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流程.docx
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流程 监考人员发现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 立即告知考生本人,当场收回试卷,终止其考试 将违纪、作弊事实如实记录于 《上海师范大学监考记录》 表 将试卷、所有相关证据一并交学生所在 学院的教务员 并报主考及教学院长(将学生带到主考 处) 学院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2 人以上) (做好记录,当事人均须签名,学 生还须递交书面陈述并签名) 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立即 报教务处 (做好记录,当事人均须签 名,学生还须递交书面陈述 对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的检查、记录和 并签名) 现场管理由监考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