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界首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文化协管员聘用意见.doc
界首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关于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的意见 界首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 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及安徽省文化厅 《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的试点方案》开展聘 用村级文化协管员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试用,取得了一 定成绩,受到省厅的肯定。但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 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完善提高村级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村级文化协管员的工作 积极性,优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经局党组研究,就强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 加强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对已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保证 其设施完好,运营正常;各乡镇(街道)及文化站要切实负 责,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 指数和获得感。为确保村级(社区)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 正常开展,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发挥效益,满足群众的文 化需求,对全市已建成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活动)中心的 需配备专(兼)职文化协管员,开展此项工作的管理。 2、村级文化协管员由行政村(社区)推荐,乡镇(街 道)审核聘用,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备案,经过培训后上岗。 各乡镇(街道)按照聘用程序(推荐—考察—审核—公示— 聘用—报备)进行。 村级文化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 在乡镇(街道)文化站负责,进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 年底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以续聘。 3、对已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活动)中心聘用文化 协管员开展此项工作。按每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一 万元的经费标准,专项用于村级文化协管员劳务补贴。经费 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筹集。乡镇(街道)文化站予以统筹管 理,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监管。 4、村级文化协管员要求身体健康,热爱群众文化工作, 有一定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心,政治可靠,一般年龄 在 25—60 岁(有特长的可以放宽的 65 岁),有文艺方面特 长者、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各乡镇(街道)在聘用完善手续后上报市文化旅游 体育局备案。 界首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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