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曲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docx
曲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曲阜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开启新时代生态曲阜建设新征程..............................................1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卓著 ................................1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仍面临压力与挑战 ........................................5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7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8 第一节 指导思想................................................................................8 第二节 基本原则................................................................................8 第三节 发展目标................................................................................9 第三章 持续推动结构调整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13 第一节 夯实绿色发展根基..............................................................13 第二节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5 第三节 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18 第四节 全力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21 第五节 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22 第四章 开展碳达峰行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4 第一节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24 第二节 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4 第三节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26 第四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27 第五章 加强协同治理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9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29 第二节 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30 第三节 强化车油路联合防控..........................................................31 第四节 严格扬尘源污染治理..........................................................33 第五节 推进其他涉气污染源治理..................................................34 第六章 统筹“三水共治”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36 第一节 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36 第二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38 第三节 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41 第四节 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43 第七章 实施系统防治 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45 第一节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45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46 第三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47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48 第八章 加强保护与修复 夯实绿色生态本底......................................51 第一节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51 第二节 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52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53 第九章 加强风险防控 筑牢环境安全底线..........................................55 第一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55 第二节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56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56 第四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58 第五节 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59 第十章 完善制度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61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61 第二节 深化生态环境制度落实......................................................62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63 第四节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65 第五节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66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低碳行动 引领绿色生活新时尚..........................68 第一节 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68 第二节 切实践行简约绿色生活方式..............................................69 第三节 开展全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72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4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74 第二节 着力完善推进机制..............................................................74 第三节 统筹资金加大投入..............................................................75 第四节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75 第五节 大力推进队伍建设..............................................................76 第六节 加强调度与评估..................................................................76 第一章 开启新时代生态曲阜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谱写生态美丽曲阜建设新篇章、推动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实现“生态环境更优”的五 年。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卓著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 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大生 态环境保护力度,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全力 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取得丰硕成果,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三年污染防治攻坚 战圆满收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 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 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 2020 年 , 曲 阜 市 细 颗 粒 物 (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 化氮(NO2)浓度分别为 53 微克/立方米、87 微克/立方米、12 微克/立方米、30 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超额完成了济宁市 - 1- 下达 66%的目标,圆满完成考核任务。与 2015 年相比,全市 PM2.5 、PM10 、SO2 、NO2 浓度分别改善 39%、35%、69.2%、 25%,空气优良率增加 18.1%。2020 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超 额完成了济宁市下达 241 天的任务,完成 PM2.5 年考核目标, 是济宁市三个“双完成”的县市区之一,获得济宁市“打赢污 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泗河龙湾店闸、沂河粉店坝两个主要 河流出境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 优良率 100%。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 置能力大幅提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100%。曲阜市成 功入选“国家生态市”“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 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 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设 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强 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镇街的属地责任、环保部门 的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的管理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构 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制定出台《曲阜 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 《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问责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 职责。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 激励系列办法,对各镇街生态环保工作每月一考核、一排名、 - 2- 一通报,以考核促整改,实现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加强排污许 可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完成 137 家企业排污许 可证核发和 1132 家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实现辖区内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全覆盖。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管理办法, 加快生态环保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配合曲阜市司法部门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加大环境 司法覆盖面,用司法力量零距离守护绿水青山。 精准治污能力大幅提升。先后制定出台大气、水、土壤污 染防治实施方案,精准管控各领域污染 。实施蓝天工程。深入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出台《九条工作线和八项细 化管控措施责任清单》,分行业领域推动治气工作。打造大气 污染防治重点示范区,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 坚措施》,严格治理标准,下“绣花功夫”开展精细化管控和 深度治理。联合气象局、清华团队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动态研 判和精准管控。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 烧改造、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工作。为企业量身打造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一厂一策”方案,完成涉 VOCs 重点企业深度治理。 全市城区 950 户餐饮业经营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9 户烧 烤经营户全部安装无烟烧烤炉具。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 “河长制”“湖长制”,建立“一河一档”,建立各级河长巡 河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精细化河流治理,建立管河治河 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备案工作。加快城镇 - 3- 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强畜禽养殖场(小区) 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制定《曲阜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 围)划分方案》《曲阜市农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积极开展采煤塌陷地生 态修复治理,建设生态带,对地表水进行生态净化。全力推进 “四减四增”行动,强力淘汰“散乱污”及落后产能,压减 12 家砖瓦企业; 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758 辆,运输结构不断 优化;“十三五”期间完成上级下达的燃煤控制目标要求,单 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17.28%,能耗双控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科学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建立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将水、 气、危废等各项在线数据和视频信号归集接入,实现全天候信 息化监控。依托“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环保监 管模式,建设二期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建立完善“一 网覆盖、两线落实、三级监控、多点支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 系,实现环保数据全采集、运行监控全过程、执法帮扶全方位 的智慧环保监管目标,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并在济 宁市率先实现与镇街视频会议系统联通对接的功能。以综合执 法为主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 全面开展辖区内执法大检查。有序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执法 帮扶行动、VOCs 专线检查、特色行业集群专项排查、环境风 险源单位专项检查、雷霆治污等 24 个专项检查行动。2020 年, 下达 85 家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498 万元;受理环境 - 4- 信访案件 323 件,处理率 100%,群众满意率 100%。济宁市生 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相继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仍面临压力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 坚期、窗口期,与美丽曲阜建设要求相比,生态环境保护还有 较大差距,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诸多挑战。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高。曲阜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土 地资源紧张,环境容量较小。煤炭压减难度大,能源资源利用 效率有待提高。同时,曲阜发展仍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紧要关口, 制约发展的问题矛盾亟待破解,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还 不健全,产业能级还不够高,亟需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 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十四五”期间,实现节能减 排降碳、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压力大。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压力大。空气质量达标压力较大。2020 年,全市 PM2.5 浓度 53 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 级标准 51.