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doc
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 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 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精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实行学院同学生签订《学生自律与 教育管理协议书》制度 第二条: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是为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学院的教育教学和 管理服务都是为了培养学生。因此,所有学生都必须自觉接受教育,勤奋学习,服从管理, 配合服务,做到自律。 第三条:学院制定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的一切举措,都是为了贯彻落实培养目标, 统一养成学生的良好行为,对可能出现的不良举止进行相应约束,都是为了维护学生的人身 安全和正当权益,保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因此,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深刻 领会,切实遵照执行,做到不阳奉阴违、不抵制、不违反。违反者,必须认识错误、改正错 误,诚心接受处理。 第四条:学院和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增强安全观念,努力做好本 职工作,在教学、实习和日常生活中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发生下列情形者,学校承担责任: 由学院食堂引发的集体性食物中毒。 因学院设备陈旧损坏失修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擒、拿、格斗和体育课中,因教师指导错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第五条:学生必须有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有下列情形 者,责任自负: 自杀、自伤、打架致伤的。 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伤害的。 在节假日或假期等学院工作期间以外的时间,学生滞留学院或自行到学院发生人身意外 伤害的。 违反院规,爬墙、翻窗、跳楼致伤、致死的。 乱接电源及其他自作行为发生人身伤害的。 第六条: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 院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在学院范围内的,学院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 害和损失。 第七条:班主任代表学院与学生及家长签字。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班主任、存档各一份。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学生签字: 日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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