,润滑油区外侧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库房内部常 备砂土等惰性吸附材料。库房保持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 35℃。严格员工培训等措施从 源头控制、次生污染控制等方面对下润滑油泄露的环境风险进行控制。经以上措施后,项目 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均可以得到有效治理和防 治,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议 1.总量控制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县,外排废水包含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 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总量纳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统一监管,根据《关于 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本项目不再申请有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 0.0685t/a,拟从河南金彭车业有限公司削减的 VOCs 排放量中进 行替代。 2.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临时储存管理,杜绝随意弃置现象发生。 3.制定环保措施巡检制度,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确保环保措施可正确运 行。 本项目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总图布置合理,环保措施 可行。在保证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大的不利 影响。从环保的角度出发,该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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