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虽完成济宁市任务目标, 但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0.6 个百分点,O3 浓度上升趋势未得到根 本遏制,复合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工业污染治理仍存在薄弱环 节,VOCs 全过程管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源头替代进展较 慢;过境重型柴油货车数量居高不下,机动车污染严重;扬尘 - 5- 等面源污染问题时有发生。流域水环境质量仍不稳固。河流出 境考核断面虽达到国家管控目标,仍有个别月份出现超标现象; 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入河问题 仍未根本解决;城镇基础设施仍不完善,管网雨污分流尚不彻 底;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与断面考核标准差距较大,提标改造 难度较大;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还有待加强。 环境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能力不足。个别企业原辅料堆存、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等污 染土壤与地下水的隐患没有根本性消除。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 全利用长效管理机制仍需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和监测 能力不足,现代化技术手段应用不足,不能满足土壤环境监管 需求。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需尽 快补齐工作短板。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 协调性、相容性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 力尚未有效激发,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有待进一步深化,全 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有待提高。绿色金融体系还不健全。生态环 境监管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还不匹配,监管监测手段与信息 化建设滞后,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仍需加强。 - 6-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进入新发展阶段,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实现,小康社 会已经全面建成,第二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 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加快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 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落实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度参与共建绿 色“一带一路”,全面贯彻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省级战略,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坚持重大战略与生态环保一同 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始终保持治污攻坚方向不变、力 度不减,聚力突破生态强市,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美丽曲阜 建设新局面。 - 7-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 东视察济宁视察曲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满足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深化“著名东方 圣城、文化旅游名城、现代科教新城、生态宜居水城”四城定 位,继续实施“文旅强市、工业立市、生态兴市、依法治市、 新型城镇化”五大战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 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美丽曲阜建设目标,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坚持源头 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 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 设,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绿色低碳 集约发展,建成更高品质生态曲阜美丽曲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 - 8- 向,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围绕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普遍 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 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时段,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的美丽曲阜。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问题、时间、区域、对象、 措施“五个精准”,精细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运用科 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用最严格制度 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提升人民环境福祉。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 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化环境治理与建设,积极回应人 民群众关切,努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 质生态产品,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第三节 发展目标 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奋斗,到 2025 年,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 屏障更加牢固,“四山、两河、两湿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 9- 展取得显著成效,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采煤塌陷地治理取 得阶段性成果,全域生态廊道加快构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建设纵深推进,打造生态文明领跑先行区。 主要目标如下: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 深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三线一单”和规划 环评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作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 运输结构、农业投入和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 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 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空气 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 复,重污染天气、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环境优美宜居。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 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态 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 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 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 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形成导向清晰、执行有 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 10 - - 11 - 曲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指标属性 53 42 约束性 66.7 约束性 (一)环境治理 1. 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完成济宁市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下达的 66% 的任务目标 3.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 0 全面消除 约束性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预期性 6. 地下水质量 V 类水比例(%)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9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10.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11.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17.28]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1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16.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预期性 5.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二)应对气候变化 1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4.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三)环境风险防控 - 12 - (四)生态保护 17. 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8. 森林覆盖率(%) 25.2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约束性 19. 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万吨) 2.4412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20. 农药使用量(商品量)(万吨) 0.0941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2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公里) — 完成济宁市分解任务 预期性 注:①[]内为五年累计值。②具体目标最终以济宁市分解任务为准。 - 13 - 第三章 持续推动结构调整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 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划定“三区三线”,落实生 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将财政支持等 激励政策与空间管制等限制、禁止性措施相结合。完善以生态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生态功能重 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以泗河 沿线开发治理和山体植被恢复、西南部塌陷地生态修复为重点, 建设完善生态安全网络,维护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生态格局。进 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强化“多规合一”理念,发挥规划战 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构建形成“双城并进、两区支撑、三 带协同、五域联动”总体格局,建成“城文相生、产城相融、 古今相映、山水相连”的东方圣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积极探索区域绿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积极落实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和鲁南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战 - 14 - 略,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治。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协同治 理,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治,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健 全环评会商机制,协同实施重大项目环评。落实京津冀及周边 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共同推进固体废物治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各镇街) 健全完善绿色发展环境政策。强化绿色发展的政策保障, 落实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 入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 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 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 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 革,完善重大项目落地机制,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 “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 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能源消费 总量和强度“双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投资负面清 单,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对 高耗能行业提高市场准入要求,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 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 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 15 - 第二节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 “淘汰类”工艺和装备全部淘汰出清,对产品不合格以及能耗、 安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全部淘汰。进一步健全单位能 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 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巩固砖瓦行业整合治 理成效。(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 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各镇街) 严格环境准入。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 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 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 “上整压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确 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 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 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煤电、 水泥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 增。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产能转入我市,严禁新增水泥熟 料、粉磨产能。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园区、 各镇街) - 16 -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建材、化工、工业涂 装、包装印刷、电镀等行业的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 改造。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有 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建材、电镀、加工制造等产业集群 提升改造,提高园区集聚水平,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水平。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深入推进园区循 环化改造。