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谋划手册.docx
重大项目谋划手册 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制 2021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 一、重点领域....................................1 二、新增领域....................................1 第二部分 先进制造业领域.............................1 一、“633”工业体系.............................1 (一)6 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 2、节能环保产业...........................1 3、硅碳新材料产业.........................1 4、生物医药产业...........................1 5、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产业...................1 6、智能装备产业...........................1 (二)做大做强 3 大优势产业..................1 1、装备制造.................................1 2、烟草及食品...............................1 3、发制品...................................1 (三)推动传 3 大统产业转型升级..............1 1、建材.....................................1 2、轻纺.....................................1 3、化工.....................................1 二、产业园区领域................................1 (一)政策规划..............................1 (二)许昌定位..............................1 (三)谋划重点..............................1 (四)其他要求..............................1 第三部分 服务业领域................................1 一、旅游业......................................1 (一)许昌定位..............................1 (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1 (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1 (四)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 二、现代物流业...............................1 (一)许昌定位..............................1 1 (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1 (三)物流运行体系布局建设..................1 三、“两业融合”................................1 (一)政策依据..............................1 (二)谋划重点..............................1 (三)其他要求..............................1 四、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1 (一)谋划重点..............................1 (二)其他要求..............................1 第四部分 城市基础设施..............................1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 二、城市防水排涝设施建设项目....................1 三、城乡集中供水项目............................1 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 五、城市集中供热项目............................1 六、城市道路建设................................1 七、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保护项目................1 八、城市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1 第五部分 都市圈建设................................1 一、最新政策....................................1 二、谋划重点....................................1 第六部分 城乡融合发展................................1 一、最新政策....................................1 二、谋划重点....................................1 第七部分 交通基础设施..............................1 一、铁路专用线..................................1 二、公路领域....................................1 (一)高速公路..............................1 (二)普通国省道............................1 (三)农村公路..............................1 三、综合交通枢纽................................1 第八部分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1 一、政策规划....................................1 二、许昌定位....................................1 三、谋划重点....................................1 2 四、其他要求....................................1 第九部分 节能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1 一、政策规划...................................34 二、许昌定位...................................35 三、谋划重点...................................36 四、其他要求....................................1 第十部分 粮食行业领域..............................1 一、政策规划...................................34 二、许昌定位...................................35 三、谋划重点...................................36 四、其他要求....................................1 第十一部分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1 一、政策规划...................................34 二、许昌定位...................................35 三、谋划重点...................................36 四、其他要求...................................35 五、项目单行材料...............................35 第十二部分 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1 一、政策规划...................................34 二、许昌市规划目标.............................35 三、谋划重点...................................36 四、其他要求...................................35 第十三部分 外贸产业领域............................1 一、政策依据...................................34 二、许昌定位...................................35 三、谋划重点...................................36 第十四部分 2022 年市重点项目 .......................1 一、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1 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1 三、新型城镇化项目..............................1 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1 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1 六、生态环保项目................................1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1 八、重大战略规划引领示范项目....................1 3 第一部分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一)政策规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进 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办〔2020〕34 号),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 “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打赢 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 (二)谋划重点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整治田块,建 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等工程。 2.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在蔬菜、水 果、畜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建 设一批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大 幅度提升果蔬预冷和肉类冷藏保鲜能力以及冷链流通率,减 少产后损失,保障产品品质。 3.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 融合示范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和农业重大科技创新能 力条件建设。 4.动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强化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 4 监测预警设施、应急防控和物资储备等工程建设。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 序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 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 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6.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在认可相对集中的 地方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建设城市管网向农村延 伸工程。 7.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优先在人口密度规模比较大的乡 镇所在地村庄,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等设施,提高乡 镇污水处理水平。 8.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 工程建设,推进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 5G 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发展农业农村 数字经济,构建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9.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10.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电网基础设施短 板,满足农业灌溉、清洁取暖、乡村产业发展等需要。 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一)政策规划 《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以及 2019 年印发的《畜禽粪污资源 5 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 (二)谋划重点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限定在畜 牧大县,以及生猪存栏量 10 万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县(区、 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贮 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现代种业工程 (一)政策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现 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对“十四五”我国种业基础设 施建设布局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 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为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实现种业科技 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支撑。 (二)谋划重点 主要涵盖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种业能力提升三 个方面。 四、以工代赈项目 国家发改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指出,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 以工代赈由专项扶贫政策向集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 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转 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6 五、重大水利工程 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大中型灌区续 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沙陀湖南水北调中 线调蓄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中小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 程。 第二部分 先进制造业领域 一、“633”工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 6 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政策规划:《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工业和 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鲲鹏计算产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加快 5G 产业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2021 年河南省 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许昌定位:到 2025 年,产业规模达到 1500 亿元,加快 构建产业生态,打造全国知名“Huanghe”品牌,努力建成 全省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高地。 谋划重点:(1)以信创产品关键器件实际应用需求为 导向,积极开展基于鲲鹏架构的存储设备、通信模块、控制 板卡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7 (2)引进培育产业链核心元器件,关键材料等配套企 业,推动形成“Huanghe”品牌本土化供给体系。 (3)引导许继、森源、鸿昌电子等本地龙头企业积极 融入鲲鹏生态建设,加大在智能终端、电力装备企业技术、 产品与系统方案等方面的配套能力。推动建设元器件生产基 地与半导体材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关键元器件配套企业和 项目。 (4)推动制造业、农业、物流、商贸等行业的企业选 用鲲鹏生态产品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基于黄河鲲鹏架 构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集设计、制造、销售以及全产业链 解决方案。 (5)重点推进人工智能企业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 开展研发合作,开展类脑研究、人机混合增强智能等前沿技 术研究和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运动执行等关键 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6)围绕环境监测传感器、智能终端传感器和汽车传 感器等领域,积极引进一批研发生产企业,加快智能传感器 产业布局。发展基于 MEMS(微机电系统)工艺的新型红外、 气体、压力、流量等智能传感器。推进传感器系统集成与应 用。 (7)重点发展面向人工智能应用设计的智能软件,研 究开发机器翻译、海量数据挖掘分析、图像语音识别、智能 工业控制、自然语言交互等应用软件及智能系统解决方案。 8 (8)针对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控制系统 等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技术开展研发合作,推动智能感知、 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决策及人机智能融合等技术应用, 加快发展巡检、物流、焊接、搬运等智能机器人。 (9)重点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 息技术应用,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推 动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发展。 (10)重点与国家信通院、国家通信工业协会开展合作, 建设国家级智能传感器创新基地。依托 5G 边缘计算生态产 业园区,建设 5G 边缘计算产品研发基地。深度挖掘网络与 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北邮)许昌基地的科技成果,推 动科研成果转换。 (11)统筹 5G 基站规划布局,加大与电信运营商、铁 塔公司、电力公司等合作,加快推进 51.2V50Ah、100Ah、200Ah 等基站用备用电池电源的商用速度,招引一批相关配套企业。 (12)围绕应用层、大数据云计算两个环节,突出技术 赋能和创新应用,推进“5G+智能制造”、“5G+现代服务 业”、推进“5G+智慧城市”、“5G+现代农业”、推动“5G+ 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场景应用,打造 5G 产业应用生态。 2.节能环保产业 政策规划: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 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许昌定位:到 2025 年,产业规模达到 1500 亿元,打造 9 具有全国竞争优势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谋划重点:(1)重点发展中低压输配电装置、电能质 量装备、智能互联输配电装备及系统集成、静止无功补偿装 置、有源滤波成套装置等技术和装备,加快研发推广节能环 保光伏箱变、智能逆变器、节能电磁电器、光伏构件、输变 电冷却系统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高效节能卷铁芯变压器、 非晶合金变压器、智能箱式变压器等产品,提高节能变压器 市场份额。 (2)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电动机、通风机、水泵、空压 机等技术和设备,生产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定转子、稀土永磁 高效节能电机、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高效节能曳引机等装 备,延伸完善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链。 (3)重点发展节能电梯,研发应用高速电梯群控节能 技术、控制技术、变频器再生能量回馈技术等,积极拓展节 能电梯应用领域,提升节能电梯制造与服务水平,打造中西 部最大节能电梯生产基地。 (4)重点发展洗扫车、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自装 卸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等环卫系列产品,支持森源重 工加快研发基于 5G 网络的纯电动自动驾驶环卫车辆关键技 术。依托禹州市大张过滤,重点发展板框式压滤机、厢式压 滤机、隔膜式压滤机、带式压榨过滤机、铸铁压滤机、不锈 钢过滤器等环保系列产品,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增强控制 器、电机、油缸、输送泵等产品配套能力。 10 (5)重点开发废旧家电、汽车、机床的拆解、破碎、 分选新技术,实现铁、铝、铜、镁、稀贵金属等资源的充分 分离及回收,完善再生金属资源的回收体系,重点发展再生 不锈钢、再生铝、再生铜和再生镁及精深加工制品。 3.硅碳新材料产业 政策规划: 许昌定位:到 2025 年,产业规模达到 1500 亿元,着力 构筑气凝胶材料、氟新材料产业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硅碳 新材料产业基地、全球超硬材料产业基地。 谋划重点:(1)炭素产业链。围绕煤焦油加工副产品 沥青焦、针状焦做深加工利用,向下游发展,重点发展超高 功率石墨电极类、特种石墨类、突出石墨综合利用产业,不 断拓宽炭素产业链。 (2)硅材料产业链。围绕硅材料产业链,稳步提升高 纯硅烷产能,积极推进电子级(区熔级)多晶硅、纳米硅粉、 颗粒硅等下游项目,逐步打造光伏硅、有机硅、新型材料等 产业链。 (3)光伏新能源产业链。围绕光伏新能源产业链,重 点实施光伏玻璃、铝边框、银浆银粉、光伏辅材、单晶硅切 片等项目,加快推进光伏电池片、电子特气、银粉银浆等配 套项目,积极培育电池组件、光伏电站、BIPV 等下游项目。 (4)碳纤维产业链。围绕焦油加工副产品沥青焦、针 状焦做深加工,利用碳材料向碳纤维方向发展,重点发展超 11 高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碳纤维、电池负极材料等项目。 (5)气凝胶产业链。发展从原料硅制备、氯硅烷制备、 烷氧基硅烷制备、气凝胶制备、尾气回收利用的产业链条, 重点实施气凝胶、保温毡板、弘暖纤等配套项目。以气凝胶 开发应用为重点,发展引进产业链关联项目。 (6)储能电池产业链。围绕储能电池产业链,重点发 展光伏、风电等储能项目,打造储能电池产业园。重点实施 负极材料、储能电池、储能电站等项 4.生物医药产业 政策规划:《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措施》 许昌定位:到 2025 年,产业规模力争突破 500 亿元, 把许昌打造成中原“现代中药谷”、国内重要的生物技术药 研发和生产基地、国家级医用防护用品生产、储备及进出口 基地。 谋划重点:(1)创新药。面向恶性肿瘤、重大传染性 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精神疾病、慢性病等领域防治的 重大需求,开展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细胞治疗产品、 血液制品等研发项目 (2)原料药。重点开展原料药绿色工艺开发与技术攻 关,扩大优势产品规模。 (3)中成药。重点开展源于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研发, 名优大品种中成药二次开发、工艺优化与临床应用项目 12 (4)饮片制剂。开展中药有效成分提取、纯化和质量 控制技术研发。加快超微粉碎、临界萃取、高压固相萃取、 大孔树脂吸附等先进技术产业化。 (5)医用耗材。依托许昌振德医用敷料产业园建设, 加快引进医药辅料产业链关联企业入驻。 5.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产业 政策规划: 许昌定位:2025 年产业规模突破 500 亿元,培育全国重 要的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谋划重点:重点发展新能源整车、智能网联汽车以及 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汽车电子、智能网联系统、轻量化 材料、充换电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和配套产业,提高电动车 产能和产销率。 6.智能装备产业 政策规划: 许昌定位:到 2025 年,产业规模达到 500 亿元,打造 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谋划重点:(1)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重点发展高刚 度低应力床身、高速大功率高刚度电主轴、多头高速滚动丝 杠、高精度滚动直线导轨及齿轮、阀门等关键部件;工业机 器人重点发展本体制造及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 控制器等关键部件;智能电力装备重点发展换流阀、智能变 压器、智能开关设备、高强度高等级电气绝缘子、高效储能 13 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等关键核心设备;智能成套设备重点发 展智能和微型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射频识别(RFID)、地理 位置感知产品、微机电系统(MEMS)等物联网应用所需的专用 集成电路产品。 (2)数控机床。围绕关键基础部件、专用数控机床和 高档数控系统三大领域,重点发展精密磨床制造装备、高性 能数控车铣复合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柔性制造单元智 能专用装备和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研发增材制造前沿技术和 装备。 (3)工业机器人。以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为核心,关 键零部件、整机、智能生产线“三路并进”为抓手,大力发 展电动汽车壳体冲压自动化生产线、汽车轮毂自动化生产线、 码垛自动化系统、焊接技术、电梯安全部件生产等已成熟的 整体解决方案,加强新领域智能化解决方案的研发与设计。 (5)智能电力装备。重点发展新能源的风力发电机组、 风电变流器、风电控制系统,光伏并网逆变器、智能光伏汇 流箱、光伏控制系统;输变电的特高压交流输变电设备、特 高压直流换流阀及控制保护设备、直流场设备、柔性直流输 变电设备、智能一二次设备、直流融冰装置、智能一体化电 源设备;配用电的智能配电自动化、智能配电终端、中压开 关、环网柜、配电变压器、智能电表、智能用电信息系统、 储能电站、分布式电源及微电网设备;大电网安全与控制的 安全稳定系统、新一代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智能变电站 14 监控系统;电网信息和通信用的载波通信设备、光纤通信设 备、智能电网信息化系统;轨道交通方面的牵引供电自动化 系统、电气化铁路保护设备、GIS 柜、环网柜、干式动力变 压器、干式牵引整流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电气设备状 态监测设备、静态无功补偿装置;检测方面的智能二次设备 检测、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网控制及检测设备。 (6)智能成套装备。重点发展农业机械、烟草机械、 矿山机械、食品机械、电梯等特色成套装备。 (二)做大做强 3 大优势产业 1.装备制造 政策规划:《中国制造 20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豫政 〔2021〕13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 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58 号)、《关于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制” 的通知》(豫政办〔2021〕61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 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方案等 10 个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工业〔2020〕841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 要的通知》(许政〔2021〕16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推动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许政 〔2020〕14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鲲鹏计算产业链现代化 15 提升方案等 11 个方案的通知》(许发改工业〔2021〕49 号) 许昌定位:到 2025 年,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特色装 备制造业基地。 谋划重点:围绕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成套装备等 领域,以整机为牵引推动关键零部件突破发展,提升本地化 配套能力,引进培育高端装备企业,推动装备制造业大型化、 智能化、成套化。一是电力装备方面。重点谋划新能源发电 装备、输变电装备、配用电装备、大电网安全与控制设备、 电网信息和通信、轨道交通设备、工业电气自动化、智能设 备检测、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项目,建设创新研发平台、 产品公共研发中心和产品试验基地,发展系统集成、 EPC/BT、运维服务、工厂化检修、工程施工等制造型服务业。 二是汽车及零部件方面。引进汽车及零部件项目,重点谋划 传动轴、汽车轮毂、齿轮、发动机、变速箱、驱动电机等零 部件项目,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突破汽车轻量化材料制 造工艺,发展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汽车电子电器制造。 三是成套装备方面。重点突破农用机械关键总成技术、智能 控制、动力换挡和自动导航技术,发展高效联合收割机。围 绕烟机装备加快开发滤棒成型类产品。围绕矿山机械研发液 压圆锥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等高端产品。加大电梯、食 品机械整机和关键配套件集聚程度,发展服务型制造、远程 运维等智能制造新模式。 其他要求:按照中央先进制造业资金、技术改造资金项 16 目申报要求,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 2 亿元,且各类前期 手续齐全。 2.食品 政策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省建设规划(2019-2022 年)的 通知》(豫政办〔2019〕2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种 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7〕144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豫 政〔2021〕13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58 号)、《关于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制” 的通知》(豫政办〔2021〕61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通知》(许政〔2021〕16 号) 许昌定位:打造全省重要的食品产业基地。 谋划重点:发展肉制品、面制品、蜂产品、豆制品、红 薯制品、食用菌六大特色产业,谋划食品精深加工、功能性 食品、老年食品、养老保健食品、养生保健食品和酒水、功 能性蛋白、补钙产品、乳制品、特色饮品等项目,支持食品 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建设。 3.发制品 政策规划:《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17 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许政 〔 2021 〕 16 号 ) 、 《 许 昌 市 发 制 品 振 兴 计 划 ( 2020— 2023)》 许昌定位:打造全球发制品产业基地。 谋划重点:支持发制品行业企业围绕“新材料、新工艺、 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研发,谋划功能 性纤维新材料、发制品园区等项目。 (三)推动 3 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建材 政策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6〕34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豫政〔2021〕13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 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 58 号)、《关于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 制”的通知》(豫政办〔2021〕61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纲要的通知》(许政〔2021〕16 号) 许昌定位:建成全省重要的建材产业基地。 谋划重点:控制水泥产能,重点发展高强度水泥、干 粉砂浆、精品骨料、超细微粉、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等产 品,建设一批绿色建材综合生产基地;发展新型墙体材 18 料,重点发展外墙保温一体板、聚氨酯复合板、烧结保温 密孔砌块及装配式建筑等产品;卫浴洁具方面重点发展智 能浴柜、高端坐便;在建材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改 造。 2.轻纺 政策规划:.政策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豫政 〔2021〕13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 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58 号)、《关于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制” 的通知》(豫政办〔2021〕61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通知》(许政〔2021〕16 号) 许昌定位:建成全省轻纺产业发展新高地。 谋划重点: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化纺织设备,重点发展 高端面料、工业用品、医疗用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服装行 业重点发展休闲男装、都市女装、时尚童装、定制服装、 特殊服装等高档、定制服装,大力发展高端化、时尚化、 功能化、个性化箱包;发展特种纸、家具板材、钧瓷产 业。推动技术装备升级、智能生产、绿色生产、创意设 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加快轻纺行业品牌化、园区化 发展。 19 3.化工 政策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豫政〔2021〕13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58 号)、《关 于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制”的通知》 (豫政办〔2021〕61 号)、《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 知》(许政〔2021〕16 号) 许昌定位: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化工产业基地。 谋划重点:以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主延伸煤化 工产业链条,扩大与平煤集团合作,加强与平顶山尼龙城互 动发展,重点发展煤焦油深加工、多方烃加氢利用、热电联 产、环己酮、己内酰胺、烯烃类、苯精制等项目。以许昌精 细化工园区为主建设医药化工、农药化工等精细化工产业。 二、产业园区领域 政策规划:《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 见》(豫发﹝2021﹞21 号) 许昌定位:建成中部创新高地、重要开放平台、先进制 造业研发生产基地。 谋划重点: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重点 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投资强度高、亩均效益好的重大制造 20 业项目;围绕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谋划一批标准化厂 房、智能化平台、新型基础设施、环保设施项目;围绕开发 区创新平台布局建设,重点谋划一批技术创新、产品研发、 成果转化、示范应用推广项目;围绕开发区“区中园”建设, 重点谋划一批高端产业园、生产线服务业专业园、专业孵化 园、返乡创业园、中小微企业园项目。 第三部分 服务业领域 一、旅游业 许昌定位:深入挖掘许昌特色文化内涵,加快推动文化 旅游深度融合,以重大项目投资、重大消费领域培育、重大 品牌营销为抓手,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全面提高文化旅 游产品的质量水平,将许昌市打造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 和广泛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581 号) 2.谋划重点 (1)郊野公园等绿色生态空间:包括必要的游客流量 监测调控和监管设施,垃圾污水收集、防灾减灾和预警设施, 应急救援设施,游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旅游厕所, 21 游客解说教育设施,必要的环境整治等。 (2)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包括示范段内遗产点和景区 (点)设施间的连接路、自行车道、风景道、游客驿站建设, 完善道路指示和国家文化公园形象标识,水电热气改造,垃 圾收集中转设施、旅游厕所,防灾减灾设施,以及必要的环 境整治等。 (二)重要自然遗产保护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581 号) 2.谋划重点 项目需在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 和国家自然保护区名录中,具有较高生态、科普教育价值, 能够发挥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保护管理设施:包括界碑界桩、围栏(网)、标 识标牌等勘界立标设施等,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卫生救护 设施及站点等。 (2)生态服务设施:包括必要的科普教育及资源展示 设施、标识标牌、宣传栏、园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内部 道路、步行道、垃圾污水中转收集设施、供水供电设施、必 要的生态厕所和停车场。 (三)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2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581 号) 2.谋划重点 (1)智慧管理设施:包括景区智能流量监测、动态展 示系统及配套设施,智能监控和安防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等。 (2)游客服务设施:包括旅游咨询中心、游客集散中 心、分布式旅游咨询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及智能化改造,观 景平台、游客驿站等分布式游览休憩设施、供水供电设施改 造提升和直饮水设施等。 (3)旅游交通设施:包括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点) 间短距离的连接路改建扩能,景区内道路、自行车道、步道 等慢行系统,道路和景区内标志标识系统等。 (4)旅游停车场:包括配套智慧停车场(含汽车充电 设施)新建,原有配套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加装汽车充电设 施等。 3.