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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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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前 言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 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 的重要标准,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 要标尺。旗委、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 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发展规划,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 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乌拉特中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实施以来, 全旗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实施保 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 入,有力保障了妇女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十年来,妇女发展 水平显著提升,妇女事业迈上新台阶,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 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 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优 化,主人翁地位更加彰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当前,我旗妇女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新挑战,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有待深入落实,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城乡、群体差距仍然存在,妇女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等。 - 1 -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我 旗将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 合实力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妇女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发展提供 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引 领全旗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健全完善促进男女 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科学规划乌拉特中旗新一周 期妇女发展新目标新任务,团结凝聚广大妇女以敢冲善拼的勇 气和韧劲,奋力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开放、幸福、和谐乌 拉特中旗贡献巾帼力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 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巴彦淖尔 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乌拉特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 结合我旗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 妇女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 - 2 -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 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 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 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 规范和价值标准。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 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充分发挥妇女在高水平现代化新 征程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 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我 旗妇女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妇女和妇女工 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的全过程 和各方面。 2.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妇女牢固树立休戚与 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妇女 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族妇女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 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3.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 - 3 - 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有关专项 规划,纳入民生实事,同安排、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4.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 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安排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 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5.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 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城乡、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 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6.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 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妇女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引导 和支持我旗妇女在高水平现代化新征程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 与发展。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 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 天”作用更加彰显,性别平等进程加速推进,妇女健康水平持续 提升,素质能力持续提高,经济地位稳步提升,依法参与经济、 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 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实质性进展, - 4 - 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优化妇女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 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12/10 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倡导自然分娩,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各助产机构助产士与 产床数比例不低于 1:3。 4.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 达到 90%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以上,乳 腺癌人群筛查率逐年提高,乳腺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50%以上。 农村牧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逐年提高。宫 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 90%以上。 5.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 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6.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艾滋 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减少艾滋病、梅 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以下。 7.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 率上升趋势减缓。 - 5 - 8.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9.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 10.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 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高 妇女健康水平。我旗建设 1 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 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健康乌拉特中旗” 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 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 动改革,统筹改革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 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多渠道支持妇女健康事业发展,加 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基层和边远地区的投 入力度。推动提高女职工卫生费标准。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发展医联体和远程医疗为支撑 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全 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 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全面加 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保障。强化 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 - 6 - 底、转诊网络及远程会诊网络。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 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 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 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 管理模式,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 医疗机构与基层保健机构服务互为补充,预防为主、诊疗关口 前移。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 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 均健康预期寿命。加强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业态规范发展。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 体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 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对流动孕产妇和边远地区孕产 妇的管理服务,为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 供必要救助。促进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提倡适龄婚育、 优生优育,孕早期建册建档、孕产期规律保健。持续推进高龄、 高风险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分类管理和服务。严格执行母婴安全 管理五项制度,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 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 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救治转诊网络覆盖所有助产机构, 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5.引导妇女选择安全健康的分娩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提高孕妇及其 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识,倡导和促进自然分娩。合理控制剖宫 - 7 - 产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管理,控制非医 学指征剖宫产。提高助产技术,鼓励助产机构开展人性化、个 性化、科学化导乐分娩、分娩陪伴等服务。 6.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 建立财政、 妇联、妇儿工委、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等多部门的协作机 制,加强旗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提高妇女宫 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牧区妇 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推动实施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 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保障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的经 费投入,提高筛查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农村牧区 35-64 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宫颈 癌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创新应用,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 加强监测评估。探索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 接种试点工作。减轻宫颈癌、乳腺癌患者用药负担,不断提高 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对困难患者的救助。 7.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等疾病 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 100%,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 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 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 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 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 - 8 - 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减少非医 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加强对女性健康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 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8.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加强产前筛查和 产前诊断管理,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 合干预,加强孕产期传染病检测与诊断,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和 孕期干预治疗率。加大艾滋病和梅毒等传染病防控力度,加强 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防范及干 预治疗意识和能力,减少母婴传播。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 流动和偏远地区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为孕产 妇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 等服务。 9.开展妇幼健康蒙中医药服务。在妇幼保健机构和提供妇幼 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 开展妇科及其他相关临床服务。扩大蒙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 后康复等方面应用。