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园区、 各镇街)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鼓励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 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按照产品 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 挥核心空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 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产 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 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 料,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实施 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 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科学技术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发展和改 革局,各镇街) - 17 -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建设项目和 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时,应分析论证原辅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 厂内外运输方式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 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说明,相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 要内容。鼓励企业在产品和包装物设计时充分考虑其在生命周 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 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 限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 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 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 度。(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园区、各镇街) 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 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深入开展“节能环 保产业强身壮骨”行动,培育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 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积极推 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深入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 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监测等新业态,积极探索区域环 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推 动生态环保产业与 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 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产业信息化、智能化 - 18 - 水平。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资源综合利 用,支持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 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深度资源化利用,树立行业标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园区、 各镇街) 第三节 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严格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煤炭消 费减量替代,制定煤炭消费压减方案和年度计划,完成济宁市 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严控新增耗煤项目,严控燃煤机组新 增装机规模,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不新增燃煤 自备电厂。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规定标准,全面关停 淘汰不达标燃煤机组。加快集中供热清洁供暖。加快规范全市 供热格局,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 建设,支持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大机组长距离供热, 优先释放大容量热电联产机组余热供暖能力,逐步形成大电厂 承担集中供热、资源综合用和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机组合理补充 的供热格局。加强热电行业管理,提高热网运行效率。大力推 广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先进的高效煤粉、洁净型煤和水煤浆 技术,逐渐消减分散用煤和劣质煤应用。按照集中使用、清洁 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 - 19 - 量。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 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 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各镇街) 积极稳妥利用天然气。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 持内外并重,构建多元化的天然气供应体系。工业领域在气源 保障条件较好情况下,积极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 式能源,有序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实现能源梯级利 用。交通领域以公交出租、长途重卡、通勤作业等车辆为重点, 加快推进交通领域天然气应用。民生领域实施天然气“镇镇通” 工程,加快城镇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及改造,新增天然气优先用 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 煤”。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加快供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步 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 计划,因地制宜规模化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打 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太阳能利用与常规能源体 系相融合,以推广应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光 伏产业规模化和跨越式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 收购政策,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加快实施“光伏+”工 程。聚焦光伏和生态修复融合发展,在不影响生态功能、不改 - 20 - 变土地性质、不影响生产功效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区域内采煤 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实施农业、渔业综合治理工程,光 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45 万千瓦;积极发展“光伏+工业用地” 集中式发电,支持能源企业利用自由工业场地、园区,积极发 展集中式光伏;大力支持“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依托开发 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合理利用工业厂房、商业企业、公共建筑、 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促进光伏发电就 地生产、就地消纳,在具备实施光伏条件的乡村地区,大力推 动光伏工程带动乡村振兴。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在符合环境 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在 远离集中供热管网的地方推广地热能。(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 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各镇街) 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以提高主要部门用电占用能比 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降低大气污 染物排放为目标,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持续挖掘成熟领域 替代深度。在工业领域,持续推进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煤改 电”;在农业领域,重点推广电热大棚等农产品生产“煤改电” 以及农业排灌“油改电”工程;在交通领域,全面实施车辆 “油改电”工程,推动交通用能清洁化;在居民生活领域,推 广成熟电气化技术,加快蓄热式电锅炉、热泵、电蓄冷等技术 装备应用,提升民生用能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 - 21 - 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 阜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第四节 全力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提升铁路货 运比例。支持大宗货物年运输量 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 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开展中小企业 原材料铁路敞顶集装箱配送工作。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 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责任单位:市 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 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 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加快车用 LNG 加气站、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 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或 清洁能源汽车使用。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 的车辆)及市政、环卫车辆,统一采购新能源车。到 2023 年, 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 100%。到 2023 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 外)、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 动化,在用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 30%。鼓励网络预约出 - 22 - 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 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继续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 略,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持续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优化 城乡、城际、城市公交线路网络体系。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 设和绿色发展。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绿 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 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推 广绿色交通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 升工程。发展铁路现代物流,整合优化既有铁路货场,打造成 为铁路物流中心。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 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完善仓储配送体系, 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各镇街) 第五节 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扎实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化推进、综合治理工程。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体系,严格执行 - 23 - 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 用,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实现粮食主 产区、绿色蔬果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各种作物全覆盖,提高化 肥利用率。大力推广缓控释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水肥 一体化、机械深耕、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积极推广全程绿色 防控技术,以花生、蔬菜等经济作物为重点,运用理化诱控、 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集成推广全 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大力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 防统治。因地制宜推广高效大中型施药机械和植保无人机等现 代植保机械,提高服务组织装备水平,提高喷洒农药对靶标物 的精准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粪肥。加快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 农业,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引导农民 积极施用有机肥、粪肥,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通过配建粪 污处理设施、委托协议处理、堆积发酵就地就近还田等不同方 式,促进畜禽粪污低成本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 地力。提升有机肥规模化生产能力,在用地、贷款、税收、环 评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有机肥企业。 着力构建“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生产 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 24 - 第四章 开展碳达峰行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严格落实《山东省“十四五”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到 2025 年,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成效。 落实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分 解落实济宁市下达的达峰目标任务,明确全市和重点行业二氧 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 贯彻落实。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推动建材、化 工、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尽早实现二氧化碳 排放达峰。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 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降 碳创新行动。积极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探索建设低碳社区。确 保与全省、济宁市同步实现二氧化碳达峰目标。(责任单位:市 发展和改革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 街) 第二节 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升级建材、化工等领域工艺 技术,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 - 25 - 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 水泥。推动煤电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加 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责任单位: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各镇 街)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发 展铁路等低碳运输方式,推动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 流,制定营运车辆的低碳比例,2025 年底前,营运车辆单位运 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济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 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行 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 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 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积极 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2025 年底前,城镇新建民 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90%。