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沅江市政府办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 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 事处、芦苇场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 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 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 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 重要讲话。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人民政府的 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 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 (七)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 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综合分析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情况,提出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编写市人民政府大事 记。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市长热线和值班工作, 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人民政府 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 重大事故;协助处理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场、办事处向市人 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市金融市 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 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 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 融稳定。 (十一)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场、 街道办事处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有关 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 告。 (十二)负责侨务、外事工作。 -2- (十三)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关内部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 偿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 赔偿工作。负责为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 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 顾问工作。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 废止、汇编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 项。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股室 0 11 个,所属事业单位 个。 3. 人员情况。 截止 2019 年 1 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办实有在职 人员 51 人,离休人员 3 人,遗属 1 人。 (三)单位构成 沅江市政府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 二、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 2018 年单位预算收入 1116.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 1116.07 万元,其他拨款 0.1 万元,没有纳入公共预 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 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2018 年单位预算支出 1068.37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 791.19 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 699.043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87.65 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工资福利支出 619.15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2.1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8 万元,2018 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 1116.1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16.07 万元。年度总支出 1068.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支出 1047.0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3 万元。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 公务接待经费决算为 3.97 万元。 (四)政府办财务管理工作纳入了机关管理制度,成立 了专门的决算机构,由政府办主要领导负总责,财务室负责 具体编制、分管财务领导负责审核。 -4- (五)所有决算的报表及数据均在沅江市信息网及财政 局网站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 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 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 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 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 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 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 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 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 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 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 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 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 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 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6-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 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 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 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 (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 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7-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 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 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 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 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 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 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 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出。 -8-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 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 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 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 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 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 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 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 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四、附件 附件:2018 年度沅江市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沅江市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16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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