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妇女医疗保健服务中 的作用。加强妇女疾病诊疗蒙西医、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 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 10.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根据 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 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实施心理健康促进 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 - 9 - 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 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 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 构为妇女提供规范服务。鼓励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 康服务支持。 11.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大妇女 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健康科普知识资源库,持续深入 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导妇女树 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 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提高妇女参与传染病防控、 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 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 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2.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 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知晓率, 促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 营养不良和肥胖。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群体开展营养健康宣 传,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和产品服务。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 定期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控制老年妇女 低体重和贫血。 13.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 务体系,推进实现旗全民健身中心、苏木镇多功能健身馆、嘎 查村全民健身运动站、社区健身中心全覆盖,城市社区形成“10 - 10 - 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 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妇女有效利用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 身组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励支持工会组 织、社区开展妇女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妇女体育活动意识,培 养运动习惯。 14.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机 构综合评价,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妇幼保 健机构指标、数据采集,全面分析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定位、 职责任务和业务特点,保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可持续、高质 量的医疗保健服务。 15.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 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在妇女健 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 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 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和上下联动。促进妇女身心 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引领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 - 11 - 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 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 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95%以上。 6.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学科专业 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 8.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 断缩小。 9.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 提高。 10.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 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 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 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 12 - 现代化国家贡献巾帼力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 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 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 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 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 执行及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 理中。加强对地方教材编制、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 评估。在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 3.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探索将性别平 等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体系,推动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 等课程,鼓励开设性别平等主题课、融合课和实践课,加强专 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 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深化教育教学 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 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 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 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失学辍学问题。保障边远地区女 - 13 - 童、留守女童、农牧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 育权利和机会。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 务教育巩固率。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障女性特别是边远 地区和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 和机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 改革,设置多层次、有特色的课程内容。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 职业学校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的培养模式,拓 宽女性成长发展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 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 职业发展的影响。 6.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水平。保障女性特别是边远地 区和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 机会。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设置多层次、有特色的课程内 容。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资源互通的培养模式,拓宽女性成长发展渠道。有针对性的开 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 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控制招生 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监管,建立约谈、处罚机制。保 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女性在 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学生中的比例。加强对基础学 科拔尖女生的培养。 - 14 - 8.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利 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 及力度。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 样引领作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 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 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深入实施 农村牧区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支持农村牧区妇女投身乡村振兴 建设。 9.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 才培养体系。关注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女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 趣和志向。引导高中阶段女生养成科学兴趣和钻研精神,支持 有意愿的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加大女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的培养力度,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学 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增加女 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 10.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 身学习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 历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 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 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 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为有需要的进城务工女性、 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11.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 15 - 推广力度。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消除女童辍学现象,杜绝产生女性青壮年新文盲。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培训及各类职业培训向边远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 倾斜。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12.加强女性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女 性学相关学科,开设妇女研究及性别平等相关课程。培养具有 跨学科知识基础和性别平等意识的专业人才。加大对妇女理论 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跨学科研究,提高重大研究项目中妇女 或性别研究相关选题的立项比例。 13.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 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 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防学生欺凌的相关课程,提 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 成年人工作机制,高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 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置。加强师德师 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 置。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 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 例保持在 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创业就业。 - 16 - 3.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支持妇女就业创业。 4.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40%左右。 5.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 在 50%以上,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6.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7.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 显降低。 8.保障农村牧区妇女平等享有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宅基地 使用权,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草原征收或征 用安置补偿权益。 9.增强农村牧区妇女可持续发展能力,帮助农村牧区低收入 妇女群体增收致富。 10.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认真落实保障妇 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 律法规政策。落实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 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 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草原等方面 的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 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 - 17 - 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就业性别歧视 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对涉嫌就业歧视的用 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处理;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就业 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畅通就业性别 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发 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 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 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服 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利用公共就业服务信 息化平台,促进求职、用工需求和培训对接,着力解决结构性 就业问题。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吸纳妇女就业的 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多渠道 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支持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 织化程度,促进广大妇女就近就业。构建更具活力的“双创”生 态系统,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打造创业 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 促进各类平台支持妇女创业。