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 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强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加大 对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的开发和推广。2025 年底前,达到山东 省、济宁市下达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 下降目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开 展人工造林、森林抚育经营等林业建设。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 - 26 - 树活动,实施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工程,稳步提高国土空 间绿化比例,推动森林碳汇能力提升。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 行动,加强土壤改良、退化防治与修复,提升生态农业碳汇。 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 方重要湿地,全面加强湿地保护,有效提升湿地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各镇街) 第三节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能源活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油气系 统甲烷控制技术推广应用,到 2025 年,能源领域甲烷排放得到 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 控制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工业生 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控,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原料替代、过 程消减和末端治理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 气体排放。落实《基加利修正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氢 氟碳化物排放控制力度,继续推动 HFC-23 的销毁工作。实施 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 替代技术。(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 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科技局,各镇街) 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农机农艺结合, 优化耕作环节,实行少耕、免耕、精准作业和高效栽培,深入 - 27 - 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应用,减 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选育绿色优质品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 理,有效控制农田甲烷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积极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控制畜禽 温室气体排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发展中 心,各镇街) 控制废弃物处理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积极配合济宁 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 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 化利用,鼓励残渣无害化处理后制作肥料。加强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曲阜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第四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 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 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 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规划环评、 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 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 放信息披露。探索城市生态系统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为美好 生活“留白增绿”,增强空间有效连通,积极建设蓝网、绿道 - 28 - 和通风廊道,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 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各镇街)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 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 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 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 制。(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 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29 - Deleted: 住房和城乡建局 第五章 加强协同治理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开展 PM2.5 和 O3 污染防治。针对夏秋季以 O3 为首要污染 物和秋冬季以 PM2.5 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实施季节性差 异化管控措施,稳步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深入开展夏季臭 氧污染治理攻坚,加强重点月份臭氧污染管控。统筹考虑 PM2.5 和 O3 污染特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 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制定 O3 协同控制政策, 全面排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涉 VOCs 产排现状,编制涉 VOCs 排放源清单。在夏季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 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 PM2.5 和 O3 前体物排 放监管;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 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 (责 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国 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推进 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 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修订优化应急减排清 - 30 - 单。切实落实应急预案各项具体应急响应工作,督促企业夯实 “一企一策”方案,建立应急管控台账,推动应急减排措施落 实落地。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责任单位: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气象局) 第二节 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 NOx 等污染深度治理。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 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 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燃煤机组、锅炉污染治理设 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全面加强无组 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铸造、水泥、砖瓦、石灰等行业物料储 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 取消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安装有效监 控装置纳入监管。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维修计划, 减少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力推进 VOCs 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 VOCs 含量工业 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 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项目,原则上 使用低(无)VOCs 含量产品。开展现有 VOCs 废气收集率、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的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 - 31 - 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 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 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持续 推行加油站、油库夜间加油、卸油措施。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泄 漏检测与修复(LDAR)。全面推进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 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工序治理, 全面实施泄露检测与修复,规范第三方 LDAR 检测机构行为, 鼓励石化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 LDAR。增加企业帮扶力度,利 用专家、执法、监测力量帮扶企业,发现并解决 VOCs 治理中 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加强汽修行业 VOCs 综合治 理。(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节 强化车油路联合防控 加强机动车全流程污染管控。加强新车源头管控,严格执 行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机动车、发动机、销售及 注册登记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 达到 80%以上。实施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在主要物 流通道、集中停放地、物流园区、入境主要通道等区域开展尾 气排放执法检查,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尾气超标排放、 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OBD 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 - 32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严格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制 度,将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划定禁止使用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定位管理,基本消除未登记、未监管现象。加大非道路移动机 械排查力度,持续对施工工地、物流工业园区、各镇街等非移 动机械集中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未取得环保编码和未达标排 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进场使用。到 2022 年,曲阜市建成区 及乡(镇、街道)政府驻地,在用机械以及新增国三机械全部 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采取自动监 控和人工抽测模式,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气达标监 管力度,倒逼淘汰或更新,到 2025 年,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 放标准或使用 15 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允许更 换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推动工程机械环保治理,推 进安装后处理装置。(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 强化油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全链条监管,加大执 法力度,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制售劣质和不合格油 - 33 - 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在用汽油、柴油等油品的溯源机制。 (责 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第四节 严格扬尘源污染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 规模以上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 平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 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拆 迁、道路、水利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 个 100%”、6 项加细加严措施、视频和 PM10 在线监控。将扬尘 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 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监管执法,对问题 严重的,采取通报、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等方式实施惩戒。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提高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水平。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道路 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严防道路扬尘污染,在城区开展典 型道路积尘负荷监测考核,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选择典型 道路定期进行积尘负荷监测。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 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及时修复破 损道路。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严格落实好建筑渣土管理工作 - 34 - 导则,推进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保持行驶途中 全密闭,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定位跟踪等手段,实行 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 推进裸地、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 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闲置空地、院落、物流园、 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减 少扬尘。各类物料堆场严格落实物料封闭贮存、物料覆盖、封 闭输送、喷淋降尘、道路硬化、洒水保洁、车辆清洗等控尘抑 尘措施,不能入库的物料,采取防风抑尘、覆盖、喷淋措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强化矿山扬尘治理。实施矿山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在基 建、开采、修复等环节实施严格有效的抑尘措施。推动绿色矿 山建设,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建设和运营,生 产矿山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开 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积极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 迹地修复治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五节 推进其他涉气污染源治理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 摸清重点排放源。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氨排放标准。推进畜 - 35 - 禽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 饲料结构。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 推广微生物发酵处理、自动喷淋雾化除臭等技术模式应用,减 少氨挥发排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 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 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城市建 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 常运行和定期维护,探索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运行 状态监控。