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关所濮阳县水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doc
濮 阳 县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0 年第 2 号 濮阳县审计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濮阳县审计局 成立审计组,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对濮阳 县水利局 2019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濮阳县水利局现有行政股室 6 个:办公室(人事股) 、规划 计划股、农村水利股、工程建设运行和监督股(河长制办公室)、 水政水资源股。事业股室 14 个: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科 级单位) 、渠村灌区管理局(副科级单位) 、南小堤灌区管理所、 王称堌灌区管理所、水利派出所、劳动服务站、汽车队、水政监 察大队、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服务站、工程建筑设计服 务队、农水管理站、水产站、节约用水办公室。干部职工 746 人, 其中:在职人员 465 人,离休干部 2 人,退休职工 279 人。 (一)财政收支情况: 1.局财务本身收支情况 上年结转 10264816.04 元,本年收入 46239949.56 元,本年 支出 45630535.72 元,累计结余 10874229.88 元。 2.局本身经费专项收支情况 上年结转:429263.30 元,本年收入:4504688 元,本年支 出:1249419.80 元,累计结余 3684531.50 元。 审计结果表明,濮阳县水利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 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在重大财 政支出中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及法规进行研究通过,但执行没有落 -2- 实到位,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2019 年 6 家水厂应交纳未交纳维修基金报销维修费,挪用维修基 金用于电费等问题。濮阳县水利局对往年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已 采纳,对上年度审计出的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9 年应交纳未交纳维修基金涉及 18 家水厂,报销 6 家水厂安装维修的水泵、变压器等 62900 元。 (二)挪用维修基金用于电费 15000 元。 (三)应退未退 2018 年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农民工资保证金 635250.80 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 (四)委托下放不符合规定。 (五)应办未办取水许可。 (六)账实不符 11664 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 (七)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 76000 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濮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2019 年 6 家水厂应交纳未交纳维修基金报销维修费,责令纠正,严格 按照《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细则》执行, 补交维修基金;责令纠正,严格按照《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细则》执行,规范使用维修基金,不得挪用; 责令纠正,及时将应退资金退付企业,确保企业资金运转畅通; 责令纠正,收回应当行使的权力;责令纠正,及时办理取水许可; -3- 责令纠正,调整有关凭证,严格审核程序;责令纠正,严格按照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时催缴房租收入,挽回国有资产价值 损失。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濮阳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细则》执行;及时将应退 资金退付企业,确保企业资金运转畅通;收回应当行使的权力; 调整有关凭证,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 及时催缴房租收入,挽回国有资产价值损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县水利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 结果由濮阳县水利局向社会公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