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采购文件(1).docx
1 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2023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 害防控资金项目(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长招采磋商【2023】019 号 采购单位: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代理机构: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2 3 目 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磋商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和评审 六、确认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第 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第 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 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2023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 目(不见面开标)采购公告 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植保植检站的委托,对“长葛市 植保植检站 2023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 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2023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 目(不见面开标) 1.2 项目编号:长招采磋商[2023]019 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项目内容: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2023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 目,包含多花黑麦草防控、小麦茎基腐病防控、玉米草地贪夜蛾粘虫玉米螟南 方锈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1.5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80000.00 元。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1.7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 虫情确定。 1.8 交付(实施)地点(范围):长葛市植保植检站指定地点。 1.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必须能够提供产品的“三证” (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且供应商必须具有农药经营许 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 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 1、 供应商在响应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 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 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逾 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 5.2 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 商务区 6#楼 5 楼 507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 场)。 5.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 格式)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开标时间前,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 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开标时 间准时参加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5136813999 地址:长葛市长社东路与钟繇大道北段交叉路口向北 200 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7374669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08 号 20 层 2007 监督单位:长葛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6189720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 1 号楼财政局 308 室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6189379 九、特别提示: 7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磋商(电子响应文件的解 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 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响应文件制 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 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磋商 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 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 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 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 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 “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 8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 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 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 “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 “开标”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 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审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磋商)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 括:总报价。 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 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 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 9 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有多轮报价的,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 备,在磋商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 10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按照长葛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要求,开展小麦茎基 腐病、多花黑麦草及玉米草地贪夜蛾、粘虫、玉米螟、南方锈病等农作物重大病 虫疫情防控工作。拟在小麦、玉米绿色防控示范区内开展统防统治 2.5 万亩,示 范带动周边群众开展群防群治;采购部分防控物资免费发放到种粮大户,指导开 展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 序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多花黑麦 建立多花黑麦草监测防控示范区 300 亩, 草防控费 试验示范多花黑麦草监测防治技术,初 用 步集成 1 套多花黑麦草绿色防控技术。 规格种类 单位 数量 / 项 1 瓶 5000 枚 1000 瓶 3000 号 1 小麦茎基 开展小麦茎基腐病监测防治 5 万亩,采 2 27%苯醚·咯·噻虫悬 腐病防控 购小麦茎基腐病防控药剂一批 浮种衣剂 500 克/瓶 费用 赤眼蜂放蜂球:蜂种螟 玉米草地 贪夜蛾粘 建立玉米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 1 黄赤眼蜂,3000 头蜂/ 虫玉米螟 个,核心示范区 1000 亩, 辐射带动 20000 枚;每亩 4 枚,防控面 南方锈病 亩。采购玉米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 积 250 亩 等重大病 一批 球孢白僵菌可分散油悬 3 虫害防控 浮剂:含量≥100 亿孢子 11 费用 /克,规格 60 克/瓶。每 亩 60 克,防控面积 3000 亩 15%甲维·茚虫威悬浮 剂:规格 1000 克/瓶。 瓶 400 瓶 800 套 700 每亩 20 克,防控面积 20000 亩。 30%唑醚·戊唑醇悬浮 剂:规格 1000 克/瓶。 每亩 40 克,防控面积 20000 亩。 性诱捕器:含诱芯(持 效期 60 天以上) 注:本采购需求中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 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二、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供 应 商 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参数、厂家、产地,否则为 无效投标。 2、 供应商应就本项目完整响应,否则为无效响应。 3、 所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 全新正品现货。 4、 采购文件中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12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保险、质保、税 金等一切费用) 。投标文件中须 承诺送货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 7.交付 (服务、完工) 时间: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虫情确 定。 8.投标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9.本项目成交后,在本项目基础上如有结余资金,将按照本次采购标确 定的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 验收。 2、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 情况进行确认。 3、 验 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 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880000.00 元,超出预算 金额的磋商响应无效。 五、采购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补充条款 本次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本项目预算基础上,扣除成交价后如有结 余资金,将剩余全部结余资金继续按照本次采购标确定的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为“27%苯醚·咯·噻虫悬浮种衣剂,500 克/瓶”。 13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 照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项目名称:长葛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 1 采购项目 目(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长招采磋商【2023】019号 采 购 人:长葛市植保植检站 2 采购人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5136813999 地址:长葛市长社东路与钟繇大道北段交叉路口向北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7374669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108号20层2007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必须能够提供 产品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 且供应商必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 ★供应商资格 供 应 商 ;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 1、 供应商在响应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承诺函》(详见 磋商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 明材料。 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4 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 行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 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 6 ★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88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磋商响应无效。 7 现场考察 8 开标前答疑会 9 进口产品参与 √ 不组织 □ √ 不召开 □ √ 不允许 □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允许 60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 ★磋商有效期 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 行完毕为止。 成交供应商将 11 本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 响应文件提交 12 截止、磋商响 应截止及磋商 2023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时间 13 响应文件 及开标地点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 楼5楼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交易中 心现场) 15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 14 磋商保证金 购(2019)4 号文)的要求,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投 标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 3.4 格式填写)。 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 15 公告发布 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采购人澄清或 16 修改磋商文件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 时间 供应商对磋商 17 文件质疑截止 采购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时间 √ 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 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文件格 18 响应文件份数 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注: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响应文件制作 系统 SEARUNV 最新版”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响应 文件。 19 响应文件的 √ 电子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 □ 签署盖章 子印章。 √ 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 □ 20 磋商小组组建 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 21 评审方法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 无要求。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 22 履约担保 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22】5 号)文的要求,不收取履 约保证金。 16 √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 □ 23 代理服务费 豫招协[2023]002 号文,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一次性以现金 或转账形式交纳。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由《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 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和社会 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24 成交供应商资 格核验 ①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 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 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 17 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 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 1~2 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 ;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 (仅查询社会组织); 18 2、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必须能够提供 产品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的 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且供应商必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并 在有效期内。 25 电子化采购模 √ 是。供应商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资 □ 式 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磋商 文件第六章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代理公司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 26 成交供应商需 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提交的资料 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 13673746699;邮箱:331442658@qq.com。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 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 27 特别提示 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 事宜’,其响应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 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 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 28 中小企业有关 政策 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 行业的划型标 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19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 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 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7、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20 8、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9 节能环保要求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 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政 府优先采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30 最后报价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应包括:总报价。 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 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 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的先后顺序解释; 31 解释权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序在后者为准; 3、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 32 知识产权 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 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 21 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2 第四章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 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公司。 2. 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本次采购的代理公司和采购人。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 商文件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 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 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 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 23 商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响应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义务;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 24 合法权利。 