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 法力度。(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防控,加大其它涉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 制。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 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的研发应用。 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 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和重点区域特别 排放限值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责任单位:济宁 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36 - 第六章 统筹“三水共治”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坚持以 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施生态环境资源 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 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约束下,落实水资源刚 性约束制度。完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体系,探索开展重点河 湖水生态环境评价,保障生态用水,促进水生态恢复。持续削 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2025 年年底前,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排放总量完成济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积极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 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工业聚集区、煤矿开采区等地下 水与地表水水利交换较为频繁区域的环境风险防范。 (责任单 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强流域污染联防联控。配合济宁市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 制度,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 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在济宁市统 一指挥下,与上游泗水县和下游兖州区组成临时指挥专班,共 - 37 - 同研究指挥水质限期达标工作。加强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 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 (责 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路局, 各园区、各镇街) 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善分区管理体系, 实施分类分区管控。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 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 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方案。加强河湖水质监控、考核和责 任追究。鼓励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城市水质指数。依 托排污许可证,探索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 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责任单位: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 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坚决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深入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 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 加强重点水源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巩固饮用水水源 保护与治理成果,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饮 用水水源水质保障水平,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 或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 - 38 - 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园区、各镇街) 第二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 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入开展全市市控及以上断 面所在河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 逐一明确入河湖排污(水)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 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施 入河湖排污(水)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加 强日常监督管理。2022 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量的 50%。 2023 年底前,完成全市排污口整治,全面实现动态调控和精准 溯源。(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 事业发展中心,各园区、各镇街)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 度,将高耗水、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列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实 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 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在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敏感区域实行产能规模和主要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应急 管理局,各园区、各镇街)持续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监管。严格执 - 39 - 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排放标准,清理整治外排水超标的工业企业。聚焦化工、原料 药制造、电镀、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加强固 定源氮磷排放控制和排放监管,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责 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各镇街)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物集中 治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建设、运行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各类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设施 正常运行。鼓励有条件的集聚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 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集聚区污水精细化、 专业化管理。(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各园区、各镇街)加强高盐水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加 强煤矿、化工、热电、玻璃等工矿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硫 酸盐、全盐量、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监管,建立高盐水治理动 态清单,全面开展治理。(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各园区、各镇街) 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2023 年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8 万吨/日,建成 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提升。 鼓励采用“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工程”等模式,污水处理厂下 游配套 1 处以上水质净化工程,减少污染物入河总量。全面启 - 40 - 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采取一厂一策,到 2023 年年 底前,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全部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 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指标对河湖水质零影响。 (责任单 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各园区、各镇街)制定雨污分流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城 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的污水管网建设, 2025 年年底前,完成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20 公里以上,基 本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深入开展城市黑臭 水体排查整治,出台《曲阜市城区河道管理维护长效工作方 案》,确保城区河道“长治久清”。鼓励试点实施智能分流井 建设,结合“新城建”试点任务,建设智能化感知设施,纳入 城市运行智慧平台模块,根治城市面源污染顽症。推广污泥无 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5 年年底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 率达到 9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济 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推进沿河、沿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 沿河排灌站建设管理,杜绝农业种植废水通过排灌站向河道排 放。加快粪污资源化利用。2023 年底前完成泗河河流岸线外溯 1 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创建国家级农 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结合河(湖)长制,开展汛前沿 河湖垃圾、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堆放点清理整治。 (责任单 - 41 - 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园区、 各镇街) 第三节 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全面实施节水行动。扩大节水灌溉规模,发展节水种植。 严格电力、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推进企 业和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严格高耗水行业用 水定额管理,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 洗涤、宾馆等行业,积极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 设备和工艺。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 网分区计量管理。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建设,推动市域节水型社 会和节水型城市、企业、校园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2025 年底 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12%,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 复利用率达到 9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7。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 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逐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 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 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 域内生态、生产和生活补充用水。2025 年底前,全市城市再生 - 42 - 水利用率达到 59.9%。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化利 用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各园区、各镇街)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以恢复河流生态 功能为核心,采取合理的疏导、沟通、引排、调度等措施,建 立或改善江河湖库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打造河湖共生的生态 水网。积极争取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恢复农村河湖 生态功能。加快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 控。合理研究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名录,提升泗河生态 流量保障程度,到 2022 年,泗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基本确定并 开展管理工作,生态流量监管体系初步建立。2025 年底前,全 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探索开展生态流量适应性管理,推 进生态流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协同协调管理。加快推动实 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配套提升工程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建设, 治理张马河、鲁源河、夫子洞河。提升泗河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改善泗河孔家村大桥、竹子园桥等处河段部分月份“有水无流” 状况,推动泗河生态流量逐年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严控地下水超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 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 管理,结合地表水及再生水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封停公共供水管 网覆盖范围内的非农业自备水井。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 - 43 - 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在超采区 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 剂解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各园区、各镇街) 第四节 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在泗河、沂河等重要河湖干流, 崄河、蓼河等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缓冲带,强化岸线 用途管控。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河湖缓冲带保护 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 制,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 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园区、各镇街) 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河流的水系绿化为抓手,打造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河湖,推动实现 “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 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 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积极推荐优秀案 例申报国家、省级、济宁市美丽幸福河湖,对治理和保护成效 显著的河湖进行表彰奖励。完善美丽幸福河湖长效管理机制, 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以美丽河湖为载体,积极 - 44 - 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责 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各园区、各镇街) - 45 - 第七章 实施系统防治 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 第一节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 土空间规划,守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 项目。