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5”坍塌一般事故案(个人3).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闫利红) 单位名称: 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先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50302067540634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海勃湾)应急罚〔2022〕事故-004-3 号 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5” 坍塌一般事故案 行政处罚 2022 年 5 月 5 日 7 时 58 分左右,位于海 勃湾区天亿大厦门前的污水管网改造项 目,已开挖排水管沟发生土石塌方,挖出 土方连同管道沟上方沥青混凝土碎块及 道路侧石同时塌落,导致正在管沟道内作 业工人葛庆国被埋,经现场施工人员及消 防救援大队救援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全力 救援,8 时 44 分,被埋人员及时救出, 由 120 急救中心送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9 时 29 分经被埋人员家属和医院确认, 被埋人员因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 条第(二)项和第(五)项 给予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 员闫利红处罚金 11900 元(壹万壹仟玖佰 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8 月 11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