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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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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doc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鲁招考委〔2017〕3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 —1— 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 好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 〔2017〕1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2017 年春季高考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 号)、 《关于做好 2017 年职 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 教学字〔2017〕6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 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17〕7 号)、 《关于做好 2017 年免费教育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9 号) 、 《关 于做好 2017 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 〔2017〕10 号) 、《关于做好 2017 年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 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3 号)、 《关于做 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 〔2017〕14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 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 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 —2— 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 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整个工作流程,决定和处理重大 事项和异常情况,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 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组、计划信息组、文秘 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应急处置组等 5 个工作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审核组:负责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及省教育厅招生 录取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具体工作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的制定;负责各批次投档条 件和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特殊类型考生投档资格、录取结果的审 核;负责审查高校提交的录退意见合理性;负责与市招考机构、 高校的协调联络;负责录取工作进度的调控;参与投档模板设定及 审核;向高校通报预投档信息,收集高校调档比例或调整招生计 划的报告;负责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政策方面的答疑等工作。 计划信息组:负责录取过程中招生计划的管理(包括配置、 解释、调整、发布、统计及进度情况汇报);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的划定和公布;负责各批次投档模板设定和投档操作;负责 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 负责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 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公布;参与投档资格的审核;参 —3— 与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招生高校网上录取技术服务支持及系统管 理支持(包括口令下发、安全运行指导等) ;负责志愿填报系统及数 据的维护、管理及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网络和技术方面的答疑; 负责分校打印并邮寄春夏季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等工作。 文秘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信件收发;负责录取期 间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招生录取现场视察、媒体开放日活动的组 织;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负责安排工作人员 食宿、交通;负责安排会议;负责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盖章及分 发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 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招生录取期间信 访接待工作;交办、转送、督办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事项;对社会 反映的重要信息,考生、家长普遍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及时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参与录取 政策研究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负责录取期间偶发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新闻 发布会组织安排;负责编印录取工作简报;负责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员单位的联络;负责 24 小时进行网上有害信息的搜索和处置;负 责对媒体和群众集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 况做出处理等工作。 (四)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长、分管校(院)长、纪检 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 —4— 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 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严格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 程。 2.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公布的分数线、生源和计划情况,确 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山东省属高校除外)。 3.按照网上录取模式进行录取,通过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等环 节,完成录取工作。按照各批次录取规定时间,按时完成阅档、 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 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 考生是否被录取及被录取的专业。当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 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 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 复。 6.公布本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 待工作。 7.录取期间配齐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有专人值班,并保 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同时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 5 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 —5— 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自 7 月 2 日开始,至 8 月 15 日结束。 1.本科提前批 (1)招收飞行学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 月 2 日—13 日。 (2)部分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 月 2 日—13 日。 (3)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 月 2 日 —8 日。 (4)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包括军事、公安、航海类高校 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山 东省属高校,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地方免费师 范生) ;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医学生专业(以下简称地方免费医 学生) ;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 其他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 月 8 日—13 日。 (5)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 间:7 月 2 日—8 日。 2.自主招生批 包括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 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的 高校及专业。 (1)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 月 16 日。 (2)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时间:7 月 17 日。 —6— 3.本科普通批 (1)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文理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 : 7 月 18 日—8 月 2 日。 (2)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 : 7 月 15 日—8 月 2 日。 (3)体育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 月 15 日—8 月 2 日。 (4)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录 取时间:7 月 15 日—8 月 2 日。 4.专科(高职)提前批 包括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直招士官生招生高校及专业; 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取时间:8 月 5 日—6 日。 5.专科(高职)普通批 包括专科(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和未列入专科(高职)提前批的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8 月 7 日;其他专科(高职)高 校录取时间:8 月 9 日—15 日。 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见附件 1。 三、志愿设置 (一)普通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填报志愿(以下简称首次志愿) 、1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择高校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 —7— 服从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安排,下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 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 1 个高校志愿。除地方免 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医学生外的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地方免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医学生分别设 置 17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 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 到报考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地方免费师范生、地方 免费医学生均设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认 同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其他高校服从调剂志愿 设军事、公安、其他 3 类调剂。 2.自主招生批。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 术团)2 类志愿,每类志愿均设 1 个高校志愿,6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 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 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 两类志愿。 3.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2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 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 2 次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分别填 报 12 个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 10 个高校志愿。每个 高校志愿可填报 6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作为 12 个高校志愿(第二 —8— 次征集为 10 个)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高校服从调剂志愿设置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地方农村 专项计划公办高校(公办高校校企合作与服务外包计划包含在内, 下同)、其他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 学专业等,下同)3 类调剂。 4.专科(高职)提前批。 填报 1 次志愿,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6个 专业志愿、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 调剂志愿设置公安类高校和直招士官生高校 2 类调剂。填报公安 专科志愿的考生可填报公安类高校调剂志愿,填报直招士官生志 愿的考生可填报直招士官生高校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 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 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 6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 愿可填报 6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填报 1 次志愿,设置 6 个 高校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6 个高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高 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 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专 科(高职)其他计划志愿。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均设 1 个高 校志愿、4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9— 2.