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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18年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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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18年编制说明.doc

庐山市司法局 2018 年部门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市工作 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权限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企 业法律顾问、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4)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 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5)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组织、机构, 指导协调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 (6)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 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 2018 年主要工作任务 庐山市司法局 2018 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着力 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二)注重整合力量改 变“单打一”局面。(三)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四)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 步增强“四个意识”。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庐山市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编制人数 37 人,其 中:行政编制 31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6 人;实有人数 37 人,其中:在职人数 26 人,包括行政人员 20 人、全部补助 事业人员 4 人;退休人员 11 人。其他 4 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8 年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504.3631 万元,较上 年增减 385.21 万元,增幅 3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7.0643 万元,较上年减 13.6857 万元,减幅 4.4%;纳入预 算的资金收入 43.5 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他收入 141.3919 万元,较上年增 110.4319 万元,增幅 356.7%;上年结转 22.4069 万元。 (增减原因:财政拨款收入较 2017 年度减少的原因: 2017 年部门预算含退休人员工资;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幅过大 的原因:须保障职业年金等开支和基本建设开支。)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 年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504.3631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 支出 374.9103 万元,较上年增 160.2403 万元,增幅 74.6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052 万元,较上年增 40.822 万元,增幅 57.31%。 (增减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幅 74.61%,是因为财政负 担各项工资福利支出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幅 57.31%,是 因为食堂开支、公车补贴列入该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支出减少,是因为养老金发放改革,统一在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中发放,不再由本部门统一发放;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 201 年未支出项目经费。) 其中:基本支出 489.3631 万元,较上年增 128.1831 万 元,增幅 35.4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74.9103 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 112.052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008 万元。 项目支出 15 万元,较上年增 15 万元,包括基本建设支 出 1500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364.3508 万元,较 上年增 63.218 万元,增幅 21%;教育支出 3 万元,较上年境 3 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87.5612 万元,较上年增 28.8948 万元,增幅 49.25%;医疗卫生支出 20.5098 万元,较上年增 10.0402 万元,增幅 95.9%;保障住房支出 28.9413 万元,较 上年增 14.0019 万元,增幅 93.72%。 (增减原因:住房保障支出增幅 24%,是因为财政负 担住房公积金提标,且 2017 年单位公积金未缴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情况 2018 年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预算 489.3631 万元,具体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 374.9103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 92.8065 万元、行政参公单位 统一津补贴 57.2108 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9.4848 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其他津补贴 134.7475 万元、奖金 73.3896 万 元、社会保障缴款 2.2648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 万元;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400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052 万元,包括办公费 4.2 万元、水电费 1.2 万元、邮电费 4.5 万元、交通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 4.5 万元,其它交通费 14.784 万元,差旅费 4 万元、维修费 2 万元、会议费 2 万元、 公务接待费 7 万元、工会经费 4.5 万元、福利费 0.8 万元、 培训费 3 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9.568 万元。 (增减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幅 48%,是因为包含了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改革事项 2018 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幅较大。) (四)“三公”经费安排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 115000 万元,与去年持平。包括因 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7 万元;公车保有 2 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50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 45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支出情况 2018 年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出预算 19.5 万元,具体政府 采购支出情况是:车辆加油服务 3 万元;购产保险服务 1.5 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15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无 庐山市司法局 2018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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