其他要求 (1)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需在 4A 级以上景 区、国家级度假区名录中。申报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 政府,按照项目总投资 60%的标准予以支持,国家文化公园 项目不超过 8000 万,重点国家级自然遗产地项目不超过 400 万,重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不超过 2000 万。 23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重点支持旅游景区(点) 基础设施项目(不包括开放的城市公园、城市新区、小镇、 研学基地、康养旅游基地和市政项目)内具有一定收益的政 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混 杂有住宿餐饮、游乐设施等经营性内容的项目一律不支持。 若项目立项时包含有经营性内容,在填写重大项目库建设内 容和投资时应剥离经营性内容,只保留基础设施内容和相应 投资。 二、现代物流业 许昌定位:以建设“郑州现代国际物流(许昌)副中心” 为总目标,以对接融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契机, 以增强服务豫中南空港物流服务功能为重点,区域性物流中 心城市、中部制造业现代物流基地、国家级物流发展示范基 地。 (一)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1.政策依据 《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 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1〕817 号) 2.谋划重点 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公共 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对当 地物流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物流基础设施 24 项目。 3.其他要求 (1)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补助比例不超过 30%,补助 金额最高原则上不超过 3000 万。 (2)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在 建项目需完成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新开工项目需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能够在当年开 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000 万,不 支持办公楼、综合楼、公寓等建设。 (二)物流运行体系布局建设 1.政策依据 《河南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 〔2020〕121 号) 2.谋划重点 已批复的区域物流枢纽范围内,对提升枢纽服务功能具 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合理经济规模,良好信用记录,较好自我发展能 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2)项目相关手续齐备,资金落实到位,建设实施外部 条件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项目在建或确保 25 当年上半年能够开工。 (3)原则上平台类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 1000 万元。 三、“两业”融合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 〔2020〕121 号) (二)谋划重点 行业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积极开展“两业” 融合探索,为社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的平 台建设项目(不含基建)。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合理经济规模,良好信用记录,较好自我发展能力 和示范带动作用。 2.项目相关手续齐备,资金落实到位,建设实施外部条 件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项目在建或确保 当年上半年能够开工。 3.原则上平台类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 1000 万元。 四、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 (一)谋划重点 企业回收信息化管理系统及信息化网络建设,回收运输 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建设,新建拆解 26 能力或现有拆解企业改扩建及搬迁升级,机械化、自动化、 智能化拆解车间建设,国产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 产及规模化应用等。 (二)其他要求 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资金安排比例为 20%。 第四部分 城市基础设施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最新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发 改投资〔2021〕1275 号)要求,要认真摸排 2000 年底前建 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对于安全 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 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2021-2023 年改造计划已 由住建部门组织编制,住建、财政、发改三部门联合上报 至住建部备案),做到符合改造对象范围的老旧小区应入 尽入,规范履行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方面,中央预算内投 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督促引 导供水、排水、燃气、电力、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 会责任,推动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 27 改造。通知要求,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督促及 时解决。 (二)谋划重点: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红线内 配套设施。 (三)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条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 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需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并完 成项目前期工作。提交以下材料:申报投资计划请示文 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等相关审批文件,项 目所在地县(区、市)政府出具具有财政承受能力的承 诺,项目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国家明确需提交的相 关资料等。 二、城市防水排涝设施建设项目 (一)最新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 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 号)。加强城市内涝治 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城市内涝 治理的支持力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7 号), 要求到 2022 年,受灾严重地区城市雨水管渠、毁损河道等 排水防涝工程设施得到全面修复,安全隐患全面消除,薄 弱环节全面加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结合 灾后恢复重建完成新版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排水防涝能力 超过灾前水平。到 2025 年,各城市基本形成“源头减排、 28 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 系。 (二)谋划重点: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河湖水系 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工程、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工 程、城市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和防洪能 级提升工程。 (三)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条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 资的城市排涝项目,应符合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完成 项目前期工作并具备在国家要求的时间内开工的条件,项 目所在地县(区、市)政府出具具有财政承受能力的承 诺,项目业主具有较好信用,国家明确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等。 三、城乡集中供水项目 (一)最新政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河南许昌)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1〕56 号)要求,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加快建成城乡一体化 供水网络。 (二)谋划重点: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 (三)申报条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城乡一体化 供水网络项目,需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具备在国家要求的 时间内开工的条件,地方政府出具具有财政承受能力的承 29 诺,项目业主具有较好信用,国家明确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等。 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一)最新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综合采取“渗、 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 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 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二)谋划重点: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 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 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 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 设,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 然生态修复。 五、城市集中供热项目 (一)最新政策:《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83 号),对集中供热的规划、建 设、经营、服务、使用和设施保护进行规范。 (二)谋划重点:供热管网建设和老旧供热管网改 造。热生产企业厂区外至热用户整体建筑建设用地红线以 外的供热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建设、管理。 30 六、城市道路建设 (一)最新政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2020 年)》,加强东中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薄弱环 节建设,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 统。 (二)谋划重点: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主干路 线规划建设一批上跨下穿高架工程,完善公交专用道、非 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系统、行人过街设施,推行城市综合管 廊,健全城市路网系统。 七、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保护项目 (一)最新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 积极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丰富历 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内涵和类型,及时将符合标准的 老厂区、老港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划定为历史文化街 区,将符合标准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和交 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等确定为历史建筑。 (二)谋划重点:保护历史街区及其古建(构)筑物等 有形文化遗产、抢救保存民族民间文化、地方传统民俗习 惯等无形文化遗产。 八、城市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31 (一)最新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对调节气候、保持水土、 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 质量所起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城市绿化资金 投入,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 (二)谋划重点:将城市范围内的河岸、山坡、城市 主干道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点部位,建设总量适 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五部分 都市圈建设 一、最新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 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 号)提出,围绕推进基础设 施一体化,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建设统一开放 市场,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构建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 都市区建设。 二、谋划重点 围绕高效推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共建互联互通的 都市圈;推动许港产业带建设,共建产业协同的都市圈; 强化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治理,共建绿色魅力的都市圈; 高水平建设开放平台和营商环境,共建开放包容的都市 32 圈;促进公共服务共享共用,共建品质宜居的都市圈,分 领域谋划一体化项目。 第六部分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一、最新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 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 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 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 制,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 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河南许昌)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1〕56 号)提出,许昌市要以缩小城乡发展 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 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 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 心任务推动共同富裕,围绕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制度、完善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建立科技成 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 3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 制,积极探索符合河南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 二、谋划重点 紧扣城乡融合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围绕完善 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增 加公共产品供给、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等谋划储备项目。 第七部分 交通基础设施 一、铁路专用线 为贯彻落实国家“公转铁”要求,鼓励大型工矿企 业、工业园区、物流基地等修建铁路专用线,解决企业 “最后一公里”运输问题,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和企业效益。 项目由企业谋划提出,资金为企业自筹解决,企业可 自行或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申请项目报告,逐级报 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前需办理的前置要件包括:土地 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铁路局出具的接轨意见。 二、公路领域 (一)高速公路 我市地方高速公路需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21-2035)》组织实施。地方高速公路项目若由政府投 资,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若由企业投资由省级投资 主管部门核准。审批或核准所需的前置要件包括:土地预 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 (二)普通国省道 34 普通国省道项目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国家公 路网规划(2013-2030 年)》(发改基础[2013]980 号)、 《河南省普通省道网规划调整方案》(豫发改基础 [2014]341 号)组织实施。国省道项目可申请国省补助资 金,剩余资金由沿线属地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解决。 国省道项目审批权限在市级,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审 批,项目从可研报告开始审批,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为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三)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由县(市、区)谋划实施,由市交通运输局 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给予支 持。2008 年我市已完成村村通油路任务,2021 年底实现 20 户以上自然村通公路。各县(市、区)应在窄路加宽、建 制村通双车道、建制村互通等方向谋划农村公路项目。 农村公路项目审批权限在各县(市、区)投资主管部 门,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包括: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 意见书。 