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2 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 校服从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 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 2 次征集志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4 个专 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 次征集志愿和美术 类专业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 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2 个专业 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三)体育类 1.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2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 志愿,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 2 次征集 志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2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 服从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 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2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四)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 1 个高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资格的高校, 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只能填报 1 个高校志愿。参加招生院校 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 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填报志愿。 (五)春季高考 — 10 — 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别须与考生报名和考试的专业类别一 致。 1.本科提前录取的高校及专业。设置 1 个高校志愿、4 个专业 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 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报,可按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专业及代号填 报。此项招生计划占学校总计划。 2.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2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 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 2 次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 4 个高校 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 4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 次征集志愿和高校 服从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 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 4 个高校志愿,每 个高校志愿可填报 4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高 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 1 次志愿,志愿设置为 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报 4 个高校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 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 4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 可同时填报其他计划志愿。 (六)招收飞行学员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不填报志愿。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本科设首 次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 — 11 — 民航招收飞行员专科只设置首次志愿,可填报 1 个高校志愿和 1 个 专业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 月 28 日,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 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 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 2.7 月 5-6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 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普通批首次 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3.7 月 12 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 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4.7 月 24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普通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 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5.7 月 29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 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 普通批首次志愿。 6.8 月 13 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 (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要求 — 12 — 1.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 愿,仅限于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 线的考生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填 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自主招生批志愿,仅限于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 参考线的考生填报, 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适用于自主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公安类专科招 生,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 数线下 20 分的考生可以填报。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高 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的 考生可以填报。 2.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 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 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不要选择最后时刻填报, 避免因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填报。因考生本人漏报或 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 内最多可以修改 2 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 的信息为准。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 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为确保公平公正,志 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 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 13 —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 填报,不得由任何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 考密码,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 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 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 传和指导工作,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 及其他必要的帮助。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 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 信息管理;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 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 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 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 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 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已确定 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 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在各批次和类别的录取中,高校不得以考 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 14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 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 则等行为。 (二)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 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 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 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山东省属高校本科按公布招生计 划 1:1.03、专科按公布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高校 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 够录取。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 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 120%以内(或 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三)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 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 限制。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 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调档、阅档、 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 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 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主动沟通无效后,将根据所发出的 考生电子档案,参照学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 — 15 — 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 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 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六)高校在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 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缺 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或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 注册。 (七)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 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降 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跨科类调整计划;严 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 统”进行。 (八)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不允许高校通过电 话再次征求考生志愿。 (九)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 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 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 其高考成绩仅用于有关高校少年班招生录取,不得用于填报其他 普通高校志愿及录取。 六、分数线的划定 — 16 — (一)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不单独划线,所有高校录取线不 低于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高校综合评价 招生录取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 2.自主招生批。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需依据高校模拟 投档线和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1)高校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普通批所有招生高校通过 3 次 模拟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分别提供给部属或 非山东省属高校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可据此确定投档 比例。第二次,根据调整后的投档比例(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 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1)或招生计划,提供模拟投档分数线,相 关高校据此确定最终投档比例。第三次,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投 档比例进行模拟,并向高校提供模拟投档线。山东省属高校按公 布招生计划 1∶1.03 的比例参与模拟投档。 (2)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往年本科各批次录 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情况,结合今年招生实际,合理划定自主招生 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本科普通批。分 2 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第 1 次,分文 理类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划定; 第 2 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 服从调剂考生),分文理类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 — 17 — 划 1∶1 的比例划定。 4.专科(高职)提前批。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 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执行。