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 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涉 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防治要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 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土壤与大气、水等污染防治 协同联动,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 等突出污染问题。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 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曲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鼓励土壤重点监管 - 46 - 单位实施提标改造。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管,落实污染隐 患排查制度,2025 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责任单 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园区、各镇街)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 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择优选择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 种植种类。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 格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 安全利用。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动态 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 杜绝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鼓励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 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加强林地草地园 地土壤环境管理。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 局曲阜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落实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 - 47 - 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模式。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过程监管和 后期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园区、各镇街) 第三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 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 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建立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 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非背景地质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或 地下水质量为 V 类的,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或保持(改善) 方案。(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定期调查评估息陬镇万达、昕 地、晨光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环境状况。深入推进化工聚集 区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建设标准监测井,开展季度监测。完 善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等清单,持续推进封井回填工作。 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协同防 治,开展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相关园区、 镇街) - 48 -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为重点,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 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强化 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庭院建设,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 村庄周边干净整洁,创建森林村居,不断提升农村家庭卫生水 平。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推动村民共建共治共 享,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力度,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开展 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 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统筹规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优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等环境敏感区 域内的生活污水形成径流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实现生活污水 全收集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 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 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建设微型湿地群和小型氧化塘, 有效处理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 - 49 - 管护机制,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5 年底前,全市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完成济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 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 系综合整治,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持 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落实 污染治理属地责任,实现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使 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 臭水体及时纳入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 医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 成果。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 用,促进源头减量。优化绿色养殖布局,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治理,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粪污水贮存及处理资源 化利用设施。2025 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 在 92%以上。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就近收集、处理、 还田利用。积极推广“养殖-粪污处理-种植”结合的生态农牧循 环发展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 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全面取缔河道渔业养殖 活动,巩固投饵性网箱网围取缔成果,实施养殖许可制度,禁 - 50 - 止无证养殖、超面积养殖和规划区外养殖。合理布局水产养殖 生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扩 大生态健康养殖规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 事业发展中心、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镇街)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秸秆 禁烧专项巡查。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秸秆 综合利用,努力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 原料化利用渠道。2023 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以 上。统筹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 合利用网络,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 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51 - 第八章 加强保护与修复 夯实绿色生态本底 第一节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依 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衔接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交 通、水利、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将不存在矛盾冲突 的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 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整 合优化。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 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健全“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分 区管控”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依法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 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 依据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 反馈机制。定期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修复成效 进行评估。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 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 - 52 - 人,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有关镇街) 第二节 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城乡一体、有机融合生态 安全新格局,打造“水清畅流、岸绿景美、城水交融、文化彰 显、人水和谐”的全域美丽河湖示范区。以“四山、两河、两 湿地”为重点,统筹推进沂河、蓼河、泗河沿线等重点生态区 域保护修复,加强孔子湖、崇文湖(陵城)等重要湖泊湿地生 态保护治理,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保护自然 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林 长制体系,以尼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各类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强 化森林生态资源保护。深化“绿满乡村”国土绿化行动,开展 农田防护林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 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镇街) 科学推进水土流失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科学推进水土 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综合治理。加强绿色 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加快废弃露天矿山修 复和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采取“整治土地、垦造耕地、恢复 生态、再造景观”的模式对采矿废弃地进行治理,采煤塌陷地 - 53 - 和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有关镇街)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生态修 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开展 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 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 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 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持续深入推进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 升,大力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合理布局蓝绿空间,实施城市绿 道、立体绿化工程,因地制宜建设“街头绿地”“口袋公园” “山体公园”,到 2025 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 15 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1%。 (责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各园区、 各镇街)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管, 实施最严格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 物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曲阜分局,各镇街) - 54 -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 调查、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松材线 虫、悬铃木方翅网蝽、美国白蛾、日本松干蚧等外来入侵物种 管控。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 域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 法》,防范生物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 55 - 第九章 加强风险防控 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 提升优化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危险废 物排查。对产废企业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清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以及环境管理现状。支持危险 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 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 收集转运服务。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 区、各镇街)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统筹城乡医疗废物处置,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 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 类。