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罗迎风等8位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决 定.doc
中共华容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文件 华教体发〔2018〕20 号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罗迎风等 8 位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的 决 定 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事业单 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 经学校上报、全面核查、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 罗迎风等 8 位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名单如下: 县一中:罗迎风、付维洪 县三中:邓建军、付 东 山:周静波 团 洲:徐晓芳 禹 山:曾建华 启、曾 馨 以上当事人对本决议如有争议,可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华容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