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巴黎右岸Proven▼3 页 19 KB下载文档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当前文档共3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 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 本次面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 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准备 所有考生须提前 7 天注册粤康码, 非必要不离开肇庆市, 从低风险地区或肇庆市外返回考点的考生,返回后须按照属 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低风险地区或市外(含省外)考 生 须 在 11 月 23 日 前 抵 肇 , 抵 肇 后 要 主 动 向 所 在 社 区 (村)、工作单位或在“悠美肇庆”报备,并马上做核酸检 测,每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以上;期间不聚餐、不聚会、 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完成“三天两检”后凭 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前 7 天无离肇(或已返肇) 的考生可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 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 8 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 7 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 7 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或市外(含省外) 1 且未完成“3 天 2 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 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 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试入口管理 考试开考前至考试结束,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出入 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身份证 件和准考证,经查看 24 小时/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粤康码绿码、测体温等健康排查合格后,错峰入场。考生须 提交如下纸质材料留底备查:(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 院检验报告单或打印核酸检测记录(粤康码-核酸检测-核 酸检测记录截图打印));(2)粤康码(截图打印);(3)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粤康码-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 图打印);(4)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 2) (纸质版) 。 三、考试管理 (一)考中防护 考试期间,所有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摘下, 随时做好手部消毒。 (二)考后疏散 2 普通考场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 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 1 米,控制人员行进速度, 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 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三)异常情况处置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 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或“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等相关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 控承诺书》(附件 3) ,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 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 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 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 要求。 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