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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赫山区纪委监委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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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赫山区纪委监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赫山区纪委监委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赫山区纪委监委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 第一部分: 赫山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与 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 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 两项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 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 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 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 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 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 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纪(工)委等 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 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 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 3 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 决定,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 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 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 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 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 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 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情况;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 参与起草制定本区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 4 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的组织协调。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 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则、制度建设和业 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 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益 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 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赫山区纪委监委共设有 13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调 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 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 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 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 督室;设立 10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 察组、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民政 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 组、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区委巡 察办和区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人员工资及福利、公用经费等在 5 本委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纪委监委 2020 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赫山 区纪委监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 2435.06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27.00 万元,总计 2562.06 万元,与 2019 年收入(2484.82 万元)相 比,减少 49.76 万元,下降 2.00%,主要是因为财政紧缩,导致 向财政申请追加经费减少; 2020 年度支出总计 2418.7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43.33 万元,总计 2562.06 万元,与 2019 年支出(2425.57 万元)相 比,减少 6.84 万元,减少 0.28%,主要是因为进一步控制支出, 缩减成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435.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17.88 6 万元,占 99.29%;其他收入 17.18 万元,占 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418.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90.41 万 元,占 74.02%;项目支出 628.32 万元,占 25.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417.88 万元,年初财政拨款 结转和结余 114.30 万元,总计 2532.18 万元,与 2019 年财政拨 款收入(2472.12 万元)相比,减少 54.24 万元,下降 2.19%,主 要是因为财政紧缩,导致向财政申请追加经费减少;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403.25 万元,年末财政拨款 结转和结余 128.93 万元,总计 2532.18 万元,与 2019 年财政拨 款支出(2425.57 万元)相比,减少 22.32 万元,下降 0.92%, 主要是因为进一步控制支出,缩减成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03.25 万元,占本 年支出合计的 99.36%,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减少 22.32 万元,下降 0.92%,主要是因为进一步控制支出, 缩减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03.25 万元,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072.67 万元,占 7 86.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94.37 万元,占 3.93%;卫 生健康(类)支出 107.16 万元,占 4.46%,住房保障(类)支 出 129.05 万元,占 5.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年 初 预 算 数 为 1537.1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403.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6.35%,其中: 1.201 一般公共服务(类)11 纪检监察事务(款 01)行政 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1282.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4.35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12.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 底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励和综治奖励年初没有预算,财政另外拨 付的指标,导致奖金支出比年初预算多了约 180.00 万元; 2.201 一般公共服务(类)11 纪检监察事务(款)02 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8.32 万元,决算数大于 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 628.32 万元; 3.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06.77 万元,支出决算为 94.37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88.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 月 养老保险未在当年度按时缴费; 8 4.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 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70.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7.16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5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把各 位干职工全年的工资性收入(含奖金奖励、津贴补贴等)算入 医保缴费基数,而年初预算仅把工资作为编制基数,导致医疗 保险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大; 5.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02 住房改革支出(款)01 住房 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76.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9.05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68.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把各 位干职工除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含绩效考核奖励、综治奖励、 岗位津贴等)汇总计算补缴了 2018 年和 2019 年住房公积金,导 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比年初预算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74.93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1363.8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6.84%,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缴费、 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 411.0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3.