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南危改办〔2020〕2号).docx
南危改办〔2020〕2 号 南县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 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年 工作方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全省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建村〔2020〕45 号)以及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脱贫 攻坚“回头看”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农村 4 类重点对象危房 1 改造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对 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政策延续性,既 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聚焦短板弱项,实施精准攻坚, 扎实推动农村 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三个全覆盖”,即住 房安全保障全覆盖、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问题排查整改全 覆盖,确保 6 月底前全面完成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 1.全面开展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各乡镇要对 照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定的 4 类重点对象名单,按 照鉴定操作流程(附件 1)进一步落实住房安全性鉴定全覆 盖工作,确保一户不漏(2019 年已开展鉴定的 4 类重点对象 住房,可不再鉴定)。要规范鉴定工作程序,确保鉴定结果 精准和鉴定报告合规;要履行好鉴定结果告知义务,确保农 户知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应放入扶贫 档案。各乡镇应于 4 月 10 日前完成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2 性鉴定工作,并建立健全鉴定工作台账。上报县住建局汇总 后经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联合审核并加盖章后报市 级主管部门。(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结果汇总表见附 件 2)。 2.全面实现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4 类重点对 象住房经鉴定为 C、D 级危房的,要动员农户及时搬离危房, 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危房 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各乡镇 要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在 5 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新建房 屋要满足“一户一宅”要求,建新必须拆旧,严禁违规占用 耕地。4 类重点对象有义务赡养人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 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见附件 2)。 3.全面录入住房安全保障信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 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纸质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 要求,按施工进度同步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管理,确保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信 息和 2020 年已完成危房改造的 4 类重点对象信息应在 5 月 底前全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 息检索系统,确保户户可查、 一户不漏, 竣工录入率达到 100%。 同时要加强纸质档案和检索系统信息校核和比对工作,确保 二者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3 4.积极推动“边缘户”实施危房改造。根据扶贫部门提 供的“边缘户”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并将居住 在 C、D 级危房中且有改造意愿的“边缘户”纳入危房改造 计划,2020 年 8 月底前完成改造。 (二)推动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 5.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 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各乡镇是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责任的 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管意识, 履行监管义务,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 安排专业人员不定期深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逐 户落实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积极参 加住建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 匠的施工技术水平。三是加强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湖南省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验收基本要求和《农村 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要求,联合县级各相关部门扎实开 展竣工验收,实现竣工验收全覆盖。 6.加大工作进度调度和通报。一是加快改造实施进度。 不定期召开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各乡镇危改情况, 协调解决危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 度;二是强化进度通报。从 4 月份开始,实行“旬调度、月 4 通报”制度,对进度特别缓慢的乡镇,约谈相关负责人,层 层传导压力。 7.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实施 4 类对象 全覆盖危房鉴定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对 2009 年以来纳入财 政补助的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逐户开展质量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建 立自查自改台账(大排查大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2019 年已排查的新建房屋且无质量安全隐患的,可不再排查,但 应建立台账。市级住建部门在 5 月底前,将按历年来实施危 房改造的 4 类重点对象户数的 3%比例开展抽查。省住建厅于 6 月上旬以前按 1%的比例开展抽查。5 月底前,各乡镇要全 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全覆盖 8.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各乡镇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 2019 年以来历次国检、省检、第三方评估、联点督查、审计、 巡视和信访舆情等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并 于 4 月底前按照房屋鉴定及对象认定、改造进度、质量安全、 居住功能和效果、资金补助、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 6 个方面 分类建立问题台账。 9.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对梳理和摸排的突出问题,按照 “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重点抓好房屋安全性鉴定 5 不够到位、不够精准、鉴定结果知晓率够高,危房改造质量 不够高,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要明确 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 确保 5 月底完成整改,问题全面清零(突出问题整改汇总表 附件 4),县住建局将联合县纪委驻住建局检查组、扶贫等 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10.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咨询和信访投诉渠道,加强信访投诉源头治理,建立咨询投 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利 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 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一手抓防 疫,一手抓脱贫攻坚”意识,增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 覆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政治 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乡镇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 人员的防护知识普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疫情应及时 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夯实基础保障。