三、综合交通枢纽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 化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交通运 输部对不同级别的综合枢纽及客运站给予车购税补助,补 助标准为:综合客运枢纽按投资规模大小补助 3000-7500 万元,其中投资 1 亿元以下每站国、省补助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投资 1-2 亿元每站国、省补助总额不超过 4500 万元;投资 2-3 亿元每站国、省补助总额不超过 6000 万 35 元;投资 3 亿元每站国、省补助总额不超过 7500 万元。普 通公路客运站新建一级车站国、省补助总额每站不超过 3000 万元,改建国、省补助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未能申 请国补资金的,省补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新建二级车站 国、省补助总额每站不超过 1200 万元,改建项目每站国、 省补助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未能申请到国补资金的,省 补资金不超过 600 万元;新建三级站每站省补助不超过 400 万元,改建项目每站补助 200 万元。 客运站项目审批权限在各县(市、区)投资主管部 门,审批或核准所需的前置要件包括:土地预审意见和规 划选址意见书。 第八部分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展领域 一、政策规划 重点支持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纲要》编制的《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四 五”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的但既有渠道未予安排的重大项目; 同时对党中央、国务院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展领导小组明确交办且既有渠道无法支持的重大事项予以 倾斜支持。 二、许昌定位 从流域划分上看,许昌市整体位属淮河流域,《黄河流 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认定的黄河流域范围无 36 我市所辖的县(市)区,从规划定位上看,因鄢陵县实施了 引黄调蓄工程,故《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规划》中明确许昌市属于规划拓展区,非核心区。故在进行 项目申报时建议仍按既有渠道对重大项目进行申报,既有渠 道确不能申报的,可通过此渠道进行申报。 三、谋划重点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土保持、 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整治等 领域。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单行材料 项目单位要按程序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报送 资金申请报告和综合信用承诺书,并提供项目前期手续。 1.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包含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 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专项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 策依据、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情况(含分年度投资 额)、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项目的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 监管责任人等。 37 2.综合信用承诺书 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按照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 信息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与资金申请报告中的项目建设 规模、总投资金额等内容应保持一致,可研批复应附项目招 标核准意见。 4.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 选址意见与用地预审意见应明确项目是否涉及拆迁及 占用耕地、是否够符合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是否涉及新 增建设用地等内容。 5.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批复(备案表) 说明项目群众支持率、地方满意度、社会风险等情况。 6.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环评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需办理的,应说明理由并 出具说明。 (二)相关注意事项 1.项目未重复申请和获得其他中央专项投资。 2.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所报项目需符合当地财政 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超过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不会 38 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第九部分 节能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 一、政策规划 《节约能源法》、《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 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河南省 2021 年节能降耗工作 要点》 二、许昌定位 围绕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电气、建筑固废处理装备和应 用为重点,打造有影响力的中部地区绿色循环发展城市。 三、谋划重点 一是资源循环利用方面,重点谋划再生金属、建筑固废 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废旧汽车拆 解等项目;二是节能电气方面,重点围绕高效电机、电力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电机拖动设备等谋划项目;三是环 保装备方面,重点围绕压滤装备、建筑固废处理装备、固废 资源化设备等方面谋划项目。 四、其他要求 谋划新上重点项目时,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优 选鼓励类重点项目。新上项目既要算投资账,也要算产出帐, 项目能效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要对标行业先进标准 39 和国内先进水平,最低要优于全省能效平均值。 第十部分 粮食行业领域 一、政策规划 《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 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实 施方案》(豫财贸〔2021〕82 号),明确提出我省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 念,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 链“三链”同构,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 “四化”方向,坚持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 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绿色仓储、品 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 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提升行动”,打造“十四五”时期优 质粮食工程升级版,通过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全面提升 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我省由粮食资源大省 向粮食产业强省转变。 二、许昌定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 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方案》(豫财贸〔2021〕82 号),围绕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 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提升行 40 动”谋划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全 市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我市 粮食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谋划重点 以提升绿色仓储水平、增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 为重点,支持企业依托现有粮食仓储资源,鼓励因地制宜升 级改造仓储设施,提升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鼓励企 业推广应用气调、机械或热泵制冷控温、内环流控温等绿色 储粮技术,完善粮情在线监测和智能化控制功能,提高收储 环节粮食品质保障能力;支持粮油质检中心优化粮食质检培 训体系,提高粮油质检业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质量 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 险监测服务。 四、其他要求 以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为单位,积极组织引导 全市粮食龙头骨干企业、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各级粮食质量 检验监测机构开展年度项目申报。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 例不得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30%。贴息补助比例不得高于 企业实际贷款按基准利率计算后的 50%。同一项目、同一实 施内容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笔贷款、同一期限发生 利息已享受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支持。 第十一部分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 41 一、政策规划 为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 资计划管理,加快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特制定了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 法》(发改地区规〔2017〕2136 号),该《办法》为重点流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的主要政策依据。 二、许昌定位 依据《河南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地域范围 表》,许昌市被认定为属于淮河流域,故可支持河道(湖库) 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生态廊道等流域 可持续发展 3 种类型。 三、谋划重点 (一)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支持内容包 括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污水管网,垃圾收 运,河道湖库垃圾清理(对河道和湖库堤坝内的陈旧垃圾进 行清理,并运送至垃圾处理设施),污染底泥清理(对河道 和部分湖库中存在严重污染的底泥进行清理,底泥总氮平均 浓度在 1000mg/kg 以上和总磷平均浓度在 420mg/kg 以上), 人工湿地(沿河道和湖库堤岸及周边建设人工湿地,利用湿 地水生植物对氮磷的吸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生态护岸 (通过种植吸收特征污染物较强的植物,或采用植物和工程 相结合的综合护坡系统进行坡体植被修复和加固,拦截排入 河流湖库的污染物,长度指河道左右岸生态护坡长度总和), 生态隔离带(在河流湖库堤坝外种植乔木、灌木、草本等植 42 物,形成具有隔离功能的生态屏障,与河流湖库距离不超过 3 公里),生态沟渠(对农田排水沟渠进行底泥清理,种植 具有吸磷吸氮功能植物,削减通过沟渠排入河流的污染 物)。 (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支持内容包括污水 管网、垃圾收运、河道湖库垃圾清理、污染底泥清理、人工 湿地、生态护岸、生态隔离带(同上)、护栏(沿城镇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开展建设,实现对饮用水水源地 的有效隔离和防护)、生态沟渠(同上)。 (三)生态廊道等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支持内容包括 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污水管网,垃圾收运, 河道湖库垃圾清理,污染底泥清理,人工湿地,生态护岸, 生态隔离带(同上),生态步道(在河道湖库周围具有生态 旅游开发条件的乡村或需开展生态廊道建设的城市重点区 域修建步道,增强流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河流湖库距离不 超过 2 公里)。 四、其他要求 (一)河湖连通、河道疏浚、河堤河坝、道路桥梁等水 利、交通和市政工程,工业企业等内部污水处理工程、特种 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雨水管网和中水管网工程,垃圾焚烧处 理及飞灰处理工程、垃圾封场工程、垃圾转运车辆、危险废 弃物处置工程、医疗废弃物处置工程和建筑垃圾处理工程不 属于支持范围。 (二)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饮用水水源 43 地治理、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应至少包括 2 项。比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需包含**、 **、**等多项内容;若只包含 1 项内容,则不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需与项目名称相对应,如建设内容中生 态步道规模较大的,项目名称中应有“生态廊道”或者“流 域可持续发展”表述;如项目名称是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 的,建设内容中的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内容, 不能支持。 (四)该专项投资属于补助性质。项目建设资金由各地 和项目单位自行负责筹措,专项投资给予适度补助。丹江口 库区范围和西部大开发比照县补助上限按照测算总投资的 60%计算,其他地区补助上限按照测算总投资的 45%计算,每 年国家切块额度确定后,按照统一标准确定项目补助资金。 五、项目单行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综合信用承诺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稳评、节能登记表等前期手 续(仅需新建项目提供)。 5.到位资金证明、项目资金承诺。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 落实,资金到位率达到 15%以上。所报项目需符合当地财政 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超过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不会 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6.投资完成情况说明。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超过80%的 44 说明(仅需续建项目提供)。 7.底泥污染情况监测报告。建设内容包含污染底泥清理 的项目,提供环保或水利部门出具的底泥污染情况监测报告 (底泥总氮平均浓度在1000mg/kg以上和总磷平均浓度在 420mg/kg以上)。 8.其他注意事项。关于合理工期,总投资≤3000 万,工 期 1 年;总投资>3000 万,但≤1 亿元,工期 2 年;总投资>1 亿元,工期 3 年。对于污水处理、污水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 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镇级不超过 1 万吨/日,县级不超过 4 万吨/日,地市级不超过 30 万吨/日。对于垃圾处理和垃圾 收运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镇级不超过 60 吨/日,县级不超 过 200 吨/日,地市级不超过 1500 吨/日。对于污水管网收 集工程,平均每公里管网污水收集能力不得低于 50 吨/天。 第十二部分 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 “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教 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 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 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大 类项目申报。 一、政策规划 (一)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一个“专项管理办法”及六个“实施方案”。 45 1.一个“专项管理办法” 2021 年 4 月 1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社会领域 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 〔2021〕525 号)。 2.六个“实施方案” (1)2021 年 5 月 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编制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 进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671 号)。 (2)2021 年 6 月 1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 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共同编制的 《“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改社会〔2021〕893 号)。 (3)2021 年 4 月 2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国家林草局、 国家文物局共同编制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发改社会〔2021〕581 号)。 (4)2021 年 4 月 2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退 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共同编制的《“十四五”时期社会 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60 号)。 (5)2021 年 4 月 2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共 同编制的《“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 案》(发改社会〔2021〕555 号)。 (6)2021 年 6 月 1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 46 家卫生健康委共同编制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 号)。 (二)规划目标 1.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 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完善现代化教育体系。