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站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16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 规范支出预算执行,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桃 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江县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的通知》(桃财绩[2017]101 号)的要求,我单位对 2016 年度 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设立为县农业局所属副科 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 13 名,离退休人员 15 人。内设综合股(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指导股)、农 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股、农村土地承包指导股(县农村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 4 个内设机 构。主要职责为: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指导村级财务管 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和收益分配;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制度改 革和资产运营监测;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 发展,提供信息和培训服务;负责村及债务监测与农村经济 情况的统计分析;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证、承包合同鉴证、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供农村土地 流转服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 年,县财政批复年初预算为 221.94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128.04 万元,项目支出 93.90 万元。2016 年收入来源 于县级财政拨款 228.98 万元,上级财政拨款 398.18 万元, 小计 627.16 万元。2016 年整体支出 627.16 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 135.08 万元,项目支出 492.08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年初,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评价的要求,我 单位以合理使用部门整体预算资金为目的,确定主要完成一 下工作任务 1、加强新型经营主体规范管理;2、加强农村集 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3、有序推荐土地 承包管理;4、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6 年,县财政批复年初预算为 221.94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128.04 万元,项目支出 93.90 万元。2016 年收入来源 于县级财政拨款 228.98 万元,上级财政拨款 398.18 万元, 小计 627.16 万元。2016 年整体支出 627.16 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 135.08 万元,项目支出 492.08 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 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4.6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12 万元,办公支出 4.49 万元,三公经费 7.91 万元,其他用费 25.89 万元。 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建立 了各项规章制度,在财务制度中明确要求实行会审联签,成 立乐机关会审联签小组,规定每月 25 日左右为会审联签日; 外出考察学习、出差差旅费及补助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相 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严格招待批准程序和标准,不得乱开 支,不得提高招待标准开支。用车严格按机关用车管理制度 执行,机关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 封存,严禁公车私驾私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整体项目支出 492.08 万元。其中入地承 包管理及纠纷调处仲裁工作经费 4 万元,审计所下岗人员社 保缴费 2.9 万元,土地流转工作经费 4 万元,村级财务审计 专项工作经费 15 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3 万元,村 级财务管理工作经费 11 万元,减负检查工作经费 14 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经费 30 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 作经费 10 万元,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补助资金 396.18 万 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 年,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 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出色 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荣获“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全省培育发 展家庭农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县 级单位”称号。 一是土地承包管理有序推进。至 12 月底,全县完成 18.89 万户的二轮延包合同、权证等档案资料清理,以及 213 个村 56.2 万亩承包耕地的空间位置确认、指界、面积测算、 承包信息录入、公示纠错工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 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桃政 办发〔2016〕86 号) 、《桃江县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 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桃政办发〔2016〕12 号) 、 《桃 江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桃政办发 〔2016〕32 号)、《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暂行办法》 (桃政办发〔2016〕52 号)、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 办证操作流程(试行) 》 ,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流 转经营权证 18 本,他项权证 28 本,现场抵押评估 30 起, 累计发放贷款 2532 万元,其中经营权抵押贷款 1047.05 万元, 调处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92 件、仲裁 1 件,选择在桃花江 镇株木潭村下高桥组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 试点工作。 二是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得到加强。以贯彻落 实《桃江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十项制度》为重点,狠抓制度 落实、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年共开展两次惠农政策落实 情况专项检查、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线索 10 条,移送县纪委线索 6 条,全年发出督查整改通报 两期。8 月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了“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切实纠 正实施过程中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额等问题。9 月底,联 合县财政局综改办对桃花江镇栗树咀村、半边山村 2015 年 村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 三是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完善。扎实开展了三月村级财务 清理月活动,指导乡镇经管站完成了合并村的财务合并工 作;启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重点对 49 个撤并村的 2470 万元集体经济资金进行了财务审计,查处了违规违纪村 16 个,查处违规资金 201 万元;开展了三次村级财务管理大检 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整改;出台了 《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桃发〔2016〕9 号),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村一策”》,上报省农委 对 6 个 2015-2016 年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进行扶持奖励,至 12 月底,全县 156 个村的村集体经营收入已达到 6 万元以上, 达标率达 72.5%。 四是新型经营主体日趋规范。全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 社 132 家,家庭农场 212 家。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 庭农场的实施意见》(桃政办发〔2016〕88 号)、《桃江县县 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管理办法》 (桃新联办〔2016〕4 号) , 指导创建了 1 家省级示范社(桃江县安宁笋竹生产专业合作 社)、1 家市级示范社。评审出县级示范社 15 家、县级示范 家庭农场 15 家,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75 万元实行了奖励。 完成了 46 家家庭农场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获得省级财政 补贴 91 万多元。开展了三次关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 展情况的检查和调研,完成调研报告三篇。与桃江县电视台 联合开辟了《合作社的故事》专栏,重点推介了桃江县桃林 林产品开发专业合作社、桃江县健源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9 家优秀农民合作社,在县有线广播电视台定期播出,取得 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与农业局科教股联合对 30 个专业合作 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进行了为期 7 天的集中培训,从产业 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全面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强化了单位财务支出 绩效理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切实发挥县财政下拨自 己资源配置作用,实现了我单位科学理财,合理用财,节约 资金的目标。 为了搞好本单位的整体绩效评估, 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 认真组织进行了分析评价,认为 2016 年财务运行良好,既 保证了各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又确保了机关干部的待遇规 定到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经费核算标准偏低。 2、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 致工作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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