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doc
广州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 系(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日 序 号 大纲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课程类 别 年级、专业 (方向)名 称 撰写人 所属教研室 系部审核意见 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 (负责人签字) 章) 教学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 章) 注:1、撰写人一般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且承担过两次及以上该课程教学任务;新开课程除外。 2、开课单位、专业(方向)名称、课程名称、教研室名称应填写全称; 3、大纲代号,由系部制定:系部(专业)认定属于同一门课程(即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学分、学时相同)的,应赋予同一大纲代号,反之亦然; 大纲代号编码规则:开课单位代码(两位)加上 3 位流水号(001 开始),共计 5 位; 月 4、专业(方向)名称请按照教学计划的课程类型填写,若是各专业方向都开设的课程,只填专业名称;若是某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课或选修课,填写专业方向名称。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系部存留,一份交教学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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