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发展, 进一步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基础教育补短板、职业教育树 精品、高等教育创一流,发挥投资精准支撑和撬动作用,全面 提升教育体系内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到 2025 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 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 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 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 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 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 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 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3.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到 2025 年,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重 点文物和重大考古遗迹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文化旅游融合程 度显著加深,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 47 重要标志的传播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满足感明显提升。 4.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 到 2025 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 社会福利、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 改善,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人 员配置进一步强化,殡葬、退役军人等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 步伐。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方面,儿童福利服务、未成年人救 助保护、流浪救助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精 神卫生福利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 步提高;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方面,对党中央、国务 院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或确认的烈士纪念设施应建尽 建;稳妥建设军人公墓,满足基本安葬需求;实现每个省(区、 市)至少有 1 所水平较高的区域性优抚医院,提高光荣院保障 水平和床位利用率;残疾人服务体系方面,实现每个省(区、 市)都有一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设施,每个地市都有 1 所专 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建设若干省级盲人按摩医院, 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5.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到 2025 年,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6 平方米以 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 0.9 块,全国社会足球场 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等有条件的地区每万人 达到 1 块以上,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 设施网络。 48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到 2025 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 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 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 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 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二、许昌市规划目标 立足许昌,我市社会事业今后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 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 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的文明素养、受教育程度、健康水平、 生活质量等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 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具体到各领域: (一)教育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到 2025 年,致力实现“五个发 展”,建成中原教育强市,使许昌教育总体实力和质量水平 进入全省前列。一是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到 2025 年全面普 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6%,普惠性资源 覆盖率达到 86%,公办园学位占比达到 50%。二是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消除大班额,基本实现“零择校”,到 2025 年义务教育巩 固率达到 96.5%以上,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到 90%, 在全省率先实现优质均衡。三是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到 2025 49 年普通高中一本、二本及“双一流”上线人数和上线率逐年 提高,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 到 95%。魏都区、襄城县、建安区和长葛市全部通过义务教 育优质均衡国家验收,其他县(市)基本达标,率先在全省 实现优质均衡。四是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发挥许昌市中高职 职业教育发展联盟作用,鼓励推动许昌学院转型发展,到 2025 年全市建成 3-5 所高水平职业院校、4-6 个高水平专业 (群)和 5 个产教融合型职教集团,每所职业院校均建成 1-2 个重点示范专业(群)和 2-4 个特色专业(群),职业院校 年招生规模扩大到 30000 人,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 80000 人 以上。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参与率达到 100%,“双 元制”育人模式得到深入推广,构建具有许昌特色、全省一 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是高等教育跨越发展。全力支持 许昌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学院、陶瓷学院发展,深化 与河南农业大学的校地合作, 积极推动新联学院新校区建设, 积极引进更多高等教育资源, 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 毛入学率提高到 60%, 提升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 (群) 建设水平,使高等教育资源布局趋向合理、学科布局取得新 突破,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水平明显提升,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医疗卫生 全面推进健康许昌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 的战略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 业公益属性,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成市级公立“四所 医院”、县级公立“三所医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医疗集 50 团、县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达标升级,实 现村卫生室共有产权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 看得好病”。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疫情 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推动疾控机 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市级建成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县级依 托综合医院建成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 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依托深厚的中 医药文化和产业基础,实施一批中医药重大项目,健全完善 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培养引进中医药人才队伍,让中医 药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文化旅游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 化建设,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强市。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争创全国戏曲之乡。立足文化和旅 游特色,加大夏禹文化、三国文化、钧瓷文化等优秀传统文 化研究发掘力度,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 统性保护,建设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让文化遗产 传承不绝、“活”出精彩。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文化旅游产 品更加丰富,宣传营销体系更加完善,文化资源优势不断体 现,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到 2025 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 320 亿元,接待游客量 突破 4000 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 300 亿元,文化和旅 游综合收入年均增幅均高于全市 GDP 增长幅度。 51 (四)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综合救助格 局基本形成。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保障范围进一步 拓展,人民群众更多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 利服务。儿童福利制度取得新进展。基本建成城乡一体、覆 盖全面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儿童福利制度基础得到夯实, 儿童保障由兜底性、 基础性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取得重要进展。 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更加完备。退 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显著进展,政策制 度更加完善,服务保隙水平明显提升,退供军人的荣誉感、 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 水平,确保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残有所助。 (五)体育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优化 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抓好市体育会展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 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推动体医、体教、体旅融 合发展,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提升居民身体素质。 (六)养老和托育 突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作用,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 板,聚焦养老机构失能照护功能,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 度,全面放开市场,深化养老服务事业改革,促进养老服务 发展向高质量转型。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完善计生特 殊家庭养老、医疗等政策,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 52 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三、谋划重点 (一)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主要包括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职 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三部分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支持职业院校联合重 点企业建设许昌市技能实训中心,支持许昌电气学院“三期 工程”,许昌陶瓷学院“新校区”建设,支持许昌职业技术 学院承担更多培训任务,与企业联合建设示范性职业培训基 地,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发展品牌 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实现优质职业教 育资源共享,争创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市。 (二)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一是市级层面,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大疫情 救治体系建设以及“四所医院”建设;二是县(市)级层面, 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及“三所医院”建设;三是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主要支持黄河以及国家明确的其他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区分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 古发掘项目。 (四)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 一是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项目,支持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 设施、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 53 服务设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二是退役军人服务设施项目, 支持建设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三是残疾人服 务设施项目,支持建设残疾人康复设施、残疾人托养设施、 省级盲人按摩医院。 (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主要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 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 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主要支持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公办托育服务能力项目、普惠 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和儿童友好城市示范项目。 四、其他要求 (一)支持标准 1.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 资补助等方式安排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地方项目原则上 按照中部地区不超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 工程建设投资,下同)的 60%的比例进行支持,对每所高等职 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不超过 8000 万元,每所中等职 业院校支持不超过 3000 万元。 (1)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集中支持 14 个原集 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共 832 个县。 54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 不超过 1000 万元、500 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 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 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 200%。“十四五”期间,每县支持 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 (2)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高 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不超过 8000 万元,每所中 等职业院校支持不超过 3000 万元。 (3)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双一 流”建设中央高校支持额度逐校测算确定。国家产教融合创 新平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单列,原则上不计入高校支持额 度。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以及委内关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央预算内投资 支持政策等规定执行。每所部省合建高校支持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每所中西部高校(非部省合建)、优质医学和师范院校 支持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2.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 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 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 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 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地方项目原则上按照中部地区不超 55 过总投资的 60%的比例进行支持。