深入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 励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 技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 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 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 - 18 - 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完善落实 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高校和属地政府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 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 中小微企业以及新经济领域就业创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 方式,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办好各类招聘活动。实施布 丝瑰就业行动计划,建设助创产业联盟,创建旗布丝瑰研学基 地、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及大学生创业就业实习基地、设计师培 养基地。推广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开展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支持女大学生创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毕业生 实施就业帮扶。落实好“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引 导女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招考。 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 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 者。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 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逐步消除职业 性别隔离,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统筹城乡、 区域发展,缩小男女转移就业差距。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女性劳 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牧民妇女工资性收入。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和制度 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技决策 咨询、拓宽科研技术网络等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注重女 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创 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技术 - 19 - 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专业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等培训。加强典型宣传,发挥 榜样的引领作用。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 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 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贯彻实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 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 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8.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 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执行 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 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加 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 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 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和职业 健康监督保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 生产工艺的危害。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 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 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 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 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推动有 - 20 - 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依法处 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 10.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日常监督, 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录用、培训定级、评 聘晋升等方面考查的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 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 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建立政府、企业和 家庭间生育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 就业提供支持。学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 人员的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推动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应建尽建 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 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教育托管服务。 11.保障农村牧区妇女平等享有各项权益。在农村牧区土地 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中保障农村牧区 妇女权益。在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规范制 定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包括征地补 偿安置在内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制, 保障农村牧区妇女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设置、股 权量化、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 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 户农村牧区妇女的合法权益,畅通其维权渠道。 12.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和脱贫妇女稳定增收。扎实推进 巩固拓展巾帼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 - 21 - 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 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过渡期衔接工作。过渡 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 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用好衔接政策,逐步实现由集 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强化农村 牧区妇女培训力度,鼓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 推进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发 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 育、帮扶车间建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牧区妇女就地 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妇女在农村牧区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实 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 设,发挥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等平台作用,鼓励支 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强高素质女农牧民培育,引导女农牧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 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牧业经营管理能手。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 与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 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 22 - 3.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各级 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 4.旗政府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 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旗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 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苏木镇领导班子中应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其中有一定数 量的正职。 7.嘎查村党组织成员、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 高。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嘎查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嘎查村委会主任中 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 8.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合理结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中 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9.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保持合理结构。 10.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 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 适应。 11.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参与 - 23 - 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作用,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和管 理的障碍,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作用相适 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的意识,把推动妇女参政纳入重要议程,提出目标举措。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 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 比例。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关心国 家和社会事务,提高参与意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积极参与 民主决策。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女性领导干部政治 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鼓励高校开设领导力相关课程,培养年 轻女性的政治素养及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加大基层妇女骨 干培训力度,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 自治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 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 工作,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化对党的认识,培养对党的感情, 激发妇女积极要求入党的政治意愿,进一步夯实党的妇女群众 基础。加强对女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重视从各行各业 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 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 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 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 - 24 - 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 女性。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 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中关于 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 业化女干部,促进女干部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 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 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日 常培养和战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 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加大优 秀年轻女干部培养力度提高年轻女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 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 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注重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 合理比例。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标任务。在保证质量的前 提下实现应配尽配。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任(聘)用、 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6.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妇女群众在自 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 中的积极作用。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 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 拔嘎查村(社区)干部。在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 25 - 中,加大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女性书记的培养选拔力度。通 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 补等措施,提高嘎查村(居)委会成员、嘎查村(居)委会主 任中的女性比例。依托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引导妇女积极 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提高新社会阶层、社 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女性参与的积极性,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 事平台。 7.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提高事业单位职工 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 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 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确保事业单位中女性参与决策管 理的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 和群团组织建设。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确保妇女在岗 位晋升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8.