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潘集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 明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适应招商引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进一步提升我 区招商引资质效,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经济要素,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扎实推 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推动六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建 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借鉴周边县区做法,结合我区实 际,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本政策。 2022 年 9 月份以来区政府先后两次召集税务、司法、财政、发改、商促、 市场局等部门进行反复研究,11 月份拿出了初步意见稿,意见稿在通过市场局 公平性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政策》送审稿。《政策》送审稿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扶持对象为单独供地与入住标准化厂的工业项目。产业方向主要包含我区重 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电子电气制造、 轻纺服装等产业项目。 (一)单独供地工业项目: 1、从总投资规模、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经济贡献三个方面设立享受政策门 槛。 (1)一般项目条件:投资规模 6000 万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 200 万元/亩(含)以上,亩均税收 20 万元(含)以上。 (2)“一事一议”条件(3 类):对总投资超过 3 亿元项目,投资强度和亩 均经济贡献满足其一即可;总投资低于 3 亿元,但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掌握“卡 脖子”技术项目;链式龙头项目、带动性强、成长性好,项目投产一年内促进 3 亿元以上的上下游产业项目成功落户潘集。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2、扶持政策:对新招引的项目从综合贡献扶持、固定资产扶持、人才补贴 三个方面对单独供地工业项目进行扶持: (1)综合贡献扶持:区级经济贡献通过“三免两减半”方式; (2)固定资产扶持:对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 亿元以下(含 1 亿元)、 1-3 亿元(含 3 亿元)、3 亿元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 5%、6%、7%固定资产投 资扶持,最高奖补分别不超过 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 (3)人才补贴:对长期在潘企业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薪资收入形成区级经 济贡献全额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 人。 (二)入住标准化厂房工业项目: 1、从总投资规模 2000 万元以上、每平方投资 3000 元以上、每平方税收 300 元/年、投产一年内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四个方面设立享受政策门槛,同时明确 厂房每平方米标准价。 2、扶持政策:从租金奖补与设备奖补 2 个方面对入住标准化厂房工业项目 进行扶持: (1)租金奖补:采取“先交后补”方式,奖补金额不超过租金总额,奖补年 限不超过三年。 (2)设备奖补:企业升规后,按新购置设备总额 2%给予奖补,最高可奖补 200 万元。 (三)其它说明: 1、将亩均投资强度和经济贡献纳入土地挂牌条件,经济贡献未达到协议(合 同)约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投资方以现金方式补齐,由牵头单位和属地共同负 责监督落实。 2、省、市政策支持。同一事项适用于多个政策的,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 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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