直招士官生录 取控制分数线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 于做好 2017 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划定。 飞行技术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但不低于我 省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5.专科(高职)普通批。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其他院校录取控 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划定。 (二)艺术类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 行的高校和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 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按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 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65%的原则划定艺术文、艺术理录取 控制分数线。 30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包括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 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 学院、中国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 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 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 — 18 — 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 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 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包括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 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 4 个艺术类本 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 3 个具有蒙 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 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 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 5 个本科专业)、武汉设计 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 个 本科专业)。 3.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 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 在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 成绩,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科、专科(高职)招生计划 1∶1.4 和 1∶2 的比例划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春季高考 — 19 — 1.提前录取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 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科普通批。分 2 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 1 次, 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 1∶1.1 的比 例划定;第 2 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 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 ,分专业类别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 绩,按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划定。 3.专科(高职)批。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 在有效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 1∶1.3 的比例划定;高职院校专项 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 分数线。 (五)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分别执行我省首次划 定的文、理科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七、投档及录取办法 (一)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 (1)首次志愿投档。军队高校,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 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 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区分性别,从高分 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 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 — 20 — 取整) ;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 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公安高校,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 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 或超过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 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分别投档, 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本科综合评价招 生试点高校,根据有关招生高校提供的入围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 的志愿,将达到高校自主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向有关高 校全部投档。地方免费师范生和地方免费医学生招生高校,根据 考生志愿将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考生向有关高校全部投档。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 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本科专业,根据考生 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由招飞单位确定是否录取。航海类 高校,按照招生计划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 部投档。其他高校,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 1∶1.2 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有特 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 (2)征集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3)调剂志愿投档 调剂志愿按招生计划数 1∶1 投档。填报服从地方免费师范生 — 21 — 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地方免费师范生高校调剂;填报服从地方免 费医学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地方免费医学生高校调剂;填报其 他高校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填报 2 类调剂志愿选项,则按照军事类、 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调剂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 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不含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合格生源)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 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可调整到 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 2.自主招生批 自主招生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 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自主招生投档。有关高校须使用预留计划 录取。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取得 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别向高校专项、 自主招生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本科普通批 (1)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即在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 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预科班等对考 生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招生类型投档时须关联合格考生名单。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每次志愿首轮投档录检结束后,如高校有 — 22 — 缺额计划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在未录取的考生中, 根据其当次志愿填报的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 原则进行下一轮次投档。投档时不降低分数要求,考生高考成绩 (位次)应达到或超过计划缺额高校当次志愿首轮投档线(位 次),且考生不再参与上一轮退档高校的投档。录取过程中,根据 高校缺额计划和高校回档时间情况确定多轮投档的次数。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 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 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 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 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 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2)投档比例 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 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投档。山东省属高校统 一按公布招生计划 1∶1.03 的比例投档。 (3)征集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 1︰1 的比例投档。 (4)调剂志愿投档 本科普通批调剂,设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农村专项计 划公办高校、其他高校 3 类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项,如果考生同 — 23 — 时填报 2 类以上选项,按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农村专项计 划公办高校、其他高校的顺序进行调剂。调剂时需根据高校招生 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 1:1 的比例确定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按考生分数(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的 专业不进行调剂。 4.专科(高职)提前批 公安类专科投档办法与公安本科相同。直招士官生投档办法 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调剂志愿按招 生计划数 1∶1 投档。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生高校调剂投档时须 分别关联公安类、直招士官生体检面试合格名单。民航招收飞行 学员专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由招飞单 位确定是否录取。 5.专科(高职)普通批 专科(高职)普通批投档比例为公布招生计划的 1:1,投档原 则、征集志愿投档及多轮投档办法与本科普通批相同。高职院校 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录取完成后,再投报考其他计划志愿的考生。 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 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 1:1 的比例确定 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 (位次)到低分(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 — 24 — 生的专业不进行调剂。 (二)艺术类 1.本科批(含提前批和普通批) 省外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 格成绩(包括美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30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 高校和专业不限制文化成绩全部投档,其他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均 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 省内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 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美术统考成 绩或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 1∶1.5 的比例投档。 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1∶1.5 的比例进行投档,其中山东大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2 个专业按大类、产品设计按专业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 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关联校考合格 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山东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校考 成绩投档。 省外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省内高校美术类 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 除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认可其他校考合格证的高校及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 录取。 — 25 — 在第一次征集志愿(包括提前批征集志愿)录取时,招生高 校生源不平衡时,可以在艺术类专业和科类间进行计划调整,其 中省内高校调整后的计划按原来的投档原则顺延投档。第二次征 集志愿公布计划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 划完成情况,调整成绩使用办法,美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美术 类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承认其他校考成绩,也 可以在艺术类专业和科类间以及艺术类和文理类之间进行计划调 整;投档后录取时,计划调整及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征集志愿相同。 美术类专业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总数 1∶1.5 的比例,按服 从调剂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划定美术类专业调剂投档分数线。在 线上生源中,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 1∶1 的比例随机投 档。 2.