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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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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doc

动力与电气工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切实提升全体教师师 德素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 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 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引,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大力加强 和改进师德建设,积极引导全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 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 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学院成立师德建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组成,建立和 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一)组织开展学习,强化师德教育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要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通过多渠道、分 层次地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 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等有关文件、重要讲话 精神,使他们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德识相长”的教育 理念,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对职业的认识,做到爱岗敬业,捍卫职业尊严, 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 (二)加强师德考核,强化职业道德 师德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记录教师接受 师德教育、受表彰或奖惩等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教师自评、 学生测评、教师互评、 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 在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绩效发放等环节实行一票否 决。 在新教师选聘中,坚持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综合考核,把政治素质、道德修 养、品行表现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从源头严格把好师德关。 (三)加强师德监督,建立防治体系 师德监督是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听课、教学督导、 学生评教等,积极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及时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发生;积极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纪检、工会等党群组织在教师教风、学术道德、学术诚信、 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及时全面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对发现和群众反映不 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处。 (四)注重师德评价应用,开展师德奖惩 建立师德表表彰奖励机制,开展年度“优秀教职工”等评选活动,在教师节 期间进行隆重表彰;注重师德评价结果应用,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选聘、 职务 (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育、各类高层次人才申 报推荐的重要依据。 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相关规定给子 处分: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 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 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项目申请、荣誉申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5.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在招生、考试、学生入党、推优推免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8.公共道德严重失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生活作风腐化,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0.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对严重违 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保障教师权益,营造工作氛围 根据学校年度师德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将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学院年度整体 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间监督、同落实。保障教师在学院办学中的主体地位,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尊重教师劳 动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教师较重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努力创建一个公平 正义、风清气正、积极进取、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 四、附则 本办法涉及全院教师、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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