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怀集县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怀财采购[2018]3号).docx
关于做好2018年怀集县预算单位 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 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 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关 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关于印发〈肇庆市市 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肇财 采购〔2017〕42号)和《关于印发〈怀集县2018年集中采购 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财采购〔2018〕1号)要 求,现将2018年定点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 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 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 业管理服务。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 下的,可以定点采购;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 采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 购。 1 (二)乘用车(轿车)、装修工程、修缮工程。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 下的,可以定点采购;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 采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 购。 (三)客车、电梯。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 下的,可以定点采购;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 采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 购。 二、采购程序 采购人应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计 划管理系统编制采购计划,并将采购计划推送至定点采购 系统实施定点采购。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应按定点采购系统中的采购 需求模板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合规、完整、明确, 工程类项目原则上应明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1.议价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采购 人可以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直接选择1家定点供应商,就 2 采购需求、价格等进行议价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 可以采取定点采购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2.竞价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200万元 以下的,采购人应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选择不少于3家定 点供应商,系统随机抽取同等数量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 价,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三)合同订立。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 通过定点采购系统确认合同,完成合同备案和公开。 (四)履约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履约。采购 人应组织验收工作,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五)资金支付。采购人完成验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六)评价反馈。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定点采购 系统相互评价,反馈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采购人应依法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管 理,完善和细化内部操作流程,指定专门部门专职岗位, 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定点采购工作,明确采购管理部门、财 务部门和具体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应高度重视加 快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3 (二)采购人无故拒绝、拖延签订合同或支付资金的,向 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要求的,由县财政局视 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暂停采购计划备案等处理。 (三)采购人实行自主采购的,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做好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同一预 算项目下同一品目的采购项目,不得故意分拆为多个自主 采购预算金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 (四)县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业务管理和组织领导,督 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定点采 购活动,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监督检查。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应依法履行职责, 健全定点采购的操作指引、定点供应商行为规范等相关配 套制度,依法做好定点供应商资格入围、商品库管理等相 关工作,加强对 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履约管理。 四、资源共享 我县各预算单位可共享使用定点采购系统。县财政局 应依法履行对本地区采购人开展定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职责。 五、其他 (一)定点供应商资格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采用公开 招标等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定点供应商。定点供应商名单 4 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予以公布 。 (二)定点采购的政策文件、操作指引、采购交易信息等 可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看。 (三)本通知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怀集分中心联系(钱能贵,联系电话:0758-5511105);遇 到系统技术问题的,请与开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65---5696)。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怀集县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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