专科(高职)批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关联校考成绩 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其他高校及专业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 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美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按 文化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 1∶1.5 的比例投档。其中,省内高 校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照美术类所有专业招生计 划总数 1∶1.5 的比例进行投档,省外高校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成 绩分专业投档;其他艺术类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 录取时,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按招 — 26 — 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其他高校美术类专业及使用本校校 考成绩的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实行校考的 非美术类专业须使用非美术类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文 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计划调整及美术类专业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相 同。 (三)体育类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在全省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高职)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合格成 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 1∶1.5 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 院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 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数 1∶1.5 的比例,按专业成绩划定调 剂投档专业分数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 的原则,按 1∶1 的比例随机调剂投档。 (四)春季高考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专科(高职)均在各专业类别文 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本科按公 布招生计划 1∶1.03、专科按公布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投档。先 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考生投档成绩 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位 — 27 — 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科类均按照投档成绩、专业知识、专业 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 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 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调剂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生源 情况,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 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 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志愿高校优惠 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八、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相关专业 可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 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具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 的考生,以上三类均单设投档单位,线上生源不足时适当降分录 取,降分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所报的志愿为准。民族预科班降分 不低于有关高校本科普通批普通计划首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下 80 分,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降分不低于有关高校本科普通批普 通计划首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下 40 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降分不 低于本科普通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80 分。 — 28 — (三)山东大学(威海)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 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 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走读计划单设学校代号。 (四)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 北理工莫斯科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录取办法按照高 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我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 序办理录取手续。 (六)地方免费师范生和地方免费医学生招生高校应按照分 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 〔2017〕 14 号)执行。 (八)军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司 令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 2017 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72 号)执行。 (九)公安高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公 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 2017 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 考〔2017〕73 号)执行。 (十)直招士官生招生对象为参加 2017 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 中毕业生。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合格考生方有资 — 29 — 格录取。直招士官生录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 兵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 执行。 (十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于 做好 2017 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6 号)执行。 (十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 2017 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 通知》 (鲁教学字〔2016〕22 号)执行。 (十三)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 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 年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 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 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十四)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 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 文件执行。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制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分批公布各批 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 — 30 — 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按工作进程公 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 《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下 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 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 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 校负责。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 — 31 — 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 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 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 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 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 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 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 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 3 天之内邮寄招生高 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 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 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 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录取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 32 —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 8 月 17 日、18 日在 山 东 省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 (http://wsbm.sdzk.cn)上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 2017 年高考录取资格。8 月 19 日、20 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 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学校或确认就 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 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 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 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 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 (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 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地方免费师范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 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 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 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 议书》 ,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 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 2017 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地方免费医学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 — 33 — 定向就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章的《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医学生的考生,考生持 《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医学生免费教 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医学 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 2017 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 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 追责。对复查工作不严格、走过场的高校,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并重新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分别书 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 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 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 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 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 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 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排除各种不正之风 的干扰。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 — 34 — 准任何人不得向外部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 考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 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1.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2.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3.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 35 — 附件 1 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 注 公布高考成绩,公布本科普通批、自主招 6 月 25 日前 生、公安专科、3+4 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 通培养转段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6 月 27 日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6 月 28 日 9:00 至 17:00 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 术本科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 7 月 2 日 12:00 前 7 月 2 日 14:00 至 8 日 17:00 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 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 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 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录检。