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 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 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2 亿元、 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 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3 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 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 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 别不超过 5 亿元、3 亿元、3 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 2 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 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2 亿元和 5000 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 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2 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 过 5000 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 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1.5 亿 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 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 1 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 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3.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履行项目有 56 关审批程序,会同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国家发展改革 委统筹考虑国家财力状况、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区域 发展支持政策和各地差异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原 则上中部地区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 60%予以支持。 中部地区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中央投资最 高支持额度为 1200 万元,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中央投 资最高支持额度为 8000 万元,国家文化公园一般项目,中 央投资最高支持额度为 2000 万元, 4.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中部地区不超过平 均总投资的 60%的比例进行支持(定额支持项目除外)。对低 于平均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原则上给予上述相应比例 支持;对高于平均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各地自行解决。 对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站、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光荣院、优抚医院的改扩建项目, 支持额度按照支持标准的 50%申请。 5.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相关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 责落实建设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财力状况统筹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逐年安排,滚动实施。地方政府、项目 单位等要发挥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强规 划组织实施。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中部地区不超过平 均总投资的 60%的比例进行支持(定额支持项目除外)。在上 57 述支持比例的基础上,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 合体) 中央预算内投资, 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健身步道和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 资,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共体育场 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按照平均总投资 600 万测算, 每个 11 人制标准足球场按照平均总投资 300 万元测算。其 他制式足球场每块定额支持 30—50 万元。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相关项 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 据国家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逐年安排,滚动 实施。建设任务可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情况和项目执行 情况展期实施。地方政府、项目单位等要发挥主体责任,多 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中央 预算内投资重点布局支持省、市级(含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建设。 (1)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原则上按照中部地区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 60%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对低于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 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对高于床均建 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由各地自行解决。 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改造、应急救援设备配 置项目。按照“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原则构 建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地级市公办养老服务 58 机构在新建和改扩建等过程中,可在同步改造和拓展现有服 务设施基础上,成立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并可申请 100 万 元应急救援设备包,用于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和相关物资,每 个项目仅限申请一个设备包且设备包不能单独申请。 (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 按每张养老床位 2 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 机构建设,1 万元的标准支持旅居型机构建设。项目同时符合 多种支持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 年度补助床位数不超过 10000 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 的按 10000 张补助,或者分年度实施。建设任务跨年度的项 目,可以分年度安排。 (3)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 上按照中部地区不超过平均总投资的 60%的比例进行补助。 其中,对低于平均总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给予相应比 例的补助;对高于平均托位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 出部分投资由各地自行解决。对于南疆四地州、涉藏地区、 享受中西部待遇等政策地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4)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 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 1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5)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 上按照中部地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60%的比例进行补助。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类单体 项目补助上限按 2000 万元控制,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 适儿化改造类单体项目补助上限按 1000 万元控制。原则上 59 每个示范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总额不超过 1 亿元,可以 分年度安排。 (二)申报条件 1.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 (1)项目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遴选要求。 (2)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前期工作准备成熟。计划新 开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投资计划 下达后当年即可开工建设。 (3)地方资金已落实。 (4)已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 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5)在同一实施周期内,同一项目此前未获得其他中央 预算内投资(不含按计划分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续建项目)。 2.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必 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健康(含中医药)事 业发展规划,规模适当、功能布局合理、流程科学。 (2)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前期工作准备成熟。计划新 开工项目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办理规划、用地等手 续,投资计划下达后当年即可开工建设。 (3)地方资金已落实。 60 (4)已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 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5)在同一规划期内,同一项目此前未获得中央预算内 投资或为分年度执行的续建项目。 3.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需编制项目储备库,项目遴选过 程中,优先考虑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 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 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 求,以及太行山旅游业发展、东北地区全域旅游发展、巴蜀 文化旅游走廊等中央明确的重大旅游发展任务相关的项目, 并积极向“三区三州”、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 重点地区倾斜。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中央预 算内投资。除特别说明外,“十三五”时期已经安排中央预 算内投资予以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十四五”时期 支持范围。 4.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 经与国家衔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 程专项,除支持尚无设施的火葬区的县(市、区)新建殡仪 馆”外(目前我市还有鄢陵县未建),不再支持县级民政、退 役军人、残疾人等领域项目,但地市级的所辖区可以申报项 目。在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各项目分别设置了单个项目 支持标准。 (1)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61 儿童福利院。建设床位控制在 100—450 张之间,床均面 积控制在 35—43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12 万 元测算。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床位控制在 50—100 张之间, 床均面积控制在 30—35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9 万元测算。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床位数控制在 30—200 张之间,床均面积控制在 27—32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 按不高于 9 万元测算。 殡仪馆和火化设备配套。殡葬服务设施项目优先安排火 葬区尚无殡葬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做到应建尽建,不留空 白。对于改扩建项目,要优先支持建设年代久、服务功能严 重不足的项目。人口规模在 50 万以下的县(区、市),建设规 模控制在 2000—7000 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 于 0.36 万元测算。地市级和人口规模在 50 万以上的县(区、 市),建设规模控制在 7000—16000 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 设投资按不高于 0.36 万元测算。新建殡仪馆可配套购置火 化设备,每套按 100 万元标准予以支持。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模控制在 3000—5000 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 万 元测算。 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床位数控制在 500 张以内,床均面 积控制在 50—60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15 万 元测算。 62 (2)退役军人服务设施 烈士纪念设施。按平均总投资 1000 万元测算。 军人公墓。按平均总投资 1500 万元测算。 优抚医院。床位面积控制在 30—50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 设投资按不高于 15 万元(含设备购置)测算。 光荣院。床位数控制在 100—200 张之间,床位面积控制 在 30—50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15 万元(含基 本康复辅助器具购置)测算。 (3)残疾人服务设施 残疾人康复设施。省级、市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规模 控制在 4.2 万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 万元测算。 残疾人托养设施。省级、市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规模 控制在 1.3 万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 万元测算。 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床位数控制在 100—200 张之间,床 位面积控制在 75 平方米以内,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22 万 元测算。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建设申请要符合《方案》规定的遴选要求。 (2)项目要符合事业发展规划需要,与当地实际状况相 适宜,选址布局科学合理。 (3)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规定。 63 (4)项目要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 有关规定,落实前期工作条件,建设资金足额落实。 (5)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 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 2463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 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投资〔2015〕2942 号)要求,做好与三年滚动投 资计划的衔接,并录入重大建设项目库。 项目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1)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 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 床位不少于 30 张护理型床位,床均面积控制在 30—40 平方 米之间,投资按每床位 12 万元测算,不足 12 万元的按实际计 算。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一是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控制在 500 张以内,床均面积在 42.5—50 平方米之间,建设规模控制在 21250 平方米以内,每张养老床位床均投资按 15 万元测算,不 足 15 万元的按实际计算。二是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 安全改造提升。对已建成但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公办养老 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改造, 配备消防器材,改造安全疏散设施、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 64 标志等。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按“400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测算,不足测算标准的按实际计算。 (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 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培训疗养设 施、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旅居、培疗转型养 老”4 类项目: 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 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 化、品牌化运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浴助洁 助医助行等服务能力,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 力。 