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 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 理,适应国家科技管理部门技术合同备案相关要求,现对横向科 研项目的合同签订、登记、验收等程序进一步明确规定。具体事 项通知如下。 一、横向合同原则上应使用国家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文本(见 附件),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名义签订。项目申 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合同,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合同审批流 程。 二、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打印合同一式 4 份、 流程审批单 1 份以及《横向科研项目任务书》一式 3 份报送质量 管理与科研处。合同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公章(须同 时盖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和南京开放大学)均由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统一办理。因合同登记需要,所有合同均须加盖骑缝章。 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应按照合同条款拨付,项目负责人需 在经费拨付后及时告知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和财务处办理经费入账 及划拨工作。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权限将授予项目负责人,经 费使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横向合同须在江苏高校技术市场管理系统和江苏省技术 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登记,该工作由质量管理与科研处统一办 理。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技术合同统计信息表》(电子版)报送质 量管理与科研处,以便填报合同相关信息。 五、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须填写《横 向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打印一式 2 份报送质量管理与 科研处审批。 六、质量管理与科研处不定期组织横向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 作,横向项目执行期满,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项 书》并打印一式 3 份,经委托方验收通过后,连同相关成果报送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所有材料电子版均须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 地址:溧水校区图书馆 418 室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相关附件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