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41号---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三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5〕41 号 关于做好 2015 年新增本科专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学校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 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 则》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 2015 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报专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 2. 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3. 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 学文件; 4. 有必需的师资队伍、实验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 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进行调研、论证,确定本学院今年拟 申报的新专业,并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和新增专业论证报告(论证报 告内容须说明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包括 已有的办学基础、行业企业的现状及需求、办学特色及发展规 划)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 教务处于 5 月底 6 月初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拟申报专 业进行论证,并提交学校审定,确定申报专业名单; 3. 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对申报专业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并于 6 月 20 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人:罗殷;电话:4925、5011. 附件: 1.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专业 主题词:新增 申报 通知 三江学院教务处 2015 年 5 月 7 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