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水政监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doc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 2021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录 第三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 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 年支出预算分来源汇总表(按单位) 三、2021 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2021 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第一部分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受水利和湖泊局委托依法审批 取水许可、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水利规费征收及 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12 人,其中在职人员 11 人。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档为 5 类。 1、人员经费。财政按人社批复全额负担。 2、养老保险。按人社批复工资项(全额工资项剔除公务交通补贴、交通费、乡镇工作补贴)的 16% 预算。 3、职业年金。年初预留,虚转实时以人社测算数据实负担。 4、医疗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 7.5%预算。 5、住房公积金。无预算。 6、奖励性津贴。无预算。 7、公用经费。单位非税收入负担。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随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进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按要求实行集中采购;未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实行分散采 购。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 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 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房屋属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目。 第三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 2021 年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收入总预算 310.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3.68 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 金 106.42 万元。 2021 年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支出总预算 31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1 万元,项目支出 95 万元。 二、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随县水政监察大队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3.68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 128.68 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75 万元。 2021 年随县水政监察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10.1 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 310.1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1 元,项目支出 95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15.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 199.6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1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第四部分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 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分来源汇总表(按单位) 三、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备注:所有表格单位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