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探亲报销流程.doc
教职工探亲报销流程 人事处发通知 报销人员贴好报销单送部门初审 送人事处复审 财务处核实报销费用 领导审核 报销人员到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注:教职工享受探亲假及报销政策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教职工; (2)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教职工; (3)在见习期的教职工不得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的时间: (1)我校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寒、暑假)探亲,平时不另给探亲假期; (2)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报销一次; (3)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报销一次。 3、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月标准工资(职 务工资、基本津贴、职务津贴、基础津贴四项之和)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其中 车票类型一般为公共汽车票,火车硬座。机票和火车软硬卧可参照公共汽车票和火车硬座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