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2021]10号(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doc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文件 宛院研发〔2021〕10 号 关于做好 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 通 知 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 也是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我校 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 二、具体要求 1.依据《关于生物工程领域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 题要求的通知》(宛院研发〔2014〕13 号)文件要求,培养学 —1— 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切实做好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真 正做到在实践过程中选出自己的研究课题。 2.我校 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由导师根据课题研 究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应选择在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 基地或其它与生物质能源、水质安全与生态保护、基因疫苗 工程与动物疾病诊断、特色植物种质创新与高效栽培技术、 制药等方向密切相关的企业进行。 3.2021 年 10 月 9 日前,培养学院将 2020 级研究生专业 实践单位(附件)汇总后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4.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及时搜集和保存有关影 像资料,在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供至培养学院留存。 5.2020 级研究生应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前,在专业实践 过程中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答辩工作。 6.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将进行不 定期抽查。对于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或者参加专业实 践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要随下一年级重修。 7.要求培养学院对外出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做好新冠 肺炎疫情防护工作培训并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8.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具体考评工作和材料 上报按常规进行。 附件: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汇总表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 年 9 月 6 日 —2— 附件 2020 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汇总表 培养学院(盖章): 年 序号 联系方式 姓名 月 日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专业实践单位及地址 单位联系人 备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