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doc
渝教纪〔2013〕19 号 中共重庆市教育纪工委 转发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 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各高校纪委,委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员: 现将《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 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渝纪发〔2013〕2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系统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执纪监督的职 责,督促本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 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有 关要求,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快办,决不姑息。市教育纪工 委将对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市教育纪工委。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纪工委 2013 年 12 月 2 日 中共重庆市纪委 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 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渝纪发〔2013〕28号)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各市级部门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 纪检组(纪工委),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要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 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 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 限)。根据中央纪委部署,现就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底。 二、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执 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 品等年货节礼纪律要求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此次检查与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检查考核、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督查等相结合,会同有关部 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问题查纠,特别 要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坚决防止公款报销、转嫁摊派相关 费用。 四、强化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 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 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依据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进 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向 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纪委 2013 年 12 月 11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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