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提升重大疫 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 镇街)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 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 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 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 - 56 -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园区、各镇街) 第二节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 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 代”“等量替代”,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 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 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强铅蓄 电池制造、电镀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单位: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各园区、各镇街)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防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 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秸秆、畜禽粪 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完善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 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行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 “逆向回收”模式,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 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大力推 - 57 - 进煤矸石、粉煤灰、污泥、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规范废旧 物资回收利用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提升废旧物资回 收利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 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不放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 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局,各园 区、各镇街)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完善垃圾分类 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2025 年年底前,基本建成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地 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建设,按照稳步推进、环境友好的原则,通过采用先进工 艺和技术,促进垃圾发电和生态保护、社会稳定深度融合,新 增生活垃圾发电 1.2 万千瓦。(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园区、各镇街)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 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 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 - 58 - 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 塑料包装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棉签,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 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 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深入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以旧换新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 革局、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第四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 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保 障核技术利用安全。完善辐射安全培训制度,完成辐射防护安 全监督员轮训。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持续加强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 阜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 监管,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深入开 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强现场监督监管能力,实现 - 59 - 所有涉源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完善辐射应急响应体系。修订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 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辐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辐射 应急物资的统一监督管理。提升辐射应急监测仪器装备水平。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第五节 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严格环境风险管理。以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以及南水 北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 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 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责任单 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 街)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 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原则,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 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应急能 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按要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编。(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 - 60 -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推进健康曲阜建设,持续开展 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 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 康科学研究。(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卫生健 康局,各镇街) - 61 - 第十章 完善制度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 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 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的重 要内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单位:市生 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市审计局、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组织部)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管 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 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 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 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 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 度,做到应赔尽赔。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重 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 - 62 - 委员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 村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检 察院、市法院,各园区、各镇街) 第二节 深化生态环境制度落实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 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 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 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延续动 态更新,巩固提高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填报质量。建立以排 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排污 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 “一证式”管理。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 园区、各镇街)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 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 减排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 化统计、监管、考核。统筹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 - 63 - 工程。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园区、各镇街) 落实环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环保政务失信记录,健全政 务失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信用济宁”网站等依法依规 逐步公开,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 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黑名 单制度,将企业和服务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化环境检测、 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治理及设施运营、清洁生产审核、污染场 地风险调查评估等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 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落实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 信息披露办法,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 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 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各镇街)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 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 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 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 市场环境。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 - 64 - 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统筹市场供求、生态环境损害成 本和修复效益等因素,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污水、 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机制和征收标准。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 建制镇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探索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 理收费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由相关主体按照优质优价 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 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 服务的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立差别化电价机制。 贯彻执行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完善清洁取暖、天然气门站 价格政策。探索制定沼气发电等价格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 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 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落实相关财税制度。严格执行环境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 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 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清洁取暖、老旧柴油货车淘 汰、新能源或高排放阶段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换代、 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美丽河湖建设等重点任务的资 金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 65 - 第四节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改革。加快补齐应对气候生态监管、农业农村、移动源等 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 监管与技术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体 系,推动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制度。探索建立重点区域走航监测常态化机制。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加强部门 联动和协同配合。探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差异化执法。积极推 进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 度平台统一管理,推行“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推行 生态环境分局实行“局队合一”,加强环境执法力量。落实执 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级有关部署,统一生态环境执法 人员着装、证件、车辆及执法装备。(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市公安局,各园区、各镇街)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快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监测网 络,逐步实现领域、要素、区域全覆盖,建成覆盖全市的环境 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到乡镇、水环境质量监 测站点到跨县断面。推进天空地一体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基本覆盖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 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按照 - 66 - “应装尽装”持续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在线监测体系,实施重点监管。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济宁市生 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精 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 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规划,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 资源体系和目录,推进数据资源实现深层次、高质量共享开放。 依托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 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和固定污染 源统一数据库。强化数据挖掘,加强基于大数据的关联分析和 融合应用。(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大数据局) 第五节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 新体系,以生态环保产业项目为抓手,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 同攻关,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技术 创新引导机制,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 的绿色技术创新局面。加强重大研究机构建设,培养一批高水 平重大创新平台。继续发挥省级汽车感温元件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省级高能环保铅酸蓄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优势,开展 - 67 - 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攻关。继续布局建设各级各类研发机构, 推动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生态环境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各镇街) 推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 化应用,对于自主研发和应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企业,在中 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时予以优先考虑。