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检测合同(所外)-空-2022-07-25修订.docx

Sunshine.?4 页 38.762 KB下载文档
检测合同(所外)-空-2022-07-25修订.docx检测合同(所外)-空-2022-07-25修订.docx检测合同(所外)-空-2022-07-25修订.docx检测合同(所外)-空-2022-07-25修订.docx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检测合同(所外)-空-2022-07-25修订.docx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检方):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为确保科研任务顺利进行,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技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 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服务合同: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公共技术中心就 样品提供检测分析技术服务。 第二条 甲方责权 1. 甲方须为送检样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授权代理人,保证样品来源的合法性,甲方负责按照乙方 送样要求提供合格的样品、资料和技术文件(若甲方对检测项目有特别要求,应一并提出),如 实填写《送样单》并在中科院仪器共享网平台(www.samp.cas.cn)进行网上预约,并保证提供 的所有样品信息和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 2. 样品及资料寄送等事项,按以下 a)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种方式约定: 日内将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样品及相关材料提供给 乙方。 b) 甲方先行按乙方要求先提交样品和资料,并在中科院仪器共享网平台完成预约后签订本 合同。 3. 按合同约定向按时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4. 双方应在签订此合同时约定检测剩余样品(如有)处理方式;如无约定,需由甲方在收到检测 报告 30 天内主动向乙方询问并索取,逾期不索取的由乙方按照乙方所在地政府部门相关废弃物 处理办法对检测剩余样品做无害化分类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权 1. 按合同约定提供检测服务,向甲方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2. 乙方有义务就检测报告相关内容接受甲方技术咨询、提供分析方法信息。 3. 乙方对样品有疑问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检测工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 解决,必要时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4. 乙方不承担因有损取样检测对甲方珍贵样品(如艺术品等)造成的损害后果。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97 号;sjzx@ieecas.cn 97th,Yanxiang Road,Yanta Zone, Xi'an 710061 China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公共技术中心 Institutional Center for Shared Technologies and Facilities of Institute of Earth Environment, CAS 第四条 费用支付方式 1. 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公共技术中心网站(http://sjzx.ieecas.cn/) 规章制度栏目公示。 2. 测试费计算:根据网上预约单号 序号 样品种类 本次预约送样个数及价格详见下表。 检测项目 单价/元 数量/个 总价/元 备注 1 2 3 合计 3. 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 因样品本身含量、性质等原因造成处理后无有效数据依然按正常样品收费。 5. 服务履行期限和方式:乙方收到款项后安排测试工作,并于收款后 个月内出具测试数据报告 单。 6. 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西安曲江新区支行 帐 号:806010101421009043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要求 1. 无任何优惠的技术检测服务,其检测数据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甲方应在正式发表的文章和报告 中准确描述乙方完成的测试工作。 2. 享受科研协作减免优惠的技术服务,其检测数据所有权以甲方为主双方共享,甲方需在正式发 表的文章和报告中与乙方共同署名。 3. 乙方尊重甲方应享有的知识产权,对甲方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向第三方传播、不得公开发表。 4. 双方联合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应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或比例。 第六条 损害赔偿 1. 对于含有任何已知或潜在的对乙方测试设备造成污染、损害等不符合测试要求的样品,必需事 先声明,并填写特殊样品申报书。如因甲方样品造成乙方实验室损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并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在乙方场所参与实验,甲方人员不当使用或不按规范进行实验操作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人 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因操作及仪器原因造成样品损伤、丢失等问题时,应及时出具事故报告,并与甲方协商解 合同模版版本:2022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97 号;sjzx@ieecas.cn 97th,Yanxiang Road,Yanta Zone, Xi'an 710061 China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公共技术中心 Institutional Center for Shared Technologies and Facilities of Institute of Earth Environment, CAS 决赔偿甲方损失。 4. 如果检测项目为有损检测的,取样工作须在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或授权下完成,并标明取样位置, 乙方测试结果仅对取样部分负责,因取样造成的样品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 1. 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样品分析,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双方协商延期方式、减收或免收 检测费用。 2.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样品不符合乙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或者更换, 甲方应当自接到通知后 15 日内作出答复并且采取措施,因未及时答复或采取措施而造成的分析 进度延期由甲方负责,甲方未在约定期限提供详细的样品信息和技术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且不退还已收取费用。 3. 因检测技术服务的一定不确定性和技术风险,导致服务项目延期或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及时与 甲方沟通,协商解决;对于未能完成的检测项目,乙方应根据工作进度退还部分合同费用。 4.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项目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 乙方为公益性非盈利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样品检测服务仅供甲方用于基础科学或基础应用科学 科学研究目的,甲方将测试结果用于商业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若测试 结果被不当使用,对乙方声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撤回测试结果并要求甲方做出相应 补偿。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异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可选择双方共同认可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对可疑结果进行鉴定,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鉴定费、担保费、保全费、交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送达约定 1. 为履行本合同一方需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应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协议载明的对方 地址或电子邮箱。任何一方需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的,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对 方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当面或专人快递方式送达对方。电子邮件自送达对方系统后即视为送达。 书面形式自当面交付或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或发出三日后即视为送达(以时间在先者 为准) ,送达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方式或联系人发生变更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变更后的通讯方式或联系人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未变 更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或对方工商注册地址发送的通知合法有效,且视为已经送达。一方 未在合同中填写地址的,视为默认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其有效的送达地址。 合同模版版本:2022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97 号;sjzx@ieecas.cn 97th,Yanxiang Road,Yanta Zone, Xi'an 710061 China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公共技术中心 Institutional Center for Shared Technologies and Facilities of Institute of Earth Environment, CAS 2. 双方送达地址: 甲方 收件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乙方 收件人: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97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0061 电子邮箱: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 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附件(如中科院共享网预约单、送样单据等)系本合同的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 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持 2 份(财务处、所级中心各持 1 份,各测试平台及实验室存电 子扫描件/复印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 (委托)方: 乙 (承检)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方: 公章 委 托 人: (签章) 公章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合同模版版本:2022 (签章) 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97 号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97 号;sjzx@ieecas.cn 97th,Yanxiang Road,Yanta Zone, Xi'an 710061 China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