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个人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docx
附件: 个人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筛 查 内 容 有或是 无或否 1.近 28 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 2.近 14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中风险 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封控区管控区域旅居史的; 3.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是否为绿码; 5.近 21 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 触者的; 6.有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 1.筛查内容由本人确认并据实填写,并在表格空白处打“√”, 如有异常情况请详细注明。 2.按照集中封闭管理当日居住地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高中 低风险地区填写。 若有以上异常情况,一律不准参加笔试,如有隐瞒行程、 故意压制病情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参 加考试后,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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