实 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 色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开 展各类节能降碳、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新能源循环利用及生 态修复等绿色技术遴选,加强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 (责任单 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各镇街) - 68 -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低碳行动 引领绿色生活新时尚 第一节 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全力抓好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 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 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 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在领导干部中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培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开 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方式,以警示片、 守法考试、网上答题等为载体,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排污 许可等培训力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排污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水 平和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 阜分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园区、各镇街) 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丰富新时代 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全 力打造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两大世界级文明 对话和交流互鉴平台,高水平办好孔子文化节和世界儒学大会, 增进儒家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互鉴,推动对外文化贸易 与文化产业合作,形成具有重大世界影响力的高端文化品牌。 制定《曲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山水圣人文化轴线” - 69 - 为纵轴,以“泗河生态文化廊道、沂河生态文化廊道”为横轴, 构建“一轴、两廊、一核、三区、多点”的曲阜文化遗产保护 框架。制定《曲阜市尼山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深入推 进尼山镇打造沂河生态文化廊道,打造“国际生态型文化旅游 名镇”,打造文化传承示范、全域旅游示范、乡村振兴示范的 圣人原乡。鼓励文化艺术届人士参与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丰富 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影视、词曲等。开发体现生态文明建 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游戏、短视频等,制作一批 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生态 文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物局,各园区、各镇街) 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 果,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 生态曲阜美丽曲阜建设地方实践,鼓励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 村、美丽园区等建设。(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各园区、各镇街) 第二节 切实践行简约绿色生活方式 提高全民绿色生活绿色消费观念。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 活动,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理念,争创国家绿 色发展示范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 - 70 - 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鼓励宾馆、饭店、景区 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 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 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 色产品的引导,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 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 进绿色消费。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 用监管机制,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高水平建 设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支持涉农企业自主品牌 出口,提升孔府樱桃、九仙山林果、尼山有机蔬菜等优势绿色 农产品出口份额,鼓励企业开展国外产品认证和国际商标注册, 提升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市生态环 境局曲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园区、各镇街) 全面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 绿色智慧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打造“畅美曲阜”交通品牌。 在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绿色出行,带动周边中小城镇全面参与, 深化公交都市建设。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动城市慢道建 设。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 产品、节水器具,强化社区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与推进。巩固 提升“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基础 设施提档升级。突出曲阜特色“一路一景”建设,把自然生态、 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元素融入农村公路规划建设, - 71 - 加快建设曲双路、姚王路、环湖路 200 公里美丽农村公路精品 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各镇街) 建设宁静家园营造和谐环境。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在制 定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 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合理划 定防噪声距离,并明确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建筑物隔声性能要 求,落实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严格夜间施工审 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 施工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 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 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 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曲阜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园区、各镇街)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评选命 名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 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 规范(试行)》。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 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 局曲阜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 72 - 第三节 开展全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发挥政府机关带动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 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 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 购范围。鼓励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镇街) 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 建设,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 理主体责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排污企业实 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 我承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 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责任 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园区、 各镇街)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 团组织制定措施,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 境保护。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环境社 会治理的途径,搭建平台和载体。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 - 73 - 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具备 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鼓励公益 慈善基金会助推生态环保公益发展。鼓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单位: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 镇街) 推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持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环保信息公开 力度。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 推进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结果反馈机 制,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核查成效-分析研判-集中治理” 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 充分发挥信访投诉举报信息“金矿”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生态 环境监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投诉、举报、舆 情反映问题的处置核查机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 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 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健全环境 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委宣传部,各镇街) - 74 -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确保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视察曲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 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 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着力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 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 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 案计划,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各地 区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加强生态环 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评估考核。济宁市生 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每年向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 75 - 第三节 统筹资金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落实环境治理财政支出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 为财政保障重点,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落实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 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 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 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 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多措并举筹 集资金,推动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污 染防治重点任务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济宁市生 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镇街) 第四节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 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 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 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美丽曲阜建设等典型示范的宣 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挖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 - 76 - 迹,做好典型报道。积极参与绿色中国年度人物、中国生态文 明奖评选,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 量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创建绿 色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各镇街) 第五节 大力推进队伍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专业能力建设、创新平台建设、 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培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 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自然资源、水利、 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各级要统筹任用生 态环保干部,加强交流使用。稳定乡镇(街道)专职生态环保 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通过业务培训、 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本领。 宣传表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责任单位:济宁 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气象局) 第六节 加强调度与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任务落实, 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会 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 - 77 - 况进行调度,在 2023 年、2025 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 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向社会公 布。(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分局) - 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