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科技创新、艺术、体育、 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本 科学生。 第二条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进行。 第三条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复旦大学所有在籍在册 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第四条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类设立 5 名获奖者,评选总名额不超 过 35 人,授予每生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2000 元。若有某一类单项奖申报 学生特别突出,可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增加获奖人数。 第五条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共设置 7 个奖项: (1)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国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 者发表论文;在 SCI、EI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有重要发明、发现;当年 度获全国性大学生学术科技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经相关部门认定。(“挑战杯” 获奖学生单独设立“挑战”创新先锋奖学金) (2)艺术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全国重要艺术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上海 市重要比赛一等奖,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3)体育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全国重大比赛获亚军以上或上海市比赛获 得冠军(凡集体项目获奖的,申请者须是主力队员;个人项目以个人成绩计算), 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4)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获得校级以上有 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连续两年获得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个人 (其中应至少包括市级以上荣誉一次) ,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5)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学金:因家庭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 -1- 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 (6)志愿者单项奖学金:本学年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并获得服务 单位的表彰;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的,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长期在校外从事志愿者工作,突出体现志愿者精神者。 (7)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学金: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 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第六条 凡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所规定评 定条件的复旦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均可参评,获奖者奖金可与其 他奖学金兼得。 第七条 复旦大学各类单项奖学金采取网上申报的模式。学生在网上系统自 行进行申报,各院系在进行初核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 申报材料组织各院系或相关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书面 评审或面试,最后将初审结果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终审名单。 第八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开始实施。 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5 年 9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