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校教字〔2009〕12号文件“关于加强我校课外学术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三 江 学 院 文 件 校教字〔2009〕12 号 关于加强我校课外学术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各部门: 根据《三江学院关于组织课外学术报告的通知》(校教字 〔2007〕4 号)精神,为了加强我校课外学术报告有关工作,进 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 生的创新意识,拓展知识面、提高综合能力,提升校园学术氛 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因我校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 定调整我校课外学术报告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现将调整后 的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骆志斌 副组长:陈云棠 成 员:周更生、梅杓春、朱银亮、王勇、曾凡捷、陈昌 柏、姜绍华 秘 书:华沙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实践教学科负责具体工 作。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组织课外学术报告的实施计划及有 关管理办法,审查报告内容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执行和落实实施计划,聘请主讲人员,落实报 告内容、报告时间、地点,车辆安排,张贴书面通知,布置会 场(横幅、多媒体、灯光、音响等) ,录音录像,组织学生听报 告,发放“三江学院课外学术报告学生听讲记录表”,报告现场 的协调与管理,宣传报道,核查材料,成绩认定等组织、管理、 协调工作。 三、实施办法与学分认定 1、学校定期组织校级学术报告。领导小组通过每学期初各 院(系)申报的学术报告安排计划选择出校级学术报告,也可 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做校级学术报告。课外学术报告办公 室负责将报告人、报告时间、报告内容等通知有关部门,在教 务处网页上公布,同时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海报等工作。 2、各院(系)每学期至少要自行组织安排一至二次学术报 告,报告主讲人应为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专家学者或行业 内著名人士。各院(系)在每学期开学初将本学期学术报告的 安排计划(包括报告人、报告内容、报告时间、报告地点等情 况)报课外学术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呈交领导小组审核,审 核通过后办公室向全校公布并备案。各院(系)的学术报告应 向全校学生开放,与学校组织的校级学术报告同等对待,有关 组织管理工作和表格的发放由各院(系)负责。 3、各类学术报告由聘请主讲人的院(系)或部门负责组织 学生听讲,并安排专人现场值班,协调处理有关事宜,负责对 —2— 学生的管理。每场报告中,负责给听报告的学生每人发放一张 “三江学院课外学术报告学生听讲记录表”等有关工作。为保 证效果,该表格既不能提前发放,也不予补发。 4、学生可自由选择所听报告。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每听 5 个课外学术报告,同时填写 5 张“三江学院课外学术报告学生 听讲记录表”,写一篇不少于 3000 字的心得感想或收获体会, 交给本班辅导员,经审查通过后可获得 1 学分(在校期间,本 科生最多可获得 3 学分、专科生最多可获得 2 学分)。 5、辅导员负责审查表格,评阅学生的感想或收获体会(要 留有批改的痕迹),进行成绩评定,填写成绩单。凡涉及抄袭、 弄虚作假者,一律不给成绩,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每 学期结束时,将完成学校要求的学生的成绩单及有关材料报教 务处实践教学科核查,核查通过后,可作为公共选修课学分(或 自主化个性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成绩单按学校规定存档, 表格、感想或收获体会等材料由各院(系)负责保存,保存期 四年。 三 江 学 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加强 学术报告 通知 2009 年 3 月 25 日印发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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