4.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 品。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 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不 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5. 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 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 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 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 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代理费用 7.1 收取标准: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8.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和“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 请”、“ 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中 规定的内容为准。 25 二、磋商文件说明 9. 磋商文件构成 9.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磋商文件要 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 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 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 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 责。 10.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10.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不 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或 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0.3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 26 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 和决策负责。 10.4 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磋商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1.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 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 力。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 件内容为准。 11.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 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公司就有关采 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 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 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报价 13.1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 的其他商品、服务。 13.3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非 27 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4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 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 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 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 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 利润等。 13.5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 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3.6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 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予以拒绝。 13.7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 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 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2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承担违背磋商承诺函的 责任追究。 14.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 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 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4.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 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 响应文件构成 15.1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15.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8 15.3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5.4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 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供应商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响应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磋商文件要求根据所响应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 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 用。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6. 响应文件格式 16.1响应文件应参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 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以A4幅将响应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 码,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 字样。 16.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未提供标准格 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17. 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磋商 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3.4格式填写)。 18. 磋商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 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止 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9.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29 磋商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 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 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 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取得“响应文 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1.2.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 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承担违 背磋商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响应文件开启和磋商 22.响应文件开启 22.1 采购人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解密电子响应文 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22.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 “文字互动”等功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后 供应商选择功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看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 (如有的话)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2.1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 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22.2.1.1 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22.2.1.2 采购代理机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电子响应文件到达交易系统 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2.2.1.3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30 22.3 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磋商活动终止。(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 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 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22.4 响应文件解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22.5 供应商对解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6 响应文件解密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 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解密结果。 23.磋商小组组成 23.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 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 当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 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3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 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3.4采购人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3.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 24.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 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具体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24.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27.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 商须知” 27.2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0.评标方法、评审标准 30.1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0.2价格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 价和磋商报价。 30.3 本次磋商具体磋商方法、磋商标准见(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31.磋商 31. 1 磋商小组与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即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31. 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 3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 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 31. 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31. 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 31. 7 如磋商中出现符合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中的情形,则按财政部通知 要求执行。 31. 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 31. 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 31. 10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 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关信息并进行评审。 32.推荐成交候选人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 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 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2.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3.保密 3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 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责任。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4 34.确定成交供应商 34.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 34.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 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5.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35.1采购人确认成交人后,采购人在公告中标结果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 有)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 不得放弃成交。 35.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 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 文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36.质疑提出与答复 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 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供应商应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且应当 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联系采购公告中代理机 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 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 35 果构成影响的,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交易系 统作出答复,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 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 的,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 易系统作出答复,并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 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 格的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 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8.履约担保 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许财购【2022】5号)文的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9.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9.1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 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 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 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 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 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9.2 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 13137407575 方金龙 15836539901 36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 0374-7313569、7313502 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 0374-2369912 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 0374-2928168 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 0374-5376058 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 武松涛18839902679 徐亚爽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 13938772680 刘晓飞 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1488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联系人:韩晨 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39.3 “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 5&channelCode=H711001 37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 物 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 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按 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 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采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该产品 必须具有国家 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采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该产 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不含民办非企业) (一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预 留 采 购 份 额 ( 二 )非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预 留 采 购 份 额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 定 , 对 符 合 该 办 法 规 定 的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报 价 给 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 业。 4、 接 受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采 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38 的报价给予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 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 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 按 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 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 策 , 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 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 、促进残疾人就业 1、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 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 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 何 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成 交 供 应 商 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人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 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9 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一、资格审查 (一)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将对响应文件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 (二)资格证明材料 (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 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 描件(或图片)。