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2020预算公开(1).doc
附件 1: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零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龙区民政局 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洛龙区民政局 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机构设置情况 1、洛龙区民政局共计内设职能科室 3 个,分别是:办公室、 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股) 、养老服务股。 2、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 2020 年共有编制数 36 个,其中行 政编制 8 个(含工勤人员 1 个) ;事业编制 28 个(其中参公编制 5 个、全供事业编制 13 个、自收自支 10 个) 。 3、实有人员情况:2020 年预算在职人数共计 28 个:其中行政 6 个、参公编制 5 个、全供事业 9 个,自收自支 8 个。 (二) 部门职责 1、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 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 和监察责任。 3、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 灾情,统一发布灾情;承办全区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 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 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4、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 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参 与拟订困难群体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政策;安排城乡困难 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适时提出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见。 5、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区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 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和界线的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 作;承办修订行政区域规划,拟定全区地名管理法规并监督、组织 实施;承办全区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的审核。组织、协调、指导乡(镇) 、办事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 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市民政局下达的与接壤县、区的边界勘 定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乡(镇) 、办事处间的行政边界 纠纷。 6、拟定全区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规章、总体规划、年度工 作计划和服务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 法进行换届选举,负责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推动村( 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基层政 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负责老年 人、五保户、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 全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 管理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各类社会福利资金的 管理使用工作。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审查、报批和企业人员安置变更认定 工作;指导城乡福利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指导有劳动能力的残疾 人的就业工作。 8、制定地方性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结(离)婚登 记手续,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审批、管理全区婚姻服务中介机构;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9、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 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 理。 11、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洛龙区民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洛龙区民政局含局机关本级及不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5 个。纳入本部门 2020 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有(含 不独立核算得的二级机构): 1. 洛龙区民政局本级 2. 洛龙区老龄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3. 洛龙区居民生活最低保障中心 4. 洛龙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5. 洛龙区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 6. 洛龙区殡葬改革管理所 第二部分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收入 4224.06 万元,支出总计 4224.06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397.25 万元, 减少 24.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及保障业务移交。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收入合计 4224.06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收入 4224.06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支出合计 4224.06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516.91 万元,占 12.24%;项目支出 3707.15 万元,占 87.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4224.06 万 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预算减少 1397.25 万元,减少 24.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部 分职能及保障业务移交。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4224.0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3 万元, 占 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20.69 万元,占 97.56%;医疗 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2.02 万元,占 1.7%;住房保障支出 27.82 万元,占 0.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16.91 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 485.22 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 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1.69 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 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 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 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年度区财政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 出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3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增 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年度没有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增减) 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车改后无公车;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比2019年减少(增减)0 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车改后无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督导、检查工作支出 ,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龙区民政局部门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3.1 万元, 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 11.1 万元、 邮电费 2 万元,比 2019 年减少 1.6 万元,下降 11%,主要原因: 人员减少,经费核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8.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 算。主要为春节慰问困难户采购米、面、油慰问物资。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 年,我部门对 36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5621.31 万元。 2020 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4224.0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85.22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31.69 万元,支出项目共 29 个,支出总额 3707.15 万元,其中预 算支出 100 万元及 100 万元以上项目 8 个,支出总额 2698.23 万 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洛龙区民政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39.78万元, 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 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 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 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 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 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专业性较强的需向社会做出说明的名词) 附件:XX 部门 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0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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