支持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 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完善长期 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专业护理人才培养储备,提升信 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强 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 养结合服务,建设项目原则上床位数应在 50 张及以上,床均 面积控制在 30—50 平方米之间,床位数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或 机构实际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可同时申请设备包。 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 状况,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畅通 全国普惠旅居养老服务。 65 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 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 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0 号)提出, 通过改革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加快转型发展,促进公共 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转向健康养老等新型服务业。《关于 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 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 号)进一步明 确将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改革的主要方 向。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对于中央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项 目,可通过完成“先接后交”手续,视同资产承接方已具备项 目产权或使用权,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各地要加大政 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同时,对于完成资产交接、前期手 续完备、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要求的地方所属培训疗养 机构转型项目,成熟一批、储备一批,积极纳入支持范围。 (3)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 服务等方式运营。支持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承担指导功能 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 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 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 “十四五”期间将根据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相关 部门另行研究制定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标准后,安排 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 (4)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66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 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 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 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 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 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培育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 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 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 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 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 150 个以内为宜。 (5)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支持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范围的城市加强 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 化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应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 普惠性服务,营利性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重点支持能够补 短板、强弱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建设,单项投资较小 的一般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5.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按照国家发改委最新要求,“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 施补短板工程除“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在全省范围支持外, 不再支持县级项目。 主要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 67 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社会足球场地的项目,项目遴 选标准如下: (1)体育公园。总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绿化率不 低于 65%。如果总面积包括水域面积,水域面积占比不超过 30%。体育公园至少要包括以下 4 类功能:一是常规球类:3 人 制篮球场、5 人制足球场、7 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门 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单打)、网球场(双打)、 多功能运动场地、极限运动设施等。二是步道类:健身步道。 三是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四是儿 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 沙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体育公园要同时具备以上 4 种功能,可以至少同时开展 5 种运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不支持体育公园内部的体育场馆建设,不支持室外健身器材 购置(如扭腰器、健骑机、太空漫步机、单双杠、儿童秋千 等)。体育公园在设计时要考虑具备应急避难场所等功能。 鼓励建设智慧健身设施。 (2)健身步道。按照运动形式主要分为登山步道、健 走步道和骑行道。鼓励建设智慧健身步道。 健走步道,适用于街道、社区、滨河道、公园等的步道。 道路本体的宽度不少于 2m。单个项目道路长度原则上不低于 5km。道路面层应采用合成材料、彩色沥青、木制材料等。 标识系统应有信息标识、指向标识和警示标识等。 登山步道,适用于在可开展登山健身运动区域的步道。 道路本体宽度不低于 1.5m(受山势地形限制,局部地区最小 68 宽度不低于 1m)。单个项目长度原则上不低于 10km。道路面 层应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辅以彩色沥青道、砾石道、间隔石 道、木栈道等。标识系统应有导示标识、警示标识、劝示标 识和路书等。 骑行道,适用于符合骑行运动要求的街道、社区、滨河 道、公园等的骑行道。骑行道道路本体单行线宽度不少于 2m。单个项目骑行道道路长度原则上不低于 15km。道路面层 可用彩色沥青、合成材料等。标识系统应有指示标识和速度 警示标识等。骑行道不可与机动车道混用。 (3)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 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以室内场地为主,可室 内外场地结合。室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10000m2,主要包 括运动健身功能区和配套服务功能区。运动健身功能区建筑 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 50%,不设固定看台(座席),且至少 包含 4 类(含 4 类)以上运动项目(如球类、健身操房、器械 健身、游泳等)。配套服务功能区主要包括必要的餐饮配套 服务、商业配套服务、场馆管理办公以及卫生间、医务室等 配套设施等。 在建设室内场地的基础上,可配套建设室外健身活动场 地。室内外健身活动场地均应包含活动区和缓冲区,室内健 身活动场地面层应根据健身项目选择木地板、合成材料或专 用地垫等。室外健身场地面层可根据健身项目选择合成材料、 人造草坪或悬浮拼装地板等。室内外场地需配备照明系统, 室内场地水平照度不低于 200lx,室外场地水平照度不低于 69 150lx。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在设计时要考虑具 备改造为临时方舱医院等功能。鼓励建设智慧健身中心。 中央预算内资金不支持餐饮配套服务、商业配套服务的 装饰装修工程、水电气安装工程和设施设备安装等。 (4)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 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标准田径 跑道周长为 400m,弯道半径为 36.5m,两圆心距(直段)为 84.39m;环形跑道 8 条,直跑道 8 条—10 条,每条跑道宽度不 低于 1.22m。标准足球场地按照 11 人制标准足球场设置。 (5)社会足球场地 社会足球场地根据规格分为 11 人制标准足球场地、7 人 制(8 人制)、5 人制非标准足球场地。 十一人制标准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 90× 45 米。可设置在田径场地内,也可独立设置。应提供较比赛 场地更大的草坪延展区,周围区域范围应满足安全缓冲和竞 赛工作的需要。为了便于开展群众性和青少年足球运动,可 以将标准足球场划分为两个非标准足球场使用。 非标准足球场。7 人制(8 人制)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 线区)不小于 45×45 米,可将标准足球场划分为 2 个 7 人制 足球场,也可独立设置,还要在比赛场地外设置缓冲区。5 人 制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 25×15 米。在比赛场 地外应设置缓冲区。 第十三部分 外贸产业领域 70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 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 知》 二、许昌定位 发挥产业基础和区位交通优势, 着力提升流通网络枢纽, 加快建设特色供应链中心,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枢纽节点。 三、谋划重点 重点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平台、国际营销网络 建设,依托与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完善与自贸区物流网 络,提供生产标准及检疫场所,助推农产品出口。 重点发展农机装备、农资、农产品等优势产业,大力拓 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强化对德现代农业领域合作。 第十五部分 省、市重点项目 一、重大项目谋划的主要依据 (一)根据国家战略及各级各类规划来谋划项目。战略 和规划是项目的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集体十分重视项 目建设规划,明确要求把调控的重点放到规划上:国家审批项 目时首先要批规划。因此,在项目谋划时,首先我们要研究那 些项目符合全国、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行 业、专项建设规划。 71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战略目标、定方针 政策、定重点任务”。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的总体纲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统筹安排和指 导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定城市规模、定城市发展、定空 间布局”。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通过规划深刻回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城市,怎么建设城市” 这一问题。 3.土地利用和空间规划——“定指标坐标、定土地开发、 定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和功能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 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 4.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上位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 伸。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关系 全局的重大问题编制的规划的若干主要方面、重点领域的展 开、深化和具体化,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总体规划 相衔接。 (二)根据国家和省的资金投向和重点项目安排导向谋 划项目。现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性投资支持的项目主要是政府 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比如 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基础教 育、公共卫生体系、公检法司、农村公路、生态建设和环境 72 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也有一此涉 及到竞争性领域的,主要是高技术产业项目。 (三)根据国家发布的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来谋划项目。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国家将定期发布 产业指导目录,如《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 目录》、《外商投资项目指导目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指导目录》。把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用好,做到谋划项目 有依据。 (四)根据特色、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来谋划项目。所 谓好的项目,就是符合市场需求、立足实际,效益明显,能够 带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特色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是谋 划项目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因此,在项目的谋划上,一要立足 当地实际、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来谋划 项目。二要围绕产业链发展来谋划实施配套项目的建设。 (五)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导向来谋划项目。随着市 场经济的日臻完善,抓项目一定要瞄准市场,与市场需求相 对接。要围绕拉动经济新的增长点找项目。但凡新的经济增 长点,都是市场紧俏、需求旺盛或潜力巨大的产业。比如生 物医学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未来产业等。 (六)依托协同发展、交流对接来谋划项目。一是各类 展会、技术交流会和经贸洽谈会,都有着不同类型的大量信 息存在,都有大量商机。二是依据科研成果和专利成果转化 73 谋划项目。三是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来谋划项目。 二、2022 年省、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一)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1、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 (1)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2)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 2 亿元以上的研究院、设计院、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中心、公共科技平台、高校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 (3)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不 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孵化器等项目。 2、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 5G、物联网、卫星互联网、通信网 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北斗、量子通信 等项目。 (2)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 PUE 值不高于 1.3 的新型数据中心, 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智能计算中心等项目。 (3)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产业数字化、智慧交通、社会服务 74 等项目。 3、新型城镇化项目 (1)中心城市建设项目 1)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 建设、城市更新、市政交通、生态廊道、综合管廊、污水处 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系统项目; 2)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3)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灾后恢复重建市政项目。 (2)县城提质项目 1)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县城市政交通设施、生态水系、 综合管廊、供水设施、市政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地下 空间综合体等项目; 2)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县城提升和内涵建设项目。 