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 费、“三公”经费等。 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6.00 万元,支出决算 为 16.40 万元,完成预算的 63.1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2.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 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 产生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4.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3 万元, 完成预算的 8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 1.06 万元,增长 46.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迎接上级监督检查增多,接待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20.00 万元,支 出决算为 13.07 万元,完成预算的 65.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有部份公车维修费没有及时报账,与上年相 比减少 33.31 万元,减少 7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 了 1 台公车,今年没有新购置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 支出决算 3.33 万元,占 20.3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3.07 万 元,占 79.7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 10 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33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28 个、来宾 198 人次,主要是接受省级相关部门检查调研指导 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3.07 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07 万 元,主要是公车燃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支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 量为 5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11.06 万元,与上年相 比减少 137.64 万元,减少 25.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 务支出进一步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 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6.29 万元,用于召开中共益阳市 赫山区第五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经费预算 9.5 万元,人数 302 人,内容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11 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 2019 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2020 年工作。开 支培训费 1.97 万元,用于开展每期“林翼学堂”培训,全年预 算 2.00 万元,每期人数 130 人,内容为宣讲与解读纪检监察业 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4.78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17.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8 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 19.3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4.78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主 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 执法执勤用车 5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赫山区纪委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 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开展 了 2020 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撰写了 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了公示。 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八、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 13 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 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 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 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 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附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益阳市赫山区 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区纪委监委。截至 2020 年 12 月,单 位实有编制数 111 个,包括 106 个行政编、2 个工勤编和 3 个全 额事业编,实有在职在编人员 105 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 年部门收入预算 2010.5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 1957.12 万元,其他收入 53.38 万元;支出预算 2010.50 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20 年部门收入决算 2435.0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完成 2417.88 万元,其他收入完成 17.18 万元。支 出决算 2418.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90.41 万元,项目支出 628.32 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 1338.76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33.94 万元(包含项目支出 628.32 万 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40.6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5.43 万 元;年末结转结余 143.33 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1.绩效考核指标:年初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与 部门履职挂钩,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分到各部室组及 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底对各部门履职及目标任务完 15 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预决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并 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无 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把审核审批监督 关,重大开支实行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各项开支严格 符合国家财经纪律要求。根据年度财务数据如实填报决算报表, 综合分析决算情况,为财政资金运行提供参考依据。 3.资产管理:为了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 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建立了《机关固 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配置、登记、维护、处置等方面 作了具体细化,由专人负责管理。至 2020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 原值 372.26 万元,累计折旧 156.59 万元,账面净值 215.67 万 元,与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一致,固定资产利用率为 100%。 4.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 公经费”管理,出台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机关公车管理办 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行为。2020 年 “三公经费”总额 16.4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33 万元; 公务车辆 5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07 万元。 5.内部控制管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室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 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并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 16 制度》、《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 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 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每月定时汇总统计分析收支数据情 况,控制把握好整体支出实施情况,确保资金运行高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 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抽调委办公室、组织部、财务相关人 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评价小组负责 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二是制定评价方案。