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 7月5至6日 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 填报志愿时间 (每天 9:00 至 17:00) 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 (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7 月 8 日 10:00 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7 月 8 日 10:00 至 10 日 12:00 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7 月 10 日前 7 月 10 日下午 7 月 11 日 — 36 — 3+4 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 取。 数据整理。 公布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 注 7 月 12 日 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 填报志愿时间 (每天 9:00 至 17:00) 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7 月 13 日 10:00 前 7 月 13 日 10:00 至 17:00 前 7 月 14 日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 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投档。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 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录检。(含调剂 志愿投档、录检)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 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7 月 15 日至 20 日 17:00 前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 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7 月 14 日 12:00 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 1:1 比例进行第一次 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 月 14 日 17:00 前 7 月 15 日 12:00 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提交第二次模拟投 档比例。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提交的比例第二次模 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 月 15 日 17:00 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确认最终投档比例。 7 月 15 日晚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高校确认的最终投档 比例进行模拟投档,并向高校提供模拟投 档情况。 7 月 16 日 8:00 前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 7 月 16 日 8:00 至 17:00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检。 7 月 17 日 8:00 前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7 月 17 日 8:00 至 17:00 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7 月 18 日 12:00 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 37 — 时 间 7 月 18 日 12:00 至 20 日 17:00 7 月 21 日 17:00 前 7 月 22 日 工作内容 备 注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 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 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 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7 月 23 日 7 月 24 日 9:00 至 17:00 7 月 25 日 12:00 前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 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 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 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 愿投档。 7 月 25 日 14:00 至 26 日 17:00 7 月 27 日 17:00 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 愿录检。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 7 月 28 日 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 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划定并公布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 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填报资格线。填 报志愿系统测试。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 7 月 29 日 9:00 至 17:00 — 38 — 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 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 填报志愿时间 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 普通批首次志愿。 时 间 工作内容 7 月 30 日 12:00 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 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 7 月 31 日 8:00 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普通本科批、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 愿投档。 7 月 31 日 8:00 至 8 月 1 日 12:00 8 月 1 日 14:00 至 17:00 备 注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 愿录检。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多轮投 档。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 8月2日 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调剂志愿投档 并录检。 8月3日 整理数据。 8月4日 休息。 8 月 5 日 9:00 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 术专科专业投档。 8 月 5 日 9:00 至 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 术专科专业录检。 8 月 6 日 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调剂志愿投档、 录检。 8 月 7 日 9:00 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8 月 7 日 17:00 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 录检)。 8 月 8 日 12:00 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 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 39 — 时 间 工作内容 8 月 8 日 18:00 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 (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8 月 9 日 8:00 至 8 月 10 日 17:00 前 8 月 11 日 12:00 前 8 月 12 日 备 注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 (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 投档、录检。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 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缺 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8 月 13 日 9:00 至 17:00 8 月 14 日 12:00 前 8 月 14 日 14:00 至 15 日 12:00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 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 (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投档。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 (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检。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多轮 8 月 15 日 18:00 前 投档、录检,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 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志愿投 档、录检。 8 月 17 日至 18 日每日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9:00 至 17:00 — 40 — 填报志愿时间 附件 2 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 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 20 分以内 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 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 加 2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 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 10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 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2015 年 1 月 1 日前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 受增加 5 分或降低 5 分投档照顾: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 号)和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 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教基 〔2001〕1 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 — 41 — 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 查决定是否录取。 2.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综治委表彰的高级中等教育 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 5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 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 人项目取得前 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获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 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 武术、游泳、羽毛球等 8 项)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毕业生考生, 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5 分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 否录取。 4.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 调档分数线 5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 录取。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 定是否录取。 (1)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 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 得者; — 42 —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 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 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 竞赛中获奖者。 三、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 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 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 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 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 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 工作累计满 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 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 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 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 人民警察子女。 — 43 —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 5A 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44 — 附件 3 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考生信息确认表 编 码: 姓名 考 生 号 性别 身份证号 录取高校 科类 打印 照片 层次 录取时间 录取信息查询方式及途径 (套印录取专用章) 年 月 日 — 45 — 附件 4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01 总分低,录取额满(仅限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 02 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 03 相关科目成绩偏低 04 外语口试不合格(仅限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 05 体检不合格 06 体检专业受限 07 色盲 08 色弱 09 视力不合格 10 嗅觉不合格 11 身高受限 12 不符合走读条件 14 政审不合格 15 面试不合格 16 未面试 17 男生已录满 18 女生已录满 19 只招男生 20 只招女生 — 46 — 21 超龄(仅限军公高校) 22 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 23 按高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 24 综合评价低 25 无艺术专业成绩 26 艺体专业成绩低 27 文化成绩低 28 综合成绩低(限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29 报考类别不符(限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校对:张明坤 主动公开 2017 年 6 月 20 日印发 共印 2000 份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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