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选拔、使 用力度。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采用组织推荐、公 开招聘、民主推荐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 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职工代表大会中 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事项,要注重 - 26 - 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9.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 境,加大对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的社会 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 员或从业人员,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10.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 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规章政策,参与社会治理 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关促进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 合法权益的政策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听取妇联组 织意见和建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5% 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 95%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 - 27 - 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待遇保障。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妇 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 等群体倾斜。 8.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 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 平不断提高。 9.加强对妇女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 帮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定修订相关政策 以及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 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促进灵活就业、 新业态就业女性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缩小社会 保障的性别差距。建立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加强社 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完善社会保障服务 设施,推动改善社保经办等服务条件。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 盖率,保障女性依法参保。完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 津贴制度。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 题。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实现生 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 - 28 - 息系统统一。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 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健全重 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 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推进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 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建设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 统,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提高妇女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率,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落实 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女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 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建立 企业年金,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 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 险,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农牧民工的参保率。落实自治区级失 业保险统筹方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有失业保 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 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制定特殊时期失业保障政策。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强化工伤保险保障功能,探索 建立灵活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等参加工伤保险的保障 - 29 - 制度。落实国家新业态领域职业伤害参保政策,将新业态就业 妇女纳入参保范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注重为高风险行业女职工投保。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增强 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功能,保障因工伤亡女性享 有保险权益。 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统筹社会救助 体系,强化救助政策衔接,推进救助制度整合。健全专项救助 制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落实 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应保 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 式。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 扶。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 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建立健全空巢家 庭、老养老家庭、失独家庭的关爱服务机制,落实高龄老年妇 女津贴、经济困难老年妇女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妇女护理 补贴等待遇。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扩大适合残疾妇女特 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 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 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 30 - 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 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 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促进养老机构 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 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 员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扩大普惠型 养老服务供给,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养老。加大养老护理型 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10.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 制度,提高失能半失能妇女的长期照护水平。扩大养老机构护 理型床位供给,加强监管,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家庭照料者 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探 访关爱制度,加快为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妇女关 爱行动。建立完善以旗级为单位的农村牧区留守妇女信息台账, 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积极为农村牧区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 平台、提供服务。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 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 积极作用。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农村牧区留守妇女提供权益保 护、生产帮扶、精神抚慰、家庭教育支持等关爱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新时 - 31 - 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 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 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 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鼓励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 5.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6.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营造良 好家庭环境。 7.家庭成员保健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 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8.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 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 倡导者。 9.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庭责任。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 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民族优 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现代家风,实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自 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 - 32 - 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2.制定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完善人口 生育相关法规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加强相关政策支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完善幼 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加大对困 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家庭的政策支持和救助服务,形 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 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完善产假、哺乳假等制度, 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探索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3.开展家庭建设研究。针对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 展深入研究,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 新期盼新需求提供理论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强化家庭服务领域 对策研究,引导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家庭 服务支持。 4.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 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 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 求。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残疾人家庭 等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保障力度,加强 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 覆盖。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 物业等服务网络。发展数字家庭。 - 33 - 5.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推动 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 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 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 庭和社会责任。增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 地,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 力。开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为适龄男女青年婚恋交友、 组建家庭搭建平台,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姻 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广泛开展生育政策宣传。推进 移风易俗,保障妇女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 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 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 化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 服务管理作用,强化衔接联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 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推进旗、苏木镇建立健全婚姻家 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搭建“互 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元 便捷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 - 34 - 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 女发展的不利影响。 8.增强家庭成员健康素养。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家 庭和个人健康知识技能,加强对家庭和高危家庭成员健康生活 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引导其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 分餐公筷,引导家庭成员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充分发挥互联网 作用,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咨询等服务。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 识,树立良好饮食观念,引导并帮助家庭成员解决营养不足或 过剩的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心理健康科普 宣传力度,提升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素养。 9.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共同落实家庭 教育主体责任,创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 环境。开展宣传培训,帮助父母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摒弃 “重智轻德”等观念,确立家庭教育“以德为先”理念,掌握家 教科学知识和方法,注重言传身教,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 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 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10.