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1 响应函 2 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说明与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 3.1 格式填写 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填写 响应报价是否超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 3 磋商报价 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最高 限价,则超出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4 磋商承诺函 5 联合体协议 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 3.4 格式填写。 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 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 6 供应商身份证明 及授权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 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 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 40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 人身份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 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 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 明的一致。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7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 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 8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拟)。(工程项目须提供承诺函,货物和服务项目不提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供承诺函。) 本项目响应 9 中小企业 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 10 资质证书 如果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须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必须能够提供产品的“三证”(农 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且供应 商必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评审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采购需求等实质性要求。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 41 扫描件(或图片)。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 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 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 描件(或图片)。 (1)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工程项目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 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 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 42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 2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 2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43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 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 应商人,其他响应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 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作为成交 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 人。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 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响应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响 应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响 应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4)信息产品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应提供由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响应无效情形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 (豫财购 ﹝2021﹞6号)要求,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 44 (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 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 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 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 之手; (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6)评标标准 价格部分:40 分 商务部分:20 分 技术部分:40 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一、价格部分(满分 40 分) 评标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 行价格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40 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 低报价。 二、商务部分(满分 20 分)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1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 企业综合实 力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的 1 分,最多得 3 分,没 有不得分。 45 11 分 2、供应商具有所使用药品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 测报告得,每份得 2 分,最多得 8 分,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业绩 供应商 2020 年 1 月以来具有类似业绩者,每项业绩得 3 分,本项目最多得 9 分。应提供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 示网页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缺一项不得分) 9分 三、技术部分(满分 40 分)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1. 有详细的供货方案,且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明 确的工作流程,措施科学、完整,得 10 分。 供货方案 2. 有较详细的供货方案,且具有较为详细可行的实施计 10 分 划和的工作流程,措施较科学、完整,得 6 分。 3.有较详细的供货方案, 但实施计划和的工作流程一般, 得 3 分。 4.缺项得 0 分。 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 承诺培训人员数量优越的得 10 分。 培训方案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 承诺培训人员数量良好的得 6 分。 10 分 3.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 承诺培训人员数量一般的得 3 分。 4.缺项得 0 分。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特点写出保证质量的措施和方案,评 委根据各供应商承诺的内容。 保证质量的 措施和方案 1.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采购需求,方案详尽、切 10 分 实可行得 10 分; 2.满足采购需求,方案比较详尽的得 6 分; 3.满足采购需求,方案不够详尽的得 3 分;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无具体方案的不得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计划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 售 后 服 务 方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设置的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质保期 10 分 案 外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能够提供满足 要求的服务承诺等。 46 1.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采购需求,方案详尽、切 实可行得 10 分; 2.满足采购需求,方案比较详尽的得 6 分; 3.满足采购需求,方案不够详尽的得 3 分;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无具体方案的不得分。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不需提供原件,均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 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 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 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 号)规定: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 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8)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 号)规定: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 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 47 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0)磋商小组争议处理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 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48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有冲突)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 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4.2 交付地点:; 4.3 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49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等)。 8、履约担保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 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 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 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 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 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 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 50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 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磋商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磋商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 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51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如涉及本项目的提供) 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时间: 52 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序 项 号 目 1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2 开标一览表 3 响应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磋商承诺函 7 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 联合体协议 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 9 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10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承诺函 11 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3 服务方案 14 业绩情况表 15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情况 16 17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情况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情况 18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1 其它资料 53 供应商应答 响应文件中所 (有/没有) 在页码 备注说明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名称:(全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4 交付时间 备注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1 响 应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采购公告及磋商邀请,_______(姓 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 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 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 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 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 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60 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 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磋商文件“供应 商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规定。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 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磋商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磋 商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磋商有效期之内撤销响应的, 则我方承担违背磋商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 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响应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55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 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 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 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 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供应商代表姓名: 真: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 日 56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本人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 的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 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57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职 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磋商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 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 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响应截 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58 3.4 磋商承诺函 致:采购人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 年 日(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响应,将 月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 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磋商响应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59 期: 年 月 日 3.5 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 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和磋商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0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 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 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1 3.6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 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62 3.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63 3.9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64 3.9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65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4.1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品牌 技术 规格型号 参数 名称 单位 1 2 … 合计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并加盖公章): 66 数量 单价 总价 厂家 4.2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服务 名称 规格型号 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 投标技术 参数 1 2 … 供应商(并加盖公章): 4.3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67 偏离 (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内容 说明 4.4 业绩情况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 2 3 4 …… 供应商(并加盖公章): 68 合同金额 (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4.5 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69 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节能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1 2 … 供应商(并加盖公章):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70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4.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1 2 … 供应商(并加盖公章):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71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4.8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1 2 … 供应商(并加盖公章): 说明:所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须附后。 72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73 期: 年 月 日 4.10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全称) 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74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