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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 研究生招生 - 数学与统计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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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 2022 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2006〕14 号) 、《关于 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 〔2014〕5 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 制订本办法。 一、接收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品德为先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 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 坚持“按需推荐、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尤其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对品德不合格的 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遴选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 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 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 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 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 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推免生接收 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机构。 (二)各招生学院应成立推免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 议事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其他相关工 作的党政领导、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 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三、接收专业与名额 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有工作年限要求、不接 受应届生的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专业目 录。每年接收校内、校外推免生的总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教 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各专业接收推免生 的人数由各学院在学校限定的比例基础上,根据推免生生源 情况自定。 四、修业年限与学费标准 (一)修业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 2-3 年,具体见专业目录。 (二)收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为 10000 元/年,其中全日制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 费为 12000/年。 五、接收条件 (一)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 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 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 资格无效。 (二)所报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各招生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六、接收程序 (一)报名 9 月 28 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 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 志愿。 (二)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 各 招 生 学 院 根 据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 对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 责为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 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 资格。 (三)复试 我校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 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查, 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尤为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具体复试内 容及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 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名单上报研究生 学院,由研招办负责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并根 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网上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 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 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学院上报海南省考 试局审批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正式获得我校的拟录取资 格。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 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及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 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二)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不 同,分为 1200 元/年与 1470 元/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 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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