提高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 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 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 “喘息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 - 35 - 推动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 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推进智慧养老, 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 权利。 11.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化实施“家 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 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参与绿色家 庭创建,提升健康素养,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 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杜绝浪费。推进平安家庭、 无烟家庭建设。 12.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庭事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 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 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 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 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增强家庭 照护能力,研发家务劳动便利化产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 假、职工带薪假、配偶陪产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 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 制度,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 责任。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 - 36 - 心价值观。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 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4.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 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6.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7.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6%,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 水水质,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8.稳步提高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 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推行垃圾分类,改善妇女生活环境。 10.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 需求得到满足。 11.广泛参与妇女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 梦宣传教育,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流媒体、妇女之家 等阵地作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党和人民 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激发妇女的历史责任 - 37 - 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 年女性、知识女性、新兴产业从业女性和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 女性发挥正能量。通过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妇女先进集体 和个人,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宣 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女性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推动男女 平等理念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推动各 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 城乡社区、家庭以多种形式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持 续推进性别平等教育向纵深发展。在玩具、服饰、日用品、游 戏设计和职业规划等领域消除性别标签。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 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 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将妇女参与程度和 满意度纳入文明城市评选内容。引导妇女爱岗敬业,争做文明 职工。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 境整治提升、农村牧区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 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 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开展 - 38 - 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提升文 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对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 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相关评估, 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现的歧视贬抑妇 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范网络 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 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5.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 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 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 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加强学生网 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防止网络沉迷。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 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 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 6.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生 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 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 献巾帼力量。提高妇女环境科学素养,掌握环保科学知识,提 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养成节约 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倡导节 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 - 39 - 消费和杜绝餐饮浪费、实施垃圾分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深 入落实草原生态补奖、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等政策, 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7.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 监测,开展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 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开发利用 清洁能源,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 放计划,推进交通运输污染全面治理,推进低空扬尘污染综合 防治。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强化多污染物 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8.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守护饮水安全命脉, 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 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根据需要在水厂配套建设 水质净化设施,强化达标运维与监管。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 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设,加大对 边远地区供水工程建设的财政预算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牧区供 水工程提升改造,为妇女生产生活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 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将男女厕位比例的规范 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 位、文明校园建设的评选标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农 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实际利用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 - 40 - 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 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10.持续改善妇女人居环境。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 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 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开展城乡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动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生活 污水治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牧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 补贴和农牧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 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诚信体系。 11.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 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预防和 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制定中统筹考虑妇女 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 资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指导培训,引导妇女储备使用家庭必要应急物资,提高妇女的 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 求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发挥自身特长和 优势,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12.参与国内外妇女事务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促进男女平 等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国际公约与文件,积极落实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及性别平等相关目标。参与国内外促进性 - 41 - 别平等事业,促进妇女发展交流互鉴。推动发展妇女民间外交, 支持妇女投身“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向北开放重要 桥头堡建设,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 13.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 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挥桥梁 纽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打造全媒体矩 阵,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宣 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半边天” 作用。加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对错误观点言论及 时发声,协调督促处置,正面引导舆论,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 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 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 3.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 在法治乌拉特中旗建设中的作用。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 形式的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 性骚扰。 - 42 -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 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 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乌拉 特中旗建设全过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害 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促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 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 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 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旗法规政策性别平 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和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 指标。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 制度化建设。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 设,将男女平等理念落实在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 各环节。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乌拉特中旗建设的能力。加 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引导妇女自觉学习 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 43 - 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落实“谁 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鼓励妇女 多途径参与司法和普法活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宣传倡导对家庭暴 力零容忍的理念,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依法处置家庭暴 力。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法律主体 责任。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内蒙古自 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推动强制报告、紧急庇护、告诫、人 身保护令制度等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 查,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完善落实家庭暴 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促进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 出具告诫书情况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 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紧急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 水平。