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doc
三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5〕37 号 关于做好我校 2016 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 2016 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 2016 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 息采集时间定在 2015 年 6 月 6、7 日两天,现将具体工作安 排通知如下。 一、 采集对象:2016 届本、专科毕业生。 不得请假,因未按时采集而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二、收费标准及缴纳 1.收费标准: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费函 【2007】156 号文件,收费标准为每人 12 元。 2.费用缴纳: (1)校本部、南校区: 缴费采取由校财务处在浦发银行卡中批量扣缴的办法。 为确保扣缴成功,请参加图像采集的同学务必检查自己的浦 发银行卡内余额是否足够支付采集费用,不足的必须在 5 月 19 日前补足。财务处正式扣款时间为 5 月 20 日。 教务处根据学生缴费情况打印并发放拍照单,无拍照单 的不可参加此次采集。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费用自行组织收取。 三、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 详见“2016 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 四、图像采集当天具体要求: 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照片将用于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及学历、学位信息的网上注册。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标 准性与严肃性,务必请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图像采集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读取信息,请学生 务必携带拍照单、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达拍摄地点,并仔细核 对拍照单上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及时在拍照单上更改,并 与教务处教务科周红霞老师联系,联系电话 52897021。 2.着装:穿白色上衣(勿穿蓝色、黄色、红色、黑色、 深灰色上衣以及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 。 3.发型: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 (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 4.请勿佩戴耳坠、项链等配饰。 5.请于图像采集结束的七个工作日后访问江苏省高校毕 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 “ http://www.91job.gov.cn/student/default.aspx” ,对所拍摄相 片进行校对确认,逾期视作自动校对确认。 附:2016 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毕业生 教务处 图像信息采集 通知 2015 年 5 月 9 日印发 2016 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校区 教室安排(三号教学楼) 日期与地点 二楼 楼层 本部 三楼 四楼 房间号 3207 3208 3307 3308 3407 6 月 6 日上午 9:00-12:00 外国语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6 月 6 日下午 13:00-16:00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商学院(财务管理本科) 商学院(市场营销本科) 商学院(专科) 6 月 7 日上午 9:00-12:00 经法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6 月 7 日下午 13:00-16:00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南校区 6月7日 9:00-15:00 艺术学院 、演艺学院(地点:南校区、一组设备) 高职院 6月7日 9:00-16:00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点:东校区、一组设备) 说明:1、所有同学不得请假,未按时进行图像采集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2、请各学院根据上表安排本院各班级的具体图像采集时间段与地点。 3、未在指定时间段进行图像采集的同学请于 7 日下午到 3307 教室补图像采集,逾期不再统一组织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