评 价方案包括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组织 实施步骤等内容。三是实施绩效评价。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文件制度、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收集 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 方法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0 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 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 主线,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 17 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 保证。 (一)强化政治建设,忠实践行“两个维护”。在学思践 悟中坚定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决贯彻全面从 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 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 把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下来谋划和推动,聚焦“两个维护”强化 政治监督,在区委最需要的时候、最需要的地方攻坚克难、保 驾护航。第一时间出台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开展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监督检查 8222 场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 270 个,党纪立案审查 10 人,追责问责 49 人,曝光 5 批次 12 人次;开展防汛备汛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 60 余个,制发 督查通报 3 期;严格“十不选”“八严禁”“五一律”要求, 严查 16 件涉及村(社区)换届信访举报,严把 1863 人选廉政审 查关,叫停否决 16 人,确保了村级换届风清气正。全力推动 《主体责任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政务处分法》等一 系列党纪法规在区委中心组多轮学习、集中研讨,不断强化领 导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意识;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 17 次听取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汇报,区级领导带头广泛开展落实 “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党纪政务处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区 管干部 19 人,组织处理 73 人,不断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严把党 18 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开展廉政审查 66 批次 3196 人,涉及 92 个 单位,“叫停”46 人,否决 2 个单位。 (二)坚持真督实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整治作风 顽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约法三章”, 严肃查处“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新表 现新问题,创新开展“烟草腐败”专项整治,从细微处警惕隐 形违纪。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公用房使用、“六稳” “六保”任务落实等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发现各类问题线索 21 条,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 人,追责问责 10 人。全 力护航脱贫攻坚。全面清零 65 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区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 38 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162 人, 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8 人,追缴资金 151 万元,退还群众资 金 89 万元。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 28 个贫困村和五届区委第 一轮村级巡察的 16 个村开展“一对一”入村督查,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 54 个,为 4 名扶贫干部澄清正名,以强有力 的监督检查促推 28 个省级贫困村如期摘帽,15075 户 43688 人 如期脱贫。2020 年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年度考核,我区继续保持非贫困县类别一类单位。着力抓实日 常监管。创新监督方式,全区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 970 个,督 办群众诉求工单 71 件。开展粮食安全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 20 余个。突击检查学生营养餐和食堂管理工作,坚决斩断伸向学 生伙食费的“黑手”。 19 (三)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全力配合省委 政治巡视。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大力推动巡视交办的 101 件信 访举报件、4 件重点问题线索、7 件立行立改问题的领办督办, 办结率达到 100%。落实“上下联动、巡视带巡察”工作要求, 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组织开展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的常规巡察,配合开展对区委政法委 和区人民法院的交叉巡察。推动实现巡察“全覆盖”。综合运 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 全年开展 3 轮常规巡察、1 轮村(社区)巡察,在全市率先实现 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对信访举报较多、 班子软弱涣散、项目资金较多的 16 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 发现问题 22 个,为村级换届提前“把脉”。做实巡察“后半篇 文章”。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 3 次,发出巡察整改建议函 9 份,整改各类问题 331 个,处置问题线索 42 个,推动整章建制 53 个,整改“后半篇文章”精准发力,整在实处,改在关键。 (四)深化专项治理,全力保障群众利益。深入推进污染 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和禁捕退捕专项 监督检查,现场整改问题 63 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33 人,其 中给予政务处分 7 人,约谈主要负责人 5 名。全力推进营商环境 优化行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优化、作风建设大提升、项 目建设大推进”专项行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强 化日常监督、约谈问责、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四项制度,查处 20 了一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查违控违中不作为、慢作为、乱 作为等突出问题。发出 18 份监察建议书、3 份整改建议书,督 促 18 个单位整改问题 125 个,通报 9 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强势推进群腐问题专项整治。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 比对“五类人员”数据 19694 条,发现违规领取各类补贴、补 助资金线索 22 条,涉及民生资金 59723 元。督促录入民生资金 项目 338 项,办理网络民生资金举报 30 条,立案查处 2 人。深 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举全委之力打造收官之年的 “收官之作”,谢文彬涉黑涉恶系列案留置 8 人,党纪政务立 案 24 人,40 多人投案自首或主动交代问题,4 名“警伞”受到 查处。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80 条,党纪政 务处分 58 人,追责问责 38 人,查处“保护伞”7 名。 (五)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惩腐力度。规范办信办访。 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完成 了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制定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坚持班子成员周二接访制度和“三多”信访举报包案制度,35 件疑难重大信访件得以成功化解。坚持首查责任制,全年接待 来访群众 421 批次 739 人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311 件,排查处 置问题线索 265 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 10 名受到诬告 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格执纪审查。抽调精兵强将 30 余人, 配合省、市纪委监委办理娄底原市委书记李荐国等重大案件, 赫山区纪委监委立案并留置 6 人。全年立案 198 件,给予党纪政 21 务处分 164 人(其中科级干部 23 人),办理留置案件 15 件,移 送起诉 8 人,挽回经济损失 3000 多万元,实现安全文明办案 “零事故”。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 545 人次,分别占比 68.9%、19.4%、5.3%、6.4%。注重协同反腐,组织召开反腐败 协调小组会议,出台工作规则,明确责任清单,多部门合作严 肃查处行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一体推进“三不”,坚持以案释纪,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组织 6000 多人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做 实违纪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其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湖 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推介。 四、存在的问题 非税收入财政返还部分根据单位上年度非税收入情况象征 性地编制年初预算,但是财政未作严格要求,预算编制不完整 不细化,不能很好地控制这部分收入支出,导致预决算有差 异。 五、有关建议 加强预决算的指导,预算执行情况直接影响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要重视预算执行效果,严格把控资金运行,使财政资金 发挥更大的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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