县财政部门仍按原有标准对纳入 6 2020 年补助范围的 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足额予以补助,保 持原有补助标准不降低,保障动态新增的 4 类重点对象危房 得到及时改造;保障住房安全性鉴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质量安全检查指导、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 (四)广泛凝聚力量。一是凝聚基层干部力量。充分发 挥镇、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 思想动员、房屋鉴定、评议公示、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 等环节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凝聚部门力量。县住建局、扶贫、 财政等部门强化沟通合作,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确保在房 屋鉴定、补助对象确认、资金拨付等环节“零误差”。对新 增的 4 类重点对象,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应在 3 个工作日 内将名单抄送同级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应在收到名单起 10 个工作日完成住房安全性鉴定。三是凝聚行业力量。在农村 危房改造业务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指导、质量安全隐患 大排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住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企业的 专业技术力量作用,确保专业高效。 (五)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漠视 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围绕对象认定、民主评议、联合审 核、三级公示、改造标准、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方面问题, 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优亲厚友、 7 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六)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 闻媒体和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引导 贫困农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实施改造。认真总结农 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绩,充分挖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先进 事迹,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七)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要在完成住房安全鉴定和 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报告 及相关汇总表格一并在 5 月底前报县住建局村镇股。 附件:1.南县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流程 2.南县 4 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情况汇总表 3.南县历年来 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质量安 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情况汇总表 4.南县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自查自 改汇总表 8 南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1 日 9 附件 1: 南县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流程 一、确定鉴定对象范围。 1、县级扶贫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民政部门 提供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残联部门提供会 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名单及 电子表格,统一交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 2、县级住建部门会同同级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开展 4 类重点对象身份信息核查比对,确认本地 4 类重点对象名单, 并形成汇总表统计表,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有多重 身份的同一农户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 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顺序只统计一次。 3、县级住建部门对“4 类重点对象”住房鉴定情况进行 梳理,根据前文要求明确鉴定对象范围。 二、鉴定工作程序。 4、鉴定依据。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当地细化的 10 《技术导则》逐户开展。 5、乡镇初步鉴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确认的 4 类重点对象名单分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具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 格的人员对辖区内所有 4 类重点对象住房逐户开展住房安全 性初步鉴定,填写鉴定表和采集住房照片(不少于 2 张,照 片应能反映房屋基本情况)并建立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 况台账。 6、县级复核鉴定。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 乡镇初步鉴定为 A、B 级的住房逐户审核鉴定资料,对于无 异议的应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对乡镇作出 A、B 级鉴定结 论有异议的以及初步鉴定为 C、D 级危房疑似危房的应逐户 开展现场复核鉴定。 7、反馈鉴定结果。县级住建部门应建立“4 类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性鉴定结果台账(应包含 2019 年鉴定并经县级住 建部门审核确认的),并将鉴定结果反馈至各镇,各镇、村 应建立起分级台账。 11 12 附件 2: 南县 4 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情况汇总表 4 类重点对象户数 项目 类目 纳入 2020 年危房改造任务的 户数 4 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情况 鉴定等级为 C 级、D 其他途径实 实施改造 级危房户数 现住房安全 建档立 农村分散 鉴定为 A 、 贫困残疾 并有安全 已改造 正在改 未改造 保障的户数 合计 卡贫困 低保户 供养特困 合计 B 安全住房 合计 其中建档 评定表户 人家庭 户数 造户数 户数 户 人员 户数 立卡户户 数 数 1 2 3 4 5 6 7 8 县级汇 总 乡镇 13 9 10 11 12 13 14 15 备注:一、1=2+3+4+5,6=7+8+10,已改造户既有安全评定表又被鉴定为 A、B 级安全住房的,7 与 10 项只统计一次; 二、若 1 大于 6,需说明未鉴定户数的情况; 三、若 8 大于 11+15,说明住房安全保障未全覆盖。 附件 3: 南县历年来 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情况汇总表 乡镇自查情况 序号 县级抽查情况 乡镇 自查户数 发现问题情况 备注 14 抽查户数 发现问题情况 备注 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 未整改户数 (1) (2) (3) (4) (5) (6) 问题户数 已整改户数 未整改户数 (7) (8) (9) (10) 附件 4: 南县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自查自改汇总表 15 (11) (12) 房屋鉴定方面问题 改造进度方面 居住功能和效果方面 补助资金方面 档案信息方面 序号 地区 自查户 发现问 整改户 自查户 发现问 整改户 自查户 发现问 整改户 自查户 发现问 整改户 自查户 发现问 整改户 数 题户数 数 数 题户数 数 数 题户数 数 数 题户数 数 数 题户数 数 1 县级 汇总 2 乡镇 房屋鉴定方面:4 类重点对象没有实现鉴定全覆盖;鉴定流于形式(结果不准确);农户对鉴定工作及结果不知情等。 改造进度方面:进展缓慢(宣传动员不力、特困户兜底不力、帮扶措施没有针对性、竣工验收不及时)等。 居住功能和效果方面:未设置厕所、厨房;未达到入住条件;建新不拆旧等。 3 备注 补助资金方面:县级财政投入少;补助标准没有按贫困程度实施差异化; 拨付资金不及时;重复领取;存在“雁过拔毛”典型问题(优亲厚友、套取冒领、贪污挪用)等。 档案信息方面:改造信息录入不及时;录入错误或不完善;危房改造缺台账;检索系统与纸质档案信息不一致等。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