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利代理协议.docx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专利代理协议 委托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受托方: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甲 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 26 号 乙 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为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事务代理业务,具体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申请文件前置审查服务:包括对报送的技术交底书进行检索, 判断申请类型和授权前景,提出修改意见; 2、知识产权申请服务:包括申请文件的撰写及提交、专利实审 答复的及时有效以及专利无效、专利侵权的会晤或出庭; 3、知识产权管理服务:配备专职联系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证书,熟悉国家相关专利政策及费用优惠政策,按时收转并妥善管理 所有相关文件,办理费用减缓手续,监控并代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 登记费、年费等相关费用; 4、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提供专利申请的一般性问题咨询。提供 无形资产评估和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咨询服务; 5、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服务:包括简单互联网检索和专项检索分 析。 1 6、知识产权讲座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 讲座内容包括:专利基础知识、技术交底书撰写、答审技巧等; 7、专利奖励申请服务:熟悉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专利奖励政 策,协助申请政府部门有关“专利事务的资助和奖励”,并及时告知 相关最新政策。 二、具体要求 1、授权率 乙方应根据甲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需要,高效率、高质量地完 成甲方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维权及相关服务工作。自签订合同之 日起代理的甲方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授权率 75%以上,实用新型授权 率 85%以上,外观设计授权率 90%以上,软件著作权授权率 100%。 2、非正常率 乙方应严格把控专利申请的质量,专利申请涉及非正常数量低于 乙方代理的专利申请量的 10%。 3、响应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邮箱发送的专利文件电子稿件之后,3 个工作 日内完成和发明人的对接工作(确保发明人知道处理此案代理人的电 话和 QQ),1 个月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提交国知局。对个 别复杂案件或同时委托多件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必 须征得发明人的同意;如因发明人不配合代理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而导致的时间耽搁,由发明人自己负责;乙方收到国知局审查意见后, 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和发明人建立联系,商量文件修改事宜,并在国知 局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定时将提交国知局的申请文件电子档、 受理通知书原件和电子稿、发明请求书纸质稿和电子稿、授予专利权 2 通知书纸质稿和电子稿、专利证书原件提供给甲方,同时按甲方需求 整理一份受理授权电子稿。报销需提供国知局官方发票、代理费发票 和明细清单(需盖公司公章),其他官方文件应至少将复印件提供给 甲方。 5、指定代理人 乙方应当指派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具体负责 受托个案事务, 并将所指定的代理人的有关信息及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不可随意更改指定代理人。如更换需经得甲方同意,乙方指定代理人 之间做好交接工作。 6、培训讲座的人员资质和次数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每年 3 次以上的知识产权交流培训;乙方承 诺每年至少邀请一位省、市、区级知识产权局的专家给甲方进行专利 讲座培训。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委托业务进行指导和考核,若乙方的专利授权 率未能达到承诺的授权率,或非正常专利数量超过代理专利数量的 10%,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专利代理服务资格;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材料和数据,有权要求乙方对 有关工作统一宣传口径或予以保密。 2、甲方义务 (1)甲方向专利发明人提供乙方的相关联系信息,以便发明人 与乙方直接办理专利申请等事务; (2)协助乙方与专利发明人进行沟通和联系。 3、乙方权利 3 乙方有权就专利申请有关事项要求甲方专利发明人提供明确指 示或回复,确保乙方的代理工作顺畅。 4、乙方义务 (1)按照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撰 写及制作中国专利申请有关文件; (2)代为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文件;因不可抗力延误申报, 应及时电话、邮件告知; (3)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 明; (4)专利申请不应出现初步审查不合格现象;如出现初步审查 不合格的,及时负责修改、补正;必要时,更换代理人; (5)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明人需缴纳的申请 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6)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 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提前公开专利 程序及专利加快审查程序; (7)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发出专利 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答辩审查意 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相应修改; (8)代为及时、足额缴纳授权证书费并领取专利证书,除官方 收取的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9)代为领取并向甲方管理部门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书及证书。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有关专利项 目申报工作,协助甲方专利发明人进行政府及各级单位专利相关资助、 4 管理等申报工作; ( 11 ) 乙 方 须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处 理 甲 方 相 关 事 务 , 负 责 人 姓 名: ,联系电话(手机): ,并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的专利申 请汇总清单以及专利证书原件交给甲方的专利管理部门; (12)在专利代理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乙 方代理的专利)提供年费监控服务,乙方在各项专利流程以及年费缴 纳最后截止日期前应提醒并通知到专利发明人;保证领证案件及时缴 纳年费;如因乙方监控失误、遗漏代缴年费等产生滞纳金,将由乙方 自行垫付; (13)在甲方管理部门通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乙方终止具体 专利申请案件委托(撤案)的情况,乙方应及时撤案,代理费按照实 际约定费用计算; (14)专利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 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四、代理费用 1、费用详细报价(单位:元/件) (1)国内专利 序号 费用类别 1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代理费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 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费 4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 价格(元) (2)国外专利 序号 费用类别 1 PCT 国际阶段代理费 2 PCT 进入国家代理费(国内公司) 5 价格(元) 2、费用说明 (1)乙方代缴登记手续的官费不应收取手续费; (2)甲方专利发明人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时,代理费标准不 得超出本价目表价格;是否签订单项专利事务代理合同,由甲方专利 发明人依具体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 (3)在服务期内接受甲方代理授权的专利申请,本合同权益随 该授权有效至该专利申请完成; (4)因乙方过错造成的复审,乙方应及时沟通,给予回复,因 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付款方式 (1)专利代理费用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在受理通知书下发后甲方申请人支 付 60%代理服务费,授权后再支付 40%代理服务费; (2)涉外专利由发明人与乙方协商支付相关费用的方式; (3)官费和代理费由发明人自行支付;官费报销凭证由国家知 识产权局提供;代理费由乙方开具费用清单及合规发票。 五、违约处理 1、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办理的服务 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处理,如若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并书面通知乙方。若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乙方单方负责。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因主观原因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 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支付的代理费用及 赔偿对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 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该委托项目已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对乙 方带来的实际损失。 6 六、争议及解决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 成,提交徐州市仲裁机构仲裁。 2、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协商处理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附则 1、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23 年 月 日签订。 2、签订地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 4、有效期:壹年 5、合同份数: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