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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颍州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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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颍州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 方案的通知 阜州安办〔2021〕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颍州工贸园管委会,区安 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颍州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颍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8 日 颍州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 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 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工作方针,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努力防范遏制各类火 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控范围 防控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储存企业与零售经营户、“三合 一”“多合一”场所、木质家具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工贸 企业、液化气储存及销售经营户、宾馆、限上餐饮企业、娱乐场 所、森林防火、养老机构、临时过渡安置区、农村集贸市场等 15 个重点行业领域。 其他行业(领域)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 属地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好冬春季火灾防控 工作。 三、防控职责分工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采取“统一协调、部门监管、 属地实施、企业参与”的原则,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督办工 作,开展实地抽查、督查,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不到位、 治理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度迟缓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部 门予以通报;各区直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指导各乡镇(街 道、园区)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落 实属地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此次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 1.城市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贸企业由区商务粮食局、区消防救 援大队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和安全出口设置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保障情况;消 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置及有效完好情况;违规用火、 用电、用气情况;已排查出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落实防范措施情 况等隐患。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 安全警示标志张贴情况(严禁烟火,禁打手机);劳动防护用品 (穿防静电服)佩戴情况;安全制度制定并执行情况(生活用火、 用电、检维修);应急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完好情况;隐患排查 记录等隐患。 3.烟花爆竹储存企业与零售经营户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其 中烟花爆竹储存企业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值班值守及进出情况;安 全隐患排查记录情况;温湿度记录情况;库房产品堆垛情况;库 房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备设施运转情况等隐患。烟花爆竹零售 经营户重点排查整治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是 否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经营产品数量是否超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许可证上标注的数量;烟花爆竹是否与其他产品混放;是否配备 消防器材等隐患。 4.“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由各区直主管部门及乡镇(街 道、园区)负责,重点排查整治电线私搭乱接情况;电瓶车违规 室内充电情况;违规住人情况;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情况;违规用 火、用电、用气情况;泡沫板材违规搭建房屋情况等隐患。 5.木质家具加工企业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重点排 查整治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配备、违规住人、电气线路私拉 乱接、泡沫板材搭建厂房等隐患。 6.木材加工企业由区林业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管理、 消防器材、用火、用电等方面,是否制定了消防应急疏散灭火预 案;是否建立了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了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措 施等隐患。 7.工贸企业由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 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生产 场所要求,应急照明灯是否在正常状态;疏散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标志明显,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穿 管敷设等隐患。 8.液化气储存及销售经营户由区住建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 液化气钢瓶是否合格;液化气储存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液化 气储存场所各项安全设施是否有效;液化气经营门店是否具有燃 气经营许可证;液化气经营门店负责人、送气工等人员是否具有 从业资格证等隐患。 9.宾馆由区商务粮食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重点排查整 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设 置情况;灭火器材设置情况;电气线路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设 置情况;装修材料情况等隐患。 10.限上餐饮企业由区商务粮食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重 点排查整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 示标志设置情况;灭火器材设置情况;电气线路设置情况等隐患。 11.娱乐场所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是否落 实企业主体责任制,是否有隐患排查记录;应急设施(应急灯) 是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使用;疏散通道是否畅 通;营业时间是否锁闭安全门等隐患。 12.森林防火由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 企业是否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园区内枯树杂草是否过多; 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记录等隐患。 13.养老机构由区民政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工作计 划和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及 记录是否完整;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查,是否正常使用;养老机 构消防安全“九个禁止”是否真正落实等隐患。 14.临时过渡安置区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重点排查整治 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配备、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瓶车违规 充电、使用“小太阳”取暖器等隐患。 15.农村集贸市场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管、属地乡镇(街道)负 责,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 全出口设置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保障情况;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置及有效完好情况;违规用火、用电、用 气情况;已排查出火灾隐患的整改及落实防范措施情况等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排查阶段。1 月 7 日至 1 月 20 日。各乡镇(街 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对以上 15 个重点行业领 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并按要求登记造册,每 2 天将《颍州区加工、 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防火督查表》(附件 1)和冬春季火灾防控 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安委会 办公室,直至排查结束。各乡镇(街道、园区)在报送上述材料 的同时,一并上报区直行业主管部门。 (二)全面整治阶段。与自查、排查阶段同步进行,并顺延 至 2 月 26 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对照摸排 的《颍州区加工、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防火问题责任清单》(附 件 2),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3 月 10 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 区直有关单位要将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安 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 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消防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全力抓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工 作统筹推动。各地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 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 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15 个重点防火领域涉及的区直单位,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 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依法严格执法。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行 立改;对重大隐患,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按照“一单 四制”制度管理,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 有效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 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 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导问责。区政府将把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 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区安委办将适时采取 “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 施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 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 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 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颍州区加工、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防火督查表 2.颍州区加工、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防火问题 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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