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司法局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doc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 广宁县司法局 预算数 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1 60.44 因公出国 (境)费 2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3 4 5 52.81 22.00 30.81 公务接待 费 合计 6 7 7.63 49.32 因公出国 (境)费 8 0.00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9 10 11 44.46 19.59 24.87 公务接待 费 12 4.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 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宁县司法局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为 49.32 万元,完成预算 60.44 万元的 81.60% 。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 万元的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4.46 万元,完成预算 52.81 万元的 84.1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86 万元, 完成预算 7.63 万元的 63.70% 。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 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 0 万元,占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4.46 万元, 占 90.15% ;公务接待费支出 4.86 万元,占 9.85% 。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 排局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 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 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46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19.59 万元,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1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4.87 万元,2019 年局机关及 下属 0 个单位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社区矫正调查走访、法援及公职律师外出办案调查、扫黑除 恶线索摸排、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安置帮教活动、落村下乡、 创文创卫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86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导检 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接待 。2019 年,局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 国内接待 88 次,接待人数共 610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督导 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