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doc
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1〕38 号 关于审核 2011-2012 学年第 2 学期 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于第 10 周下达 2011-2012 学年第 2 学期教学任务,请各学院对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予以审 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审核 2008 级、2009 级、2010 级和 2011 级各专业 2011-2012 学年第 2 学期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计划,其中 2009、2010、2011 级按 2009 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请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 - 1 - 准开课学期课程信息,如计划信息库中没有的请录入。具体内容 如下: 1、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 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开课学院及课程类别等信息。 并确定院(部)实践教学环节课的具体起止周,以便安排理论教 学起止周; 2、2009 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定为核心必修课的要选 录“核心必修课”,否则无法审核学生学分; 3、在纸张文档“备注”中标明开课学院(部); 4、双语课程、分段课程安排请另附说明; 5、2009 级、2010 级和 2011 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程、 实践环节均要录入到系统,以便进行预选处理和成绩登录。 6、新录入课程内容时,要对应教学计划号及专业录入课程 信息。即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周学时、总学时、讲课学 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时、起 止周、开课学院。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在 10 月 25 日前完成学期执行计划的审核,并将经 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的学期开课计划报送教务处。 2、审核依据 - 2 - 审核教学计划时,请各学院对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 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计划调整应按《武汉工业学院本科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规定》(武工校行发[2005]35 号) 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在下达教学任务书之前依程序审核同 意后执行。 三、注意事项 2011-2012 学年第 2 学学总周数为 20 周,其中 19-20 周为 考试周,请根据总周数统筹安排集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和理论教 学。理论教学一般不超过 16 周,总教学与实践周数不超过 18 周。 教务处 2011 年 10 月 17 日 - 3 -