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协议.doc
房屋使用协议 甲方: 苏州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使用甲方位于苏州独墅湖高教区林泉街 399 号, 用于乙方办公。现就房屋使用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双方约定提供适用房间,并保证乙方按照约定需要正常使用该房间, 承担甲方责任内的维修事项。 二、乙方必须保证房间用于协议用途,保持用房的完好、整洁,不得随意损坏室 内的墙壁和设施,不得用作宿舍、贸易活动用房,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按违 约处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三、乙方内部必须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及必要的消防设备,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执 行维护防火安全有关法令法规,协同甲方搞好防火、防盗等治安保卫工作。因乙 方不当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刑事及经济赔偿责任。 四、使用期,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合计为每平方米每月元,合计年租金为人 民币元。租金、物业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时支付第一笔费用后, 每期费用到期前支付下一笔费用;保证金为元,同第一笔房租款同时支付;甲方 在收到乙方付款后一周内开具相应票据给乙方。租期内水电、物业费如有变动, 乙方多退少补。 五、如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以及甲方对办公场地重新规划的原因需提前终止本 协议的,则甲方需提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并同乙方另行协商签订租赁 协议。 六、协议期满或提前解除时,乙方须自费将其变更部分(包括可移动物品等,经 甲方同意保留的固定装修除外)进行拆除(不得用作抵押或变相抵押),保证 3 日(指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内将承租场所及其设施设备恢复至原状(除 自然损耗外)且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结清所有款项后清场退出,经甲方及物业单 位验收合格、核准后办理退租手续。 清场时,造成承租场所、甲方设施设备(含家具)损坏损毁的,乙方须承 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在 15 日(指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内撤离承租场 所,则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乙方放弃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作任何形式 的处理,并向乙方收取处理费和为恢复承租场所至原状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所发生之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 法院管辖。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苏州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账户:10550701040008317 农行苏州斜塘支行 授权代表: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授权代表: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