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2007)5号 通告-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通 告 房委(2007)5 号 学校新建安达路专家公寓入住及其腾空房和长沙路住房的出售,二档(处级干部、 离处干部、副高职)申请人经公布两榜后,在听取申请人和教职工反映或意见的基础 上,住房资格审核小组与住房办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核或修正,现随本通告公布第 三榜,公布表附后,共计 7 页。 现将有关选定房位事宜通告如下: 一、 选定房位的日期、时间与地点: (一) 定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10 点 30 分开始,在四方校区北校 园礼堂西厅(请申请人由礼堂南门进入),进行排名在 1 至 60 名的二档申请人选定房 位。 (二) 定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 点 30 分开始,继续在四方校区 北校园礼堂西厅(请申请人由礼堂南门进入) ,进行排名在 61 名及其之后名次的二档 申请人选定房位。 二、 选定房位的程序: (一) 申请人选定房位,按第三榜公布表中名次顺序叫号进行,点名三遍。叫号 不到者及到号弃权或已过号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 申请人持号票进入选房位现场,自行确定是否挑选房位; (三) 申请人一旦签字选定房位,不得更换。 三、 选定安达路公寓的申请人在签字之后,应立即将原住房房产证(已交者除 外)现场交回住房办工作人员,然后签定《搬家协议书》再领取住房钥匙,否则,不 发给住房钥匙,因此而造成领住房钥匙时间推迟的,推迟的时间从规定搬家时间内减 除。进入住房后,住户各自检查住房和室内附属设施情况,发现问题,请以书面方式 反映到基建处。 四、 关于选房前弃权的处理: 青理工国资(2006)6 号《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住宅出售(调整)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在本档内有房源的情况下不允许降档选房,若弃权后,其排列 顺序自行作废,并不得再参加之后档(轮)次的选房;在本档无房源的情况下,允许 降档重新排队选房” 。长沙路房源除外。 五、 关于购房款或居住金的缴纳: 按规定申请人拿到钥匙则应全额交纳居住今或购房款,鉴于选定房位后,即逢 “五一)长假,故交款时间推迟到节后上班,具体另行通知(在校园网上发布),请 各位申请人注意并提前备款。 六、 为了申请人选定房位时不受干扰便于商量,允许包括申请人在内两人进入 选房位地点,选定房位后应自觉离开。 七、 本通告内容由各部门或单位负责立即传达到所属每位申请人,申请人若外 出或各种假事等原因不在校的,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通知到其家(亲) 属,否则责任自负。 友情提示:“五一”节上班后,即开始第三档人员发榜,请申请人或教职工注意 及时在校园网上浏览。 特此通告 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住房出售(调整)工作委员会 2007 年 4 月 28 日

房委(2007)5号 通告-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