4、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1)交通项目 1)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项目; 2)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和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建设 项目,重要铁路专用线以及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储备项目; 3)高速公路项目; 4)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总投资 20 亿元以上的国 省道升级改造项目; 5)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项目、运输机场、通用机场 75 项目; 6)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港口航道项目; 7)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2)能源项目 1)电压等级 500 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电源支撑项目、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 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 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风电项目; 5)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 6)国家级煤炭储配园区项目、大型煤炭储备基地项目。 (3)水利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库、 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南水北调后 续工程等项目。 5、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 (1)先进制造业项目 1)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 量等量子产业项目; 2)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氢能、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 76 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氢能与储能项目; 3)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 设备等类脑智能项目; 4)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基因测序装备、精准医疗等生 命健康产业项目; 5)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新型网络、网络安全、云网融 合、天地一体化网络等未来网络项目; 6)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智能仿生材料、石墨烯基新材 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超导复核材料、液态金属等前沿新 材料项目; 7)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功率器 件、显示驱动芯片、光电子集成芯片、高世代新型显示、智 能终端和网络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8)总投资 5 亿元的数控机床、机器人、无人机、3D 打 印、激光加工等项目,总投资 3 亿元的航空装备、卫星及应 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装备等高端装备项目; 9)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超硬和新型合金材料、新型耐 材、尼龙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新材料项目; 10)总投资 2 亿元的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和现代中药、 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细胞治疗产品、体外诊断产品、 高端医用耗材和数字影像设备等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 械项目; 77 11)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新能源客车、氢燃料电池客车、 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项目; 12)总投资 5 亿元的锂电池、智能电网和光伏、风电装 备等新能源装备项目; 13)总投资 5 亿元的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 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节能环保项 目; 14)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推动行业整合重组、提高装 备大型化率和供给效率的钢铁工业项目;有色、化工等行业 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项目;绿色墙材、装配式建筑等 建材工业项目;电力、盾构、农机、矿山、起重等装备制造 项目;客车、乘用车、专用车及零部件等汽车制造项目;传 统食品加工、烟草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冷链和休闲食品等食 品制造项目;时尚服装、智能家居和利于打造全国轻纺产业 发展高地的轻纺工业项目。 (2)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 5 亿元以上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 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 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等特 色物流项目,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 物流项目; 2)总投资 5 亿元的现代金融项目; 78 3)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 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 5 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信息服务项 目; 5)总投资 30 亿元的现代商贸商务服务项目(不含商品 住宅开发); 6)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国家文化公园、文化保护传承 利用工程等文旅文创融合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7)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 化定制等两业融合建设项目。 (3)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 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产品优 势区创建试点项目等。 6、生态环保项目 (1)生态环境提升项目 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 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项目。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 等项目。 (3)节能降碳项目 79 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资源循环减碳等项目。 (4)污染治理项目 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 染全链条治理项目。 7、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1)新一轮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蓄滞洪区群众外迁、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乡村振兴项目。 (2)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 术学校新校区建设等教育项目。 (3)政府主导的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医疗卫生防疫设 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 设施、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 (4)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中 医疫病防治基地,省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和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等 自然灾害防治项目。 (二)2022 年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1、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 (1)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2)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研究院、设计院、新型研发机构、 80 研究中心、公共科技平台、高校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 (3)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不 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孵化器等项目。 2、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1)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亿元以上的 5G、物联网、卫星互联网、通信网络 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北斗、量子通信等 项目。 (2)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 3 亿元以上 PUE 值不高于 1.3 的新型数据中心, 总投资亿元以上的智能计算中心等项目。 (3)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亿元以上的产业数字化、智慧交通、社会服务等 项目。 3、新型城镇化项目 (1)中心城区建设项目 1)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 建设、城市更新、市政交通、生态廊道、综合管廊、污水处 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系统项目; 2)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3)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灾后恢复重建市政项目。 81 (2)县城提质项目 1)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县城市政交通设施、老旧小区 更新改造设施、生态水系、综合管廊、供水设施、市政管网、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地下空间综合 体等项目; 2)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县域(小城镇)形象提升和内 涵建设项目。 4、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1)交通项目 1)市域(郊)铁路项目,列入国家、省相关文件的重 要铁路专用线项目以及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储备项目; 2)高速公路项目; 3)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国省干线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 4)支线机场项目、通用机场项目; 5)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港口航道项目; 6)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2)能源项目 1)电压等级 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单机 30 万千瓦 等级及以上热电联产项目、电源支撑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 目; 2)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 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 82 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风电项目; 5)国家、省级煤炭储配园区项目。 (3)水利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市规划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灌区、防 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项目。 5、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 (1)先进制造业项目 1)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量 等量子产业项目; 2)总投资亿元以上的氢能、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蓄 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氢能与储能项目; 3)总投资亿元以上的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设 备等类脑智能项目; 4)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基因测序装备、精准医疗等生命 健康产业项目; 5)总投资亿元以上的新型网络、网络安全、云网融合、 天地一体化网络等未来网络项目; 6)总投资亿元以上的智能仿生材料、石墨烯基新材料、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超导复核材料、液态金属等前沿新材料 项目; 7)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功率器 83 件、显示驱动芯片、光电子集成芯片、高世代新型显示、智 能终端和网络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8)总投资 2 亿元的数控机床、机器人、无人机、3D 打 印、激光加工等项目,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 备、智能装备等高端装备项目; 9)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超硬和新型合金材料、新型耐 材、尼龙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新材料项目; 10)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和现代中药、 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细胞治疗产品、体外诊断产品、 高端医用耗材和数字影像设备等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 械项目; 11)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新能源客车、氢燃料电池客车、 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项目; 12)总投资 2 亿元的锂电池、智能电网和光伏、风电装 备等新能源装备项目; 13)总投资 2 亿元的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 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节能环保项 目; 14)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推动行业整合重组、提高装备 大型化率和供给效率的钢铁工业项目;有色、化工等行业向 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项目;绿色墙材、装配式建筑等建 材工业项目;电力、盾构、农机、矿山、起重等装备制造项 84 目;客车、乘用车、专用车及零部件等汽车制造项目;传统 食品加工、烟草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冷链和休闲食品等食品 制造项目;时尚服装、智能家居和利于打造全国轻纺产业发 展高地的轻纺工业项目。 (2)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 3 亿元以上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 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 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等特 色物流项目,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 物流项目; 2)总投资 2 亿元的现代金融项目; 3)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 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 2 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信息服务项 目; 5)总投资 10 亿元的现代商贸商务服务项目(不含商品 住宅开发); 6)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国家文化公园、文化保护传承 利用工程等文旅文创融合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7)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 化定制等两业融合建设项目。 (3)现代农业项目 85 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 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试点、农村产业 融合发展、数字农业建设等项目。 6、生态环保项目 (1)生态建设项目 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 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项目。 (2)循环经济项目 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固废处理、 垃圾焚烧发电、静脉产业园等项目。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等 项目。 (4)节能降碳项目 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资源循环减碳等项目。 (5)污染治理项目 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 染全链条治理项目。 7、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1)重大扶贫项目。 (2)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 术学校新校区以及投资 3 亿元以上的中小学建设等教育项目。 86 (3)政府主导的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医疗卫生防疫设 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 设施、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 (4)省、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 总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 化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项目。 7、重大战略规划引领示范项目 (1)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实 施中的重大引领示范性建设项目; (2)推动郑许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国家城乡融合发 展试验区、国家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等重大战略、重 大平台建设的重大引领性示范项目。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