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帮助 其身心康复。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开展家庭暴力案件后续跟踪回访。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和 统计。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公诉制度与监督问责机制。 5.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 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 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 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利用 - 44 - 网络信息和现代侦查技术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综合整治拐 卖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 其正常融入社会。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 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 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 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 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鼓 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7.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 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 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和家 庭关爱服务机制、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 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 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 完善互联网自查功能,及时清理淫秽色情信息。依法打击利用 网络平台实施的猥亵、侮辱、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违法 犯罪人员信息库建设,推动落实从业限制制度。加强对受害妇 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 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 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发挥典型案例 示范指引作用。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 - 45 - 骚扰。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 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 性骚扰。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强网 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 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 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 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 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 结合,培养良好的网络意识。深化“法律七进”,强化“法治乌兰 牧骑”普法金色品牌。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能力, 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 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 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 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 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 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 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 - 46 - 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 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联动工作体系。针对妇女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促进 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惠及城乡妇女, 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 获得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依法依规放宽面向 妇女的法律援助条件,增加法律援助事项,保障妇女在刑事、 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加强维 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维权岗及社会组织建设和专业律师、 基层法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够 获得司法救助。 12.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 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 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 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 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 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 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阵地和各级妇联执委作用, 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 - 4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决贯彻实施党中央和自治 区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 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旗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 作,旗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旗妇儿工 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 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 划、配置资源、安排工作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三)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 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旗人民政府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 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我旗经 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实现妇女发展与 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四)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旗人民政 府依据本规划及《巴彦淖尔市妇女发展规划》,结合我旗实际 制定乌拉特中旗妇女发展规划。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 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 并报送旗妇儿工委办公室。 - 48 - (五)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 制,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健全督促检 查制度,定期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 度,责任单位每年向旗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 作安排,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旗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 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监测评估制度,由旗统计 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监测工作。健全协商议事制度,定期召开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 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调查研究制度, 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强妇女发展专家队伍建设, 开展规划主要目标理论及实践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提供参考。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地区、示范 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健全表彰制度,每 5 年对实施 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投入。旗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妇 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旗财政应加大对妇女发展重点领 域投入力度,财政资金更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倾斜,支持特 殊困难妇女群体发展,统筹社会力量为妇女办实事解难题,推 动妇女事业发展。 (七)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旗人民政府要以政治建设 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 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有 - 49 - 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工作力量和专项经费,为规划实施提供必 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八)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 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发展的 重要决策部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 业发展成就,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努力 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 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入培 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相关部门、机构 和人员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九)坚持和创新纲要实施的有效做法。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构建促进妇女发 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妇儿工委成 员单位开展为妇女办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 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纲要实施,鼓励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 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 挥社会力量推进纲要实施的作用。鼓励妇女参与纲要实施,提 高妇女在参与纲要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 - 50 - 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方案。旗 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旗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规划 实施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向旗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 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旗妇儿工 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旗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规划实施 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向旗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 告。通过评估,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 评价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 有益经验,查找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 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旗妇儿工委设立监测 评估协调组,由旗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 协调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 协调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旗统计部门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统计监测 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 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旗妇儿工委 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 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 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旗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 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向旗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 - 51 - 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的自我评估工作,参 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 (三)加强妇女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分性别统计 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 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分年龄统 计工作。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实现自治区、市、 旗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 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 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 统计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引入第三方评 估方式。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 策的作用,定期向旗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 加强监测和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每年对预计达标困难、波 动较大的监测指标进行预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 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 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年度监 测、阶段评估、动态预警、精准